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话题,就绕在了苏阳怡的旧夫沈家上。
先前几次饮宴,众女因为避讳苏阳怡,明明满心好奇,却还是只能把这些事儿压在心里,不敢多说。
现在好了,她自己都不在意,一开了头,大家就都有些收不住嘴。
“现在沈家也是慢慢发达了。沈康中了举人,好些铺子都找他入干股。据说他娘做主,还在府城买个铺子,每个月吃租金也赚得多了。早前在乡下买了地,又是不用税的。安稳着呢。”
范氏不屑地道:“光有口饭吃有什么用?他读了那么多年书,还不就是为了做官。听说府城那些人,都不大待见他。他要是想做官,非得考个进士出来不可了。”
“看他学问好像不错,不定真能考得上。”
林氏道:“这天朝,每年考进士去的举人,多得跟虫子似的。能考上的,也就那么百来个。三年一考。不少人考到老,也没考上,一辈子卡在举人的功名上。何况还有京城里那些大家子弟,那可是近水楼台。他沈康的学问,咱们这小地方瞧着是好,真要出去了,也就那么一回事。”
言外之意,她就是觉得沈康考不上!
苏阳怡颦眉,道:“先前……听说李氏是打算举家搬迁的。怎么这又是买地,又是买铺的……”
为什么搬迁?还用得着说嘛!在本地丢了这么一个大人,本朝又重孝廉,他也混不下去了吧!
范氏听了,就凑过去道:“听说是那沈康自己不肯搬,又做主买了地。李氏没办法了,只能答应了。后来府城有人见他们家有功名,这铺子卖得也便宜。李氏想占这个便宜,就买下来了。”
说着,她自己又忍不住暗笑。
若是换了她,那肯定是有多远走多远的。换个没人认识的地方,又有举人的功名,从头疏通关系,说不定还能挣上个一官半职的。要占这种便宜啊,在本地熬着,什么时候才有出头之日?
不过她家才不会出这种事!
苏阳怡的笑容就有些勉强,道:“他家的事儿,谁说的清楚。沈康他,从小就是两耳一闭只管读书的。”
她看向众人,欲言又止,最后把头低了下去,道:“我老实说吧,当初我父亲看上他,非要把我嫁过去,我也就认了,想着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纵是他性子软弱些,又或是心在旁人身上,我好好在家里伺候着,总不会出错吧。”
范氏叹了一声,道:“谁知道啊……我也不怕你生气。这沈康,我也见过几次。倒也不算个坏人。”
林氏立刻道:“不坏,有几个人生下来就是坏的!这男人,最怕的就是整个跟面团捏的似的,光靠别人来拿捏!今天你捏捏,明天我捏捏,苦的不就是大房正妻!”
苏阳怡就是个活活的例子啊!
话说出口,林氏又有些后悔,觉得自己太过了些。
还是苏阳怡,笑了笑,说了两句话把这个话题岔过去了,又敬酒。
这一局算是宾至如归,大伙儿也都尽了兴。最后喝了醒酒汤,散了席。
苏阳怡的酒量渐渐练出来了,也没有像上次一样吐得头昏眼花,还能把人都送到门口,挥了挥帕子跟她们道别。
转身进院的时候却还是有些脚软,被春桃扶住。
整个宴会,她都是服侍在侧的。此时,她心里也说不出来是什么滋味,只道:“小姐……”
“莫多说,春桃,莫多说。扶我去休息。”
春桃扶着她进了门,又打了水来给她擦了擦脸和手,道:“小姐,头可疼?”
“有点儿。”
春桃便娴熟地给她揉一揉太阳穴。
苏阳怡渐渐瘫了下去,睡着了。
春桃给她盖上被子,叹了一声。
经过这次饮宴,那个屏风的消息传得越来越广。苏阳怡算着时间差不多,决定开堂竞价了。
当然,她毕竟是个妇道人家,这种事情,也不好亲自主持。于是她点了自己铺子里的宋青。而她自己,和颜华派出来的一个管事,一同坐在旁边,做个见证。
当天,叶记竟然聚集了不少男子。有来看热闹的,也有是各家的代表,是真心想买的。
看他们的衣着打扮,大多都是学子,或者是富贵人家的管家。
苏阳怡让人把屏风抬了出来。她花了心思,来在屏风附近摆满了兰花,使整个屏风显得更加雅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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