佣兵闻之一愣,轻轻扬起自己的手掌,“就冲俺这张贱嘴提起小兄弟你的伤心事,就该打。”
洪蒙突然捉住佣兵的手,摇摇头,与佣兵较力扳手腕,最终在蛮力上赢了一筹。松开手,佣兵揉搓着酸痛手腕,一脸震惊。洪蒙着这位被生活压弯了脊梁的佣兵大叔,说道:“大叔,我只是一个穷人家出身的孩子,并不是贵族子弟,您不用这么作贱自己,不值得。”
佣兵被拆穿了意图,还好漆黑的深夜遮蔽了他的红脸,坦白道:“大叔不是那种想攀附权贵的人,其实俺是想请你帮个忙,小兄弟识字吧?”
洪蒙点点头,佣兵搓着手,低头自言自语说道:“俺家那口子最近就要给俺添一小子或者小丫头,俺想吧再在这条道上跑几年然后回家种田,攒点钱把娃娃送进学院认认字,将来谋个好出路,不要像他爹这样没出息。我那小孩子从小就没个正经名字,俺就寻思吧将来娃长大了上学去,总得有个拿的出手的好名字,总不能想俺一样被人叫土狗叫了一辈子,他妈的活的真憋屈。俺不怕丢脸,也不怕娃娃长大了进城当了白眼狼把他爹妈丢在老家自己进城享福,就怕娃他被人不起,真的。”话至此,这位被同伴戏称为土狗的佣兵悄悄抹去眼角的泪水。
洪蒙拍拍土狗的肩膀,情到深处他也有些感动,思考了一阵说道:“我也算不上文化人,就是命比其他人好一点,七个月前遇到命中真正的贵人,如果不是她可能我早就死在城里面了。大叔是好人,既然得起我那我也不推脱了,如果是男娃,就叫威廉,女娃我觉得黛莉便不错。”
土狗暗淡的眼睛睁开了一下,在心中默默背了几遍,为难道:“不怕你笑话,大叔不知道你说的那几个听起来就是好名字到底该咋拼?”
洪蒙在纸上写下名字,土狗佣兵如获至宝般双手郑重的接过轻盈的纸张,了一眼立马折三折藏入胸前,欢呼着回到同伴中,独自享受着那股乐趣,即使周围人嘲笑他也是不管不顾。
洪蒙抬头继续仰望着天空。或许刚刚一幕只是萍水相逢,但却见识到一位算不上伟大的父亲无私的为子女着想,顶着同伴间的白眼和轻视向着一个外来的不知名堂的小子请教,这种丢脸的事他们可做不出来。这时候,素有软蛋之称土狗突然一拍手里的弯道,怒瞪着素来不和的同伴们,险些打起来。
第二天,天蒙蒙亮时车队便出发了。
洪蒙在湖边洗把脸,昨夜他几乎是一夜未睡,擦尽脸上的湖水,想到接下来的路程都是在平原上如果一路无阻的话只要再两天的路程便可以到达帝都。佣兵们正在将燃烧过后的灰烬埋进土里,收拾好行李吆喝着重新上路了。
颠簸的马车发出吱呀的响声,洪蒙坐在最后一节货车上,着那片渐行渐远的营地,却发现地平线出现了几只灰黑色的鬃狗,洪蒙跳下车,远处的黑点渐渐密集了起来,洪蒙抽出黑枪,向后怒吼道:“魔兽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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