第1章 罗叔叔的故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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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刚刚落幕,俱乐部跟往常一样,塞满了军人,绅士和土豪,他们坐在专属的位置上喝酒抽雪茄,从广州的米价到美国女人的身材无所不谈,虽战火已蔓延上至海,日本人把我们的海围得滴水不流,但俱乐部的威士忌供应还是很乐观的,就如俱乐部经理向大家保证的,即使有一天日本国旗插在了白云山顶,俱乐部依旧每晚准时供应牛排,风雨无阻。尽管俱乐部给大家如此安稳的保障,今晚在座的各位还是有些不太舒适的表情,特别是当俱乐部壁橱上的挂钟接近七点的时候,大家都不约而同地回头看了几眼俱乐部敞开的大门,眼神里充满了期待,好像有什么惊喜的事情即将出现在大门一样。大家都在等待着。那位已经是古稀之年的欢乐百货商店的陈老板,是俱乐部的常客,每晚必定会在此处花上一两个小时,今晚的他看上去有些着急,他已经不止一次朝大门望去,空洞的门口似乎再次让他感到失望,于是他把经理叫了过来。

“不知陈老板有何吩咐?”经理非常客气地弯下腰细声说。

“秦先生今晚来吗?”陈老板带着点地方口音问道,“我还等着他给我聊聊上海的事呢。”

“非常抱歉,陈老板,我也不知道秦先生今晚来不来,他平时在六点多都会出现在俱乐部,然后在靠窗的那个地方进餐。”

“你打电话去他家问了吗?”旁边一位军人打扮的先生回过头来,“我也等着他给说说国外的新闻。”

“实在是抱歉,我没有给他家打过电话,一般会员没来我们都不会打电话的,这样有些不礼貌,怕是会打扰到他们.”

“那就派人去问问,这样总算客气了吧?他昨晚还答应我给我当顾问。”坐在陈老板对面的恒辉银行股东说。

大家对经理的答复都不太满意,这让经理感到难堪,他只得让服务员给这些上流社会人士每人免费送上一杯威士忌,不过他也没敢打电话到秦先生家,毕竟这有点涉及客人个人生活的问题,于是他偷偷吩咐了一个服务员火速前往秦先生家问问情况。

那么,这位秦先生到底在哪里?

此时的秦先生并没有在前往俱乐部的路上,他今天也没有陪那些达官贵人闲聊的打算,而是早早地站在阳光大饭店的门前。他高大的身躯支撑着一件灰色西装,留着一个七三分的头发,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让每一个与他对视的人都会不由自主地放低自己的眼神,他手里拿着一个矩形的皮制小箱,里面放着一些美金和衣服,当然,在他腰间还放着两把美制轮式手枪,就跟他的本人一样,经典优雅。秦先生这个称呼对他来说有些显老,比起秦先生这个称呼,他更喜欢别人直呼其名,秦其。秦其看上去也就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从军校毕业出来不过是一两年的事情,没打过仗,在广州管理着家族的产业,经常流连在上流社会的各种宴会,他是俱乐部的常客,时常在俱乐部里给大家讲解时事,大家非常欣赏他独特的见解。除此之外,他也给那些富豪讲诉除中国以外的世界,而且讲得头头是道,从非洲的好望角到北极的白令海峡,在这个世界上,似乎就没有他不知道的事情。秦其也不是那些懒惰愚昧的富家子弟,在坐食山空,只懂挥霍家产,灵活的脑子比起丰厚家产是更让他自己引以为豪的东西。由他经手的生意,除了战争这个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他能把事情办得妥妥帖帖。在这个上流社会里,不少富豪都向他暗示过要收他为女婿,但他都拒绝了,并非他的眼光比谁都高,而是在秦其的内心里,一直有着一个任何人都无法代替的女人,罗致兰。此刻他正在等待他的女神。

