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向南一直穿过一条冗长宽阔的街道,再转西大约行驶十几分钟,路过一个红绿灯,径直穿进狭窄潮湿的胡同,就是我的家了。
我租住在这里有半年,算是这座城市最偏僻阴暗的地方,据这里居住长久的人说,路灯常年都是坏的,所有他们都习惯了随身带着照射距离颇长的手电,女孩子十有*会遇到奇怪的人,比如笑容猥、琐的中年保安,比如卖着烤红薯用口罩遮住大半张脸的阿姨,再比如黑色的瞎了一只眼睛的猫。
我起初很不适应,后来渐渐的也习惯了,我住在二楼,这里很陈旧,据说新中国成立不久就建起来了,至今没有翻修过一次,四楼就是顶层了,相比较滨城市中心几十层的高楼大厦,的确有些相形见绌。
我缩了缩身子,抚着胳膊飞快的前进着,照明的东西都落在了手包里,我只能凭着记忆和溶溶洒下来的微茫的月光前行,倒是考验胆量,好在我习惯了夜生活,不然乍一次这样,恐怕也就剩下了窝在角落里哭。
今晚我回来的有些早,这里住的大多是夜生活的男男女女,酒吧和夜总会的,也有足疗和发廊的,这个时间恰好是最忙碌的,所以整片小区都是黑漆漆的,只有偶尔几个窗口能透出些光亮,这就更显得阴森恐怖,可越是如此我越是控制不住自己,脑海中回想起和程薇一起看的惊悚电影,浑身都罩起来一层鸡皮疙瘩。
我硬着头皮好不容易踱到了楼道口,正要进去,一声低沉而冷峻的咳嗽声吓得我妈呀一声跳起来,我仗着胆子去寻声源,紧靠着墙根的地方忽然有个人还是鬼的在说话,“拿命来——”
我吓得哇一声就哭了,整个人蜷缩在楼梯口,把脑袋埋在膝盖中间,瑟瑟发抖,脚步声愈发的靠近,我啜泣着,挥舞着胳膊试图让它离我远些。
“我也是信佛的,我没办法的,我不是故意的,我再也不敢了,从此潜心向善,求不要带我走!”
我说得语无伦次,那脚步声真的止住了,对方的声音很低很沙哑,“你做过什么坏事?”
“九九,她抢了我一个打酱油的角色,我气不过,往她的水杯里吐了口水,还有小狐狸,她喝多了扇了我一巴掌,我就把她新买的轿车放爆胎了。”
一声轻笑,我愣了愣,睁开半只眼睛去看,黑暗中对方似乎摇了摇头,有些无奈,沉吟了半响,他就笑得更深,“这些就算坏事?你真是奇女子了。”
他叹口气,“你仔细瞧瞧我是谁。”
不再那般低沉,倒是很好听,而且这声音——似乎有些耳熟。
我砸吧砸吧嘴,深深吸了口气,没什么大不了的,二十年后我又是一个美女,我猛地抬起头,对方故意将手机屏幕按亮,对着自己的脸,先是苍白的一张面孔,我刚要叫,就愣住了,仔细瞧了许久,还是不敢确定。
“张、张哥?”
竟然是张墨渠。
他还是那一身黑色的衬衣西裤,头发有些凌乱,下巴上的胡茬长出来不少,看着愈发的成熟凌厉,我哆哆嗦嗦半天,腿软得站不起来,他又是一声嗤笑,眉眼都温润起来,“这样胆小?”
他向前一步,朝我伸手,我呆呆的看着,心里有些窝火,“吓人有意思么?你藏起来吓唬我,就为了找点乐子?你那么有钱,滨城的hei势力都是你一个人的,你在乎花钱去玩儿女人么?何必来挖苦我?我就是胆小,我不像你们男人,人命都能闹着玩儿,我只是个讨生活的可怜虫!”
我这股子委屈,其实并非因他,离开绍坤到现在,这艰难的一年多,我憋了良久在心口,始终没有发泄出来,现在借着全都爆发了,他怔住,眯眼凝视着我,我抹了把眼泪,冷静下来忽然发觉自己失态了。
“张、张先生——”
我站起身,后背紧紧贴着墙壁,初秋夜风微凉,阴森的石灰墙面冰凉刺骨的感觉渗入骨骼,我身子一颤,声音都抖了些,“对不起。”
他再次一怔,神情有些愕然,却并不说话,薄唇微微抿着,靠过来几步,一条胳膊戳在我脑袋一侧,将我圈在他怀中,灼热的呼吸喷在耳畔,一阵风恰好从外面吹进来,拂过我头发,他身上的香烟味扑进鼻息,我恍惚中似乎醉了一般。
“是我冒昧了。”
他身子一晃,唇恰好擦过我的耳垂,湿热的感觉引得我一颤,我下意识的跳开,他也正好站直。
“没、没关系。”
我捋了捋散乱的头发,转身要上楼,拐角的时候,他忽然又叫住我,“沈小姐。”
我步子一顿,“还有事?”
他目视前方并不看我,这个角度去俯视他,才发现他身子格外高大魁梧,“邵伟文不是良人,他身边的女人,都没有什么好结局。”
我心里一揪,想沉默又怕被误会更深,思来想去搪塞了一句最模棱两可的话,“我本也没想什么,我喜欢平稳生活,不妄图高攀谁。”
他抬眸看我一眼,嗯了一声,便转身要走,外面不知谁泊了一辆车,一束刺眼的白色灯光照进来,恰好落在他的右手上,我诧异的惊呼一声,手肘以下的位置竟然全是鲜血,有的都凝成了暗红色的血咖,一滴一滴的顺着指尖滴落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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