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马来人?《马来西亚联合邦宪法》第一百六十条第二款关于“马来人”解释道:马来人“指信仰回教、习惯于讲马来语、遵守马来习俗者”。宪法主要是根据文化特征来对马来人进行定义的,共涉及三大要素,其中,信仰伊斯兰教被列在首位。马来西亚作者ismail noor和muhammad azaham两人合著的《内省:马来人的优缺点》也从不同的角度讲道:“马来人就是一位有信仰的穆斯林,他居住在马来西亚境内,其族源可上溯到古老的马六甲帝国以及马来群岛其他地区大地之子们的祖先;其历史则可上溯到公元前3000年。”这是一个带有马来民族主义的定义,它坚持马来人为马来群岛的“大地之子”的民族史观,但值得注意的是,它不仅把马来人最直接的祖先上溯到马六甲王朝(即中国史书上的满剌加王国),还认定马来人必须是穆斯林,即伊斯兰教信徒。《马来民间信仰:异质因素之整合》一书,也在谈到马来亚半岛的马来人乃是那些源自马来群岛不同地区的人们构成的这一情况时指出,“但这并不否认这样一个事实,即他们有整体意识并相互认同。而在相互认同方面,他们‘拥有共同的印度尼西亚文化要素基础’与共同的伊斯兰教信仰是一些重要的因素。例如,阿拉伯人、印度穆斯林以及马来亚各族群中皈依的非穆斯林,都很容易地就被吸纳为马来人口。而皈依伊斯兰教由此通常就被说成是‘ma-suk melayu'意思是‘成为一名马来人’,而不是成为一名‘穆斯林’。”“在马来人和泰米尔人(及其他原始马来人)的眼里,‘完全’吸收马来文化要素,只有等到后者masuk melayu(进入马来人的生活方式或成为马来人)即皈依伊斯兰教后才有可能。”总之,对于马来人而言,是否接受一个人为该族群成员,其关键因素就是看他(她)是否信仰了伊斯兰教。当然,也不是只要信仰伊斯兰教就被认同为马来人,其他因素也是要考虑的。
无论如何,伊斯兰教在马来族群的形成和整合中,确实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它甚至成了该族群的某种区别性标志,如原始马来人(orang asli)由于其主体不信仰伊斯兰教(伊斯兰教在他们之中已有传播,而且其传播力度由于政府有关部门的介入似有加大趋势),所以,就不被包括在当今马来人之中,这与信仰伊斯兰教就有可能成为马来族群一份子的情况,正好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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