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罪恶值:168
善良值:49
个人战斗力:22
主要罪行:杀人罪,伤害罪
可以了,足够说明一切了!
杀人,杀的是我父;伤害,伤的是我母……
尼桑天籁拐进院子之前,开车的林茂远甚至看了一眼停在街边的路虎揽胜,他当然认不出已经长大了的叶青。
叶青把车座放倒,缓缓地躺了下来,面孔沉静若水,胸膛之内却如同有一枚高爆炸弹爆炸了开来……抓过将近四十个罪犯,不曾杀过一个人,此时此刻,无边的杀意充斥在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里。
从没有像现在这样的想要杀死一个人!
“不!不能急着杀他,要让他在天狱里活上几年,要让他在雷罚的洗礼下痛不欲生!不止是他,还有他们!”
叶青足以确定,林茂远只是一个小喽啰,这件事的背后另有主使之人。这是毫无疑问的!
雾管家已经记录了他的生命气息,他再也跑不掉了。
叶青静静的躺着,呼吸近乎停止,心跳近乎停止,似乎也已经忘却了时间,直到下午一点多,手机铃声的响起才让他清醒了过来。
“老板,宝马我已经开出来了,所有手续也都办妥了。”江小豪汇报道。
“过来找我,我在重庆路352号,西郊这边。”叶青沉声问道:“让你跟踪别人的车,没问题吧?”
“当然没问题。”江小豪非常自信道:“在咱们国内开着宝马740跟踪别人,虽不是什么好主意,但如果对方的警惕性不高的话,还是不成问题的。”
“过来吧,我等你。”
电话挂掉,叶青把手机扔到了副驾驶的座椅上。
江小豪听出了叶青的语气有些不对头,白色宝马疾速超车,只用了十几分钟就来到了黑色路虎的后面。
坐到路虎车的副驾驶位置,江小豪把叶青的手机轻轻摆放在操控台上。
“那辆尼桑天籁……”叶青指着大院儿里的黑色天籁,把林茂远的外貌特征描述了一遍,又道:“跟着他,等到你认为什么时候方便下手收拾他的时候,打电话通知我,我要亲手收拾他一顿。”
“老板,你是不是打算干掉他?”江小豪干掉过十多个目标,对于叶青此刻所散发出来的杀机相当敏感。
“或许吧,但不是现在!”叶青长长地呼了一口气:“这件事交给你了,我去找个地方放松一下。”
……
p:有人认为主角不应该像个狱卒一样从犯人身上掠夺财富和技能,想获得技能,可以向犯人学习,不应强行抽取……咖啡想说的是,我要塑造的不是一个吃斋念佛唯恐踩死蚂蚁的圣僧,而是一个将要成为猛兽的猎食者。既然是猎食者,就要喝血,就要吃肉!
喝谁的血?吃谁的肉?不让他吃罪人的,难道让他通过某种特长去经商,然后从普通老百姓身上榨取财富,这才可以吗?通过猎食罪人而成长,等到足够强大了,再去制裁更多的罪人,我认为没有什么不对。
更重要的是,这是一本都市yy小说,不是思想品德教育书籍,咖啡也没想着要以这本书说教什么,就是为了让看官们娱乐一下,主人公不是混蛋也就可以了。大家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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