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小贴士 冠礼(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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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种为了增强到年龄的年轻人的自负心和责任感而举行的仪式。在古代礼仪中把男人的成人仪式叫做冠礼,是结发髻,戴冠的意思;把女人的成人仪式叫做笄礼,是挽着发稽插上笄的意思。

说明

冠礼和笄礼出自儒教的礼教,在我国与”家礼”一起引入后固定下来。在儒教人的一生要经历”冠礼、婚礼、丧礼、祭礼”等。冠礼就是四礼之一。冠礼在我国施行在<<高丽史>>上首次见到。 随之还有光宗;睿宗;毅宗时期为王太子举行的冠礼,那时冠礼主要在王室和士大夫的家里举行,到了朝鲜时代,以<<家礼>>为基础逐渐传播到一般庶民层,施行冠礼的时期和节次如下。

我国历史上各民族成年仪礼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有加冠、受笄、穿裤、换裙、纹身、染齿(或凿齿)等,其中以加冠最具代表性,被视为成年仪礼的代名词,并列为古代四礼之一。但成年仪礼后来逐渐被淡化。

(一)冠、笄之礼

古代成年仪礼,主要是“冠礼”和“笄礼”。冠礼,即男子的成年仪礼;笄礼,即女子的成年仪礼。囿于男尊女卑偏见,古人在言及成年仪礼时,一般只称“冠礼”。

冠礼素为儒者所重。“朱子曰:男于年十六至二十皆可冠。司马温公曰:古者二十而冠。皆所以责成人之礼。盖将为人子、为人弟、为人臣、为人少者之行于其人,故其礼不可以不重”。

明代万历、隆庆年间任过惠安知县的叶春及,即称其施政以“四礼齐民”,而冠礼位列四礼之首,并特地手定冠礼四条为乡约,要惠邑百姓严格遵守。但是作为人生四大仪礼之一的成年仪礼,在封建社会后期已逐渐淡化,叶春及知惠安时,即指出当时社会上已出现了“三加不举”的无礼现象。

所谓“三加”之礼,乃举行冠礼过程中的三道重要程序。据民国四年《南安县志风俗志》载,古时男子行冠礼时需穿戴的服饰甚多,包托冠中、帽子、幞头、衣衫、革带(古代革制的腰带)、鞋靴等;其中最重要的是头上所戴部分,即首加之“冠中”,再加之“帽子”,三加之“幞头”。三加之后,理发为髻,以示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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