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孟买,丫起初是由七个小岛组成的一组群岛,史称‘孟买七岛’。最早有文字记载的建立时间可以追溯到公元前250年。古希腊人称之为海薄达埃希亚。
公元前3世纪,它隶属于阿三哥标榜的“强大之孔雀王朝”,由信奉佛教的皇帝阿育王统治。之后其又分别被印度教的希尔哈拉王朝、穆斯林的古吉拉特王国所统治。数千年积淀下来,历史留给阿三哥的遗产颇为丰富。其中不乏象岛石窟和华尔克希瓦庙宇群的古老建筑物,这也成了日后三哥们吹嘘自己文明古国的本钱之一。
当然了,秉承阿三哥的一贯懦弱,这座风水良好的城市沦为殖民地的历史也颇为悠久。——先是葡萄牙人在16世纪从古吉拉特苏丹巴哈杜尔·沙手中得到这几个岛屿。然后他们又在17世纪把它作为嫁妆送给了当时的英国国王查理二世。嗯!就是那个脑袋被国民砍掉的倒霉蛋英王的儿子。
内战除了导致他父亲查理一世丢掉了脑袋,也让这位继任的国王陛下失去了大量权力。没了权力的国王自然保不住这笔随老婆而来的意外之财。无奈之下只得在7年之后,以每年10英镑的低廉租金将其租赁给实力日渐强大的东印度公司。
要说,东印度公司的那群殖民杂碎的确有眼光。在得到岛屿后迅速的在东岸建造了深水港,作为他们前来南亚次大陆的第一个停靠港口。城市人口也迅速的从1661年的10,000人,增长到1675年的60,000人。
眼见此地日渐繁华,风水也不错,于是东印度公司干脆将其总部从苏拉特迁到孟买,成为其向亚洲开拓那臭名昭著的殖民业务的前进基地。
而随着世界殖民形势的大好,业主东印度公司的业务也是蒸蒸日上。可惜,孟买狭窄拥挤的地域让其逐渐跟不上高速发展的形势。为此,英国人颇为不满。几番权衡之下,‘好心’的英国老板最终决定为该市进行大规模改造,——也就是填海,以支援第三世界国家的建设。
嗯!既然高贵的英国老板都发扬国际主义精神,不远万里为孟买的和谐发展出钱出设计。那么,作为土著的阿三哥总不能啥也不干,坐享其成吧?于是乎,大群大群的阿三哥哥在英国绅士手中的前装火枪的‘劝导‘之下,拿起简陋的锄头、铁锹,投身于这个史称霍恩比填海的大工程。为建设自己美丽的家园挥洒着青春与热血。
后世的阿三哥以懒惰享誉世界,但我要说,这是不明真相的世人对阿三哥的误解!是偏见!是诽谤!因为,他们不能理解深埋在阿三哥哥黝黑躯体中那非暴力不合作的精髓。
非暴力,不合作!短短的六个字,完美的诠释了印度人民那博大精深的文化底蕴。这是怎样一种震撼人心的精神啊!它贯穿印度数千年历史,始终代表了印度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了印度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也代表了印度最广大人民的高尚情操。伟大的足以让整个世界泪流满面。
坦率的说,就凭对阿三哥精神的理解来看,19世纪的英国绅士们的确是全世界最睿智的人们。他们丝毫没有后世人的那种偏见,充分自发的理解了阿三哥埋藏于心中的那种精神。所以,绅士们一面泪流满面的感慨着其精神的伟大,一面高呼着‘理解万岁’用火枪和刺刀激发了阿三哥的勤劳和斗志。
而得到理解的阿三哥最终没有辜负那群白皮肤兄弟的殷切期望,硬是花了足足二十八年时间,将这一系列的大型土木工程打造成一个精品工程,足以比拟后世所谓的百年工程啥的。
合并成一大块的孟买,城市面积猛增数倍,达到438平方千米。而随着印度第一条客运铁路线,连接孟买和塔那的铁路在1853年通车,以及美国的内战。孟买一度成为世界首要的棉花交易市场,经济空前繁荣。等到1869年苏伊士运河开通时,繁荣的远洋贸易,卓越的地理条件成为其腾飞的翅膀。孟买的城市地位也由此变得更加重要,已然成为阿拉伯海上最大的海港之一。随后又经过三十年的发展。使其成长为一个主要中心城市。而繁荣的贸易经济也刺激了该市基础设施的改进和许多建筑物的兴修。人口更是膨胀到80万,名列印度第二位,仅次于加尔各答。
总之,1894年的孟买就是当之无愧的印度洋第一港。亚洲的产品,无论是中国的瓷器、茶叶,还是日本的生丝,抑或是印度本地的棉花,全都得在此中转。然后再穿越阿拉伯海、红海、苏伊士运河以及地中海最终抵达遥远的欧洲。同样的,欧洲的产品也得通过这条航线源源不断的运抵亚洲,并分销。藉此为那些西方殖民者带来巨额的利润。
庞大的远洋贸易使得孟买几乎全年都处于繁忙的状态。南来北往的大小商船更是让附近的海域显得有些拥挤。蒸汽轮船散发的黑烟遮天蔽日,使得整个港口都笼罩在一片灰蒙蒙的雾尘当中。糟糕的环境让人不自觉的以为到了以雾都闻名的伦敦。
今天的孟买天气很不坏。虽然已是九月末,但地处赤道边缘的孟买一点都感觉不到寒冷。那些透过煤烟凝聚的雾尘的强烈阳光甚至能带给人以灼热。再配上海港城市所特有的潮湿,整个孟买恍如一个巨大的蒸笼。
水手约翰*列侬就正在这糟糕的蒸笼里,顶着酷热忙碌着。约翰今年才十八岁,,是个好小伙。本来像他这样贵族的出生的好小伙,应该游荡于英伦的高级沙龙,围绕在那些和他具有同样高贵出生的贵族小姐周围,过着打猎、赛马的悠闲日子。
嗯!事实上,在一年以前,也就是他那该死的烂赌鬼、烂酒鬼的勋爵父亲没有输掉家族那100万英镑的财产前,他的生活的确如此。
可惜那位败家的勋爵大人除了不善经营外,还有着狂热的赛马嗜好。——这个不好的嗜好使得其输掉了家族维系其生存的房子、古董、土地以及最后一个先令。至于勋爵大人本人则在一贫如洗后,因为一次酗酒导致的酒精中毒后丢掉自己唯一所剩的生命。
也就是说,除了一个空头贵族的名分。好小子约翰从他那稀烂的父亲手上什么也没继承。额~~坦率的说,也不是什么也没有,如果说高达1万英镑的(电脑 阅读 .1 6 . n)债务也算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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