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芳第一次见到苏旭时,正是如花般的年纪。
她一直认为自己在人生最美好的时候遇见了最美好的人。
那年她十七岁。
许是到了叛逆的年纪,她开始喝酒,开始化妆,开始和许许多多同在这个年纪的花季少女们一起颓废起来,她的成绩从年级第一名一落千丈,不过小半年的功夫就已经成了倒数,成绩发下来时,父母的说教让她觉得烦心,她和母亲大吵了一架,从家里跑了出来。
她身上带着一百块钱,一个人跑去了酒吧,花光了所有的钱全都买成了各式各样的酒。
一个女孩子一个人在酒吧这种地方喝得大醉,结果是显而易见的,很快有人围了上来,邪笑着要请她喝一杯,她自然是不肯的,而那人也不会放弃这么好的机会。
就在她终于觉得害怕的时候,那个让她爱了一辈子也恨了一辈子的人出现了。
那人个子很高,长相英俊,肌肉也很健壮,往那里一站就吓得那个图谋不轨的大叔连连后退好几步,他从那个大叔的手中将李芳救出,把李芳带回了自己的家。
李芳害怕苏旭也和那个大叔一样,一整晚都没敢睡觉,然而苏旭只是在沙发上坐着抽了一晚的烟,并在第二天早晨为她做了一碗粥。
她被苏旭送回到了家里,而不论是前一天晚上在酒吧里还是第二天送她回家,那人一直都是沉默的,只在转身离去的时候留下了一句话。
“人这一生很短暂,你还小,好好珍惜现在的日子吧。”
李芳站在家门前,看着那人的背影陷入了沉默。
那人虽然穿着像个混混,脑袋上染了几撮黄毛,耳朵上甚至还打着一排耳钉,人也有点吊儿郎当的感觉,却一直挺直着脊背,沉默寡言,眼中有着她所读不懂的沧桑和冷漠。
回到家里,李芳把自己所有的化妆品都扔掉,藏在床底下的酒和烟也被她丢进了垃圾桶里,第二天,她又成了那个父母老师眼中的乖乖女。
她之后又见过苏旭几次,有时候是苏旭为她赶走了纠缠不休的混混,有时候是她帮受伤的苏旭包扎伤口,两人因此越来越熟,彼此越来越了解,她也知道苏旭其实远没有看起来这般冷漠,是一个话很多的人,不过他只对熟悉的人说话,对陌生人八竿子打不出一个字来。
李芳觉得自己好像爱上了这个人。
这是她人生十七年以来第一次有这种感觉,她感到很慌张和不知所措,甚至不敢去看苏旭的眼睛。
她害怕什么呢,是怕父母知道她早恋以后对她的责骂,还是……
害怕自己的一腔感情得不到回应?害怕……那个人根本不喜欢自己?
李芳偷偷的看着那个人英俊的脸庞,突然感到很悲伤。
如果他不喜欢自己,那她该怎么办呢,万一说出口以后,连朋友也作不成了呢?
但是她感到不甘心,她不甘心自己对那个人来说只是普通的朋友,只是那种几个月不见面也许就连名字都记不起来的普通人。
终于,她下定了决心,在她人生最美好的年华里,在她十七岁的夏季,她对那个人道出了自己的感情。
苏旭并不如她想的一般拒绝李芳,却也没有答应她,而是对她说:“喜欢我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情,我没有固定的收入,没有房子车子,没有父母,我没有办法给你你所想要的……如果你觉得自己不会后悔的话,那我们就在一起吧。”
那时李芳是怎么想的呢,哦,对了,她想:只要能跟这个人在一起就足够了,她不介意苏旭没有车没有房,也不介意苏旭是个孤儿,她只是想和苏旭在一起。
她觉得自己不会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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