幸亏秦其所等的女神就在这饭店里面,而且已经与他定有婚约,他不必忍受如诗人所描写的“寻寻觅觅,了无踪影”的相思痛楚,也不必像个疯子似地对酒当歌,人生几何,他只需做到的就是在罗致兰到来之前耐心等待。等待的时间也不是相当漫长,这时的他已经瞧见了罗致兰。罗致兰正从饭店的楼梯下来,她也看到了秦其,立马一路小跑过去。高跟鞋的声音清脆地回响在饭店的走廊中,灰色的长裙不时挡着罗致兰小跑的脚,她不得不提起裙子,露出自己的红色高跟鞋,不太灵活朝着秦其跑过去,脸上洋溢着兴奋和愉快走廊。金黄的灯光照在她的脸色,难掩她那白皙的皮肤,看着几乎弹指可破。可能是这奔跑的劲头稍微大了一些,以至于罗致兰到了秦其的跟前都停不下来,直接撞进了秦其的怀里,把秦其吓了一跳。

“没撞坏身子吧?”秦其低下头,问怀里的罗致兰。

“没有,没有,我停不下来·····”罗致兰抬头看了一眼,又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对了,罗叔叔呢?”

“爸爸?爸爸在后面呢,他和服务员把行李正往下拿”罗致兰扶着秦其,站稳了身子,回头指了指饭店楼梯。

此时,在饭店的楼梯口一位身穿白色西装腋下夹这一根细长的红木手杖的中年男子挺着直直的腰板大步地往前走,身后跟着一个服务员打扮的年轻人,手里拉着装满行李的推车。

这位便是罗致兰的父亲罗方士。罗方士的爷爷是朝廷大臣,管着跟外国人通商之事,他父亲借着爷爷的方便留了会洋,瞧了不少机械洋炮,也结识了一些英国人,在这个腐朽的政府罗织的网缝中向外透了透气,可从此便落下了病根,始终感觉着外国人的东西啥都比自家的好,连床睡起来都比较舒服。这种崇洋心理让罗方士的父亲从小就给他请洋人教师,如出一辙地也留洋学习了一番。等清政府都已经灭了的时候,罗方士已经成了一名海归学者,后来又到了美国结婚定居,现在正在美国政府的一个部门中从事着考古的工作。

秦其急忙回头让停在街对面的司机把车开了过来。秦其很礼貌地给罗方士打开副驾驶的车门,自己则和罗致兰坐在了车后座,在所有东西都准备好后,车缓缓地开进了马路,驶向码头。

罗致兰见到秦其显然高兴过头了,这对情侣虽然只有两个月没见面,但对于热恋中的人来说,往往一分钟都是万年的煎熬。罗致兰一会跟秦其说今天饭店停电了,房间被服务员弄得乱七八糟,一会儿又跟秦其谈到了父亲罗方士的病腿这几天又不好使了,没有到处好好地逛逛,叽叽喳喳地就像一只脱了笼子的小鸟,在树林里叫个不停。秦其只是在不断地点头并会意地笑了笑,而坐在前面的罗方士则保持着一张严肃的脸。没过多久罗致兰讲累了,便轻轻地靠在秦其的肩膀上歇息,车内又恢复一片平静。这时,罗方士回过头来,看了一眼正在休息的罗致兰,又转向秦其,问:“秦其,秦老先生还好吗?”

“还好,谢谢罗叔叔关心,爷爷他就是旧病复发,现在在美国的家里修养着,暂时不能看着公司里的生意。”秦其说,“我是昨天才接到美国发来的电报,说爷爷病了,没法看着生意,让我回去帮忙,还有他让我回去商量跟致兰的婚事,估计就在美国举行婚事了,这个····罗叔叔你应该没意见吧。”

说到这里,秦其转头看了看罗致兰,罗致兰羞涩地低了低头,脸上露出微笑。

“哈哈哈~”罗方士突然笑了起来,那严肃的表情瞬间消失,他还用手指着罗致兰,说:“我早就想把这丫头送出去了,可惜啊,这些年都没人有要她,整天在我身边闹得呀,让我都静不下来,现在可好了,秦其愿意替我收养这丫头,我是谢都来不及了,怎么会有意见呢,对吧,小兰?”

“爸~有你这样说自己女儿的吗?我没闹,这是事实,你怎么能歪曲事实?你们这一行对事实可是有禁忌的,知道不?”罗致兰双手叉腰,义正言辞地说。

“这是事实,我对我这条病腿发誓。”

“好了,致兰,你就别跟你爸争,咱们做晚辈的也要礼让一下,对吧?”秦其拉着罗致兰的手,笑着说。

“唉,好吧,不能坏了气氛。”罗致兰放下手,背靠在椅子上,望了一眼窗外,思索了一下,突然回过头来,朝着罗方士说:“爸,好无聊啊,你给我们讲讲你以前的事吧,就说你在埃及当兵的事,好吗?”

