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一章 个中猫腻(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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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陛下。”

席间宾客已经尽数站起了身子纷纷绕到矮案前面的乌石板路面上站好。在那一行人踏入园中之后,齐齐躬身行礼,在这种形势的宴会上,见了皇室是可免跪礼的。

遗玉还没来得及看清楚来人,就被卢智拉到了前面躬下身子,耳中传来一阵浑厚的男声,“诸位无需多礼,朕今日可不是来扫你们兴致的。”

话音落下,院中宾客却仍是静静躬着身子,遗玉的眼睛看着前面的路面,那一行人从他们身边大步走过,直到刚才那个声音再次响起,宾客们才起身回到了座位上。

“别干站着,都坐吧。”

等到众人落座,遗玉才缓缓抬起头来朝正北方向看去,就见先前空置着的三席上皆已坐上了人,正中那席位上摆有两张矮案,右边案后那一道赤黄的身影,显然就是当今皇上。

主席位虽离他们这席足有三四丈远,但她还是清晰地感觉到了从那一身赤黄的人身上散发出来的气势,是那种只是看一眼便让人心头微微压抑的感觉。

她也算是历经生死之人。这种能带给她压抑感觉的特殊气势,她迄今为止也只在三个人身上见到过,一人是她新认的便宜外公卢中植,一人是初次见到的皇上李世民,还有一人便是几经偶遇的魏王李泰。

若是将这三人的特殊气势相互比较,无疑是当今皇上的气势最为旺盛,卢中植的气势最为沉稳,而李泰则是最隐晦。

而如今这三个人,竟是聚到了一处,坐在李世民身侧案后的是前不久才又救过她一次的李泰,在空中数盏明灯照耀下,一身明蓝的魏王殿下依旧俊美的让人望之失神,而另一张席上坐着的身穿缁色深衣的白发老者,赫然就是她今天早上才见过的便宜外公。

遗玉脸色古怪地看着卢老爷子,见他一脸正色目不斜视的样子,侧头越过程小凤去看卢智的表情,见他一脸的淡然便知道他肯定是事先知道的,心中又给她大哥的知情不报算上了一笔。

“看你们见到朕来,似乎并无惊讶之色,显然是早早就得了消息啊?”李世民音色很是浑厚,气韵十足。当年继位之始,因骁勇善战的安王被剿,北方草原游民部落在首领颉利可汗带领下借机侵袭中原。

李世民高瞻远瞩,借与其媾和暂时结束战争,换取生养发展时间,终在贞观三年取得定襄大捷,平定北方。因此虽他不比安王征战多年,却与遗玉所知历史中的唐太宗相比不遑多让。

他话毕便在宴上扫视了一圈,目中并无责怪之色,带着淡淡的笑意。宾客之中很快就有人从席上站了起来,遗玉看着对面席间那个身穿秋香色深衣的人,恭敬地对着北座一礼,朗声道:“陛下亲临,实是我等荣幸,心中自然欢喜多过惊讶。”

这人话里虽然有些避重就轻却不失为一个好的解释,李世民又怎么会不知道他要来的消息早早就走漏,不过是借着机会看看众人反映,这个率先站起来答话的人只要稍微会说话一点,他都不会再追究这个问题。

“无忌啊,这可是你那三子?”李世民看了一眼那应话之人,扭头对近处席上一个脸型瘦长年近四十的中年男子问道。

“回皇上,正是犬子长孙涣。”

“嗯,几年未见,已是长成大人,好了,你坐吧。”

这名叫长孙涣的少年谢恩之后坐了下来,由于相距不远。遗玉没错过对方脸上的自得之色,身旁的程小凤细微地轻哼了一声。

李世民的脸上略带了亲和之态,“朕今日就是来凑个热闹,你们该干嘛就干嘛,切莫因为朕就拘束起来,那可就坏了这好日子了。”话毕朝着一旁的李泰轻轻点头示意。

魏王殿下遂端着桌上的酒杯站起身来,低沉的声音很是沉稳,“今夜能置身此宴者,多是京中才俊能士,本王望你们日后能为尽心为父皇效力,请。”

李泰的话很是精简,席间众人全部端着酒杯站起,随着李泰举杯由左划右对着他们一敬而饮,皆举杯饮尽杯中酒水。

众人再次落座之后,就见一人主动站了起来从席间走至中间宽敞的乌石板上,先对着主席位上一礼,而后侧身扬声道:

“本人谢远,今夜良辰美景,能与各位聚在此处甚感欢欣,献诗一首,全做抛砖引玉之用......”

说罢这人便轻移了步子,三步一句地吟起诗来,遗玉知道,这是个人才艺展示开始了,这第一个起来的人,坏处就在于没得比较,若不是才艺上流之人,难免给人差强人意之感,可好处也是有的。只要他的表现不是太过平庸,一般都能让人记住。

这宴上才子佳人可以借机露一手的,足有四十一人,能让人记住名字也就是极个别,区分好坏显然不单是靠着个人因素,这献艺的顺序变得尤为重要,若一人才学只是中上,但在他之前三五人皆是表现寻常的中流之辈,那便生生显得高了三分,若一个才学上流,但在他前后皆是中上,那就生生降了一筹。

宴会上的四十一人,表面上是坐在一席的交好,可实际上散在各处的几席间都有关联,除了卢智这边的六人,其余人多是暗自投靠了两边,像是其中一边就是为了今日宴上力顶长孙涣出彩的,只要人数足够,那一部分人烘托长孙涣出彩,另一部分人则可以利用这些次序去打乱别人的安排。

遗玉起初并没有想到这点,头几个献艺的人表现只是比寻常稍好,可第五个上场的人却让敏锐的她察觉到了不对之处,这人报了姓名后。她就有些期待,她来学参加了两次旬考,学评都得了甲,长孙娴亦是,除了她们两个,另外一人连续得甲的便是这个正在写字的学生。

遗玉看他默的诗并不赖,这字和诗分开来看都是好的,合在一处却降了三分,那字与诗境隐约有些违合,她在书法上极有天份,因为自创了一种字体。在意境和字形上更是堪比那些醉心书法几十栽的大师们,因此她很容易便看出了这人的刻意藏拙,藏的很精很细,很难以让人发现。

若说这人的藏拙引起了她的疑心,那接下来长孙涣的献艺就让她恍然大悟了,字是不错的,诗也是声称现作的,两样只是中上水平的艺能合在一处,竟是生生拔高了三分,加上先前那几人的可圈可点却挑不出彩,顿时长孙涣那副字赢得了座上李世民的一声轻赞。

“好字,好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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