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着入口的方向,这些鞋印一路往前,可以想象他们跑得很快,几乎健步如飞,鞋印在泥地里都吃得很浅。如果真有野人或是妖怪从天而降,四个人都被追击得逃离了现场,那么现场至少应该还有一个人。
宁望回头看向空空如也的地面:“那是丧尸先生的脚印。”
司机大叔听完他的结论露出瞠目结舌的表情,放在之前他自己也不会信,但这是唯一的解释。没想到这一次竟然被阿刁那家伙的乌鸦嘴一语成谶了,身体变成那样还能具备这样的行动能力,那的的确确算得上一只“丧尸”。
不管真相是什么,他们眼下必须找到那四人,司机也只好把车子搁在半道,陪宁望顺着鞋印沿路找回去。他们就这么一口气走出山坳,来到进山前的开阔山林。至此,脚印又向前持续了一小段,而后不见了。
宁望停下脚步,看最后一组脚印的方向,似乎是往路边的林子里去了。这倒也附和逃跑时的逻辑,不过,这偌大的林子望不到边,阴森森的,地上又是泥泞又是腐叶,树根盘根错节的,鞋印根本无从找起。
“小伙子,我看算了,这林子太大,我们这么找也不是办法,再说这会儿都六点了,天一黑,万一那个丧尸什么的还在,那就太危险了。”司机在身后劝说道。
宁望看着阴气森森的山林,很不甘心。是自己自告奋勇要陪赖雪儿来调查,结果根本没起到半分护花使者的作用,而他最愧疚的还是阿刁,本来这事跟阿刁半点关联也没有的,他就这么把阿刁拐带进了龙潭虎穴……
“大叔你回去吧,我还想在这附近找找。”刺猬头青年说着,毅然朝林子里走去。
司机看着刺猬头青年懊恼又沮丧的背影,好比看见一只超大的刺猬窸窸窣窣往林子里爬去……
宁望没听见司机大叔的异议,估计这个时候司机大叔也就是在他背后无奈地摇摇头,转身离开了吧。其实他觉得这司机大叔已经够意思了,他这会儿一走了之他真的不会有什么意见,反而人家又是载他们进山,又是陪他找了这一路……
是不是要道个谢啊?心中这么想着,宁望转过身,就在这时听见身后近在咫尺处司机的声音:
“你这种体质很容易招惹不干净的东西啊……”
对方的嗓音在这短短的一句话里由粗变细,俨然不像是一个人发出的。
宁望也在这时转身看见了对方高高扬起,尴尬地停留在半空的手刀……
不过尴尬的四目相对并没有持续太久,0.3秒后司机手起刀落,宁望心里以光速骂了声“什么鬼”,便被毫无防备地劈晕在地。
宁望在全身酸痛,头晕眼花中醒来,鼻子还能闻到一股子刺鼻味,是被灌了乙|醚吗?不过虽然味道浓烈,乙|醚的效果却欠佳,他甩了甩脑袋,人就清醒了过来,猜测可能是奸商在乙|醚里掺了酒精,居然阴差阳错救了他一命。
他似乎还在那辆皮卡车上,正坐在副驾驶席上,身边没人。宁望一个激灵撑起来,发现车子不是歪倒在山坡下正在各种漏汽油,而是好好地停在路边,这才松了口气。
车子也并没有陷在泥坑里,或者这从一开始就是个阴谋,虽然他想不出原因。窗外暮色四合,这会儿应该快七点了,宁望朝窗外打望,奇怪,那家伙人呢?小心瞄了一圈,才在不远处一棵大树下看见那个司机,正背对着他跟谁通电话。
宁望的手被用皮带反绑在身后,绑得挺紧的,不过皮带的质量似乎不咋地,他挣了两下居然就断了。此刻他也顾不了去听那司机都在跟谁说什么了,先脱身要紧。把车门小心打开,矮着身子蹑手蹑脚绕到汽车后方,一看这地方已经不是他们进山时的山道了,宁望困扰地搔搔头发,算了,暂时搞不清方向,但是沿着车辙返回那等于跟别人说“我是傻逼,快来捉我”,最可靠的法子是钻进旁边的林子里,这附近的山坡也不算太陡。
打定了主意,他便开始脱鞋,这山林子里不是泥巴就是枯枝败叶,他只穿着袜子走动静果然小了许多,因为彼此隔得也不近,而对方显然很专注于那个电话,一叠声地“嗯”着,竟然一点也没察觉身后的情况。
宁望终于像只刺猬样完美地将自己的背影融进了树林里,成功逃脱,回头也望不见打电话那家伙了,宁望赶紧套上鞋子,摸出手机想报警,一摸衣兜裤兜,完了,手机没在身上,肯定是那家伙给收缴了。
有一秒他很想冲回去找人家索要回手机,那手机好几千块呢,是他家里最值钱的家当了。虽然除了阿刁、冯医生和房东,就没什么人给他打电话了。
心里有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人冷笑道:“去拿回来啊,那种小角色没必要怕他。”另一个小人则跳着抗议:“手机重要还是小命重要?!”
宁望停在原地搔了搔刺猬头,决定听二号小人的,保命要紧。
他站在稍高一点的地方极目远眺,运气不好,一点灯火都看不到。这前不着村后不着院的,宁望的心一下就沉了。
唉,换了平常这个时候,他应该在美滋滋地吃着康师傅看美剧了,果然冲动是魔鬼,他有那么一点点后悔了,但是末了就想到了赖雪儿。虽然他压根没帮上赖雪儿的忙,还把自己弄到这步田地,但是如果现在他在家里吃着康师傅看美剧,那么就连一个知道赖雪儿失踪了,愿意跑回去找她的人都没有了。
宁望回头望了望周遭的地形,他打算暂时往高处走,这样就能看清大方向了。
山里一过七点就黑得伸手不见五指,四周各种奇声怪响,宁望担心遇见狼或者其它什么野兽,他现在两袖清风,身上连个照明的手机都没有,绊着个什么都以为是蛇,这会儿脚下又不晓得踩到什么硬邦邦的凸起物,一下摔了个狗啃屎,他爬起来,瞬间看清了脚下绊倒自己的东西,一双眼睛“噌”地就瞪大了。
——那是一只骷髅头,在惨白的月光下仰着面端端正正地面朝着他!
宁望倒抽一口冷气,一个劲对自己催眠“灵长类的头骨长得都很像”,才勉强收了收惊。既然这里有头骨,肯定也有其它部分的骨头,他打算绕过这里走,可是很快就发现那根本做不到。
脚下不时就踩到硬邦邦的东西,那触感肯定不会是石头。宁望还是看到了自己极力想避免看到的景象,那些裹藏在泥巴草根中的灰白骨骸,在他面前的小山坡上几乎俯拾即是。
如果不是夜色的掩映,宁望知道这番景象肯定更为骇人,这里究竟有多少具骨骸?七具?八具?十具?二十具?
他的心突突直跳,脑子里翻来覆去都是“我真的来错地方了”“我不属于这里”的警钟,他突然特别想念中央公园的长椅,樱花树,想念发传单的英龙华和看英龙华的雪兔子。
回去。回到那个平凡美好的世界吧。
脑子又冒出那个声音,清冷的声线在遍地骷髅的场景中带来一份莫名的安全感,透着浅浅的、温暖的诱惑。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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