“你不是听过了吗?怎么还想听”

“秦其没听过,他肯定想听,对吧?秦其?”罗致兰看着秦其。

“罗叔叔的经历我也想听听,致兰经常跟我讲叔叔的经历,我对这个非常很感兴趣。不知道罗叔叔愿不愿意分享一下?”秦其很客气地对罗方士说。

罗方士看着这两个人,咳嗽了一声,说:“好吧,正好我现在心情不错,这里离码头还远,就给你们讲讲吧,但是秦其你可得认真听啊。”

说着他睁大了眼睛盯着秦其,好像要告诉秦其什么天大的秘密一样,车里瞬间变得有些沉寂。坐在罗方士旁的司机此时不由自主地看了他几眼,眼神里带着点怪异。

秦其没想到罗方士会用这么认真的态度来跟他说话,有些不知所措,急忙回应他:“一定一定。”

听到了秦其的回答,罗方士好像得到了什么承诺,松了一口气,背靠座椅躺了下来,便开始谈起了他的故事。

“说到当兵,其实在埃及也不算是在部队里干活。这事距离现在都已经有二十年了,当时我跟你们的年龄也差不多,当时有着一种想到外面冒险的想法,于是就从上海跑到了开罗,当时我的父亲跟英军里面的人熟悉,我在埃及那靠着父亲的关系在英军里找了一个文员的工作,负责部队的通信,平时的工作量也不多,在这样一个干旱的地区,虽然生活条件艰难,但过得倒也轻松。”

“一直都是这样过吗?”秦其问。

“当然不是。”罗方士说,“我本来是出来冒险的,这安逸的生活当然不适合我,当初想到埃及,还是对那里的王陵啥的感兴趣。那年头,在埃及靠挖掘文物赚大钱的人不少,大多是英国人和美国人,我自己也有这想法,但是我不是富豪,像我这种人只能靠运气。在部队待的时间长了,我有了离开的意思。当我把这想法告诉我的长官的时候,他也表示理解。但他没有直接拒绝我,而是向我提供了另外一份工作。”

“什么工作?”

“我的这个长官是个典型的英国绅士,祖上几辈子都是给英王当卫兵的,我对他比较信任。他很负责地告诉我可以加入一支外出执行任务的队伍,在里面当通讯兵,而且这次任务算是雇佣,回来之后酬劳很高,到时候我想什么时候离开部队都可以。听说可以外出,同时还有报酬,我当然高兴地接下了这任务,总比我灰头灰脑,两手空空地回到上海好多了,于是当天晚上我就收拾行李跟队伍出发了。当时已经是凌晨一两点了,我没有看清队伍都有些什么人,大家好像都不怎么说话,只知道低头地走路。我的方向感还算不错,能明显感知我们是朝南走的,等到了太阳从红海那边升起来的时候,我才看清带队的是一个穿着西装的老人还有一个上尉军衔的军人。”

说到这里,罗方士划了一根火柴,点燃了烟斗,轻轻地吸了一口烟,便接着往下说自己的事。

“这两人经常在商量一些很秘密的事,除了简单的几句命令外,从来不跟我们下面的人多说几句话。服从长官是军人的职责,另外的事情我们一般不会去管,也轮不到我们去管,大家都很安分做自己的事情。不过我不是一个安分守己的人,我仔细地观察了上尉和那个老人,发现老人的手中有个小本子,每次他们私聊的时候,他必定会拿出来,记录一些什么。好奇心驱动着我,我心里逐渐有一个念头:我要偷那个本子。在沙漠里走了大概两天,第三天晚上凌晨的时候,我就摸到了老头的帐篷,悄悄地偷走了他西装外套里的本子。我手里拿着本子,自然是非常兴奋,又怕别人发现,于是就带了个电筒,跑到一个离营地不远处的沙丘背后,打算好好地看本子里的内容。结果就在这个时候,营地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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