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献资料告诉我们,至晚从汉代起,中国与马来群岛间就保持着密切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联系,各国使节、商人和宗教人士则在其中充当了最活跃的力量,而与之相伴随的,自然是人口的跨地域流动。到了近代,随着葡萄牙、荷兰尤其是英国等殖民势力的到来,马来群岛各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崛起,以及当地开发、建设对大量劳动力的需求的增长,人口的流动随之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这就是马来群岛之出现大量华人移民的总的历史背景。
中国自秦汉统一以后,就成为推动亚洲大陆与马来群岛间政治往来的重要力量。这是因为,2000多年前,中国崛起后,长期以来基本上一直保持着亚洲乃至世界大国的地位,近代以前,也几乎一直充当着亚洲的强国,并在某种意义上,充当着亚洲的政治中心,因而极大地吸引着亚洲各种政治势力与之发生并保持联系,马来群岛亦毫无例外。
历史上的中国王朝在沟通与马来群岛的政治交往方面可以说是较为积极主动的,有作为的。兹举若干史实:西汉武帝时,应国际交往的需要已在朝廷设“译长,属黄门”。东汉平帝时,王莽辅政,更遣“译使”远行至今斯里兰卡(已不程国)。三国东吴,又有孙权遣宣化从事朱应、中郎康泰通天竺(今印度),“其所经及传闻,则有百数十国,因立记传”。隋大业年间,遣屯田主事常骏和虞部主事王君政使赤土。元至元二十三年前杨庭璧奉旨招谕海外诸蕃国,获得马来群岛诸国积极响应。明代在三宝太监郑和奉旨出使西洋诸国壮举之前,有洪武三年赵逑出使三佛齐、张敬之(御史)出使渤泥、祁征出使真腊以及永乐元年及三年中官尹庆两度奉旨出使满剌加王国;之后则有景泰六年给事中王晖、天顺三年给事中陈嘉猷、成化十年给事中陈峻、十七年给事中林荣等出使,这些使臣中,有的所负重要使命之一,就是为新继位的满刺加国王加封。至于马来群岛诸国历史上向中国派遣朝贡使团的事情,那是史不绝书,在此毋庸赘述。值得注意的是,满剌加曾有多位国王或王子亲自来华朝贡:“(永乐)九年,国王率其妻子及陪臣五百四十余人朝贡,……十二年,国王子母斡撒于的儿沙来朝,告父卒,命嗣封。二十二年及宣德九年,国王复来。”渤泥国王也于永乐六年(麻那惹加那乃,死在中国,葬南京)、十年(遐旺)两次亲来朝贡。明朝初年,彭亨和吉兰丹亦曾遣使朝贡。还有,元代的军事政治扩张,亦一度远至东马,如《星马华人志》提到,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元朝曾在北婆罗洲设立了行省,其性质类似军政府。因有“总兵”董其事。文莱有“黄总兵之墓”(为墓碑题字),其名或以为“黄昇平”。文莱王室之独生女嫁给这位华人总兵则使其王室血统渗入了华裔因素。
中国与马来群岛间紧密的政治联系及其作为地区安定的一个维系力量(明朝太宗、宪宗、宣宗等朝曾遏制暹罗、安南对满刺加等国的“侵陵”),显然有利于促进其与马来群岛间已有的经济联系——商业往来,同时也有利于保障本地区乃至国际海洋贸易的发展。至于马来群岛,不仅以其丰富的自然资源以及自身的社会需求成为中国的重要商业伙伴,它(尤其是马来半岛)本身自古以来还是印度、阿拉伯等国家和地区与中国通商的重要海上中介。马来半岛的吉兰丹、彭亨、丁加奴、马六甲、吉达等州的沿海港或以为《文莱王家世家书》中的中国钦差“王三品”,该书载:“第一世回转君王穆罕默德(paduka sir sultan mohaned)之独生女,嫁与中国钦差王三品,且传禅为第二世君主苏丹阿玛德(sultan akhmed),生一女,招赘大食宗室名阿里(sherff ali)者,受禅为第三君主日苏丹柏克特(sultan berkat)。”中国史籍亦谓此华人为随郑和远征的闽人。“先占城国因遣使朝贡,既还,至海上,飓风漂其舟至湓亨国,暹罗恃强凌湓亨,且索取占城使者,羁留不遣,事闻于朝。又苏门答剌及满刺加国王并遣人诉暹罗强暴,发兵夺其所受朝廷印诰,国人惊骇,不能安生。至是,赐谕昭禄群膺哆罗谛剌(暹国王,引者)日:‘占城、苏门答刺、满剌加与尔均受朝廷(命),比肩而立,尔安得独恃强拘其朝使,夺其诰印?天有显道,福善祸淫,安南黎贼父子覆辙在前,可以鉴矣!其即还占城使者及苏门答剌、满刺加所受印诰,自今安分守礼,睦邻保境,庶几永享太平。”’(《太宗永乐实录》卷53)这是永乐五年的事,十七年,曾再度遣使谕暹罗国王三赖波磨赖扎的赖,劝告他要“辑睦邻国,无相侵越。”(《太宗永乐实录》)“满刺加国使臣端亚妈剌的那查等奏,成化五年,本国使臣微者然那入贡,还至当洋,被风飘至安南国,微者然那与其慊从俱为其国所杀,其余黜为官奴,而幼者皆为所官。又言,安南据占城城池,欲并吞满剌加之地……适安南使臣亦来朝,端亚妈刺的那查乞与廷辩。……上乃因安南使臣还,谕其王黎灏日:‘尔国与满剌加俱奉正朔,宜修睦结好,藩屏王室,岂可自恃富强,以干国典,以贪天祸?’……复谕满刺加使臣曰:‘自古圣王之驭四夷,不追咎于既往。安南果复侵陵,尔国宜训练士马以御之。”’(《宪宗成化实录》)
宣德六年,遣郑和再次“赍敕谕暹罗国王”。(《宣宗宣德实录》)
口在历史上都曾建立过独立王国,并多次向中国派遣朝贡使团,一方面显然就借利于这一国际贸易提升了其经济社会实力,另一方面,也为其维护做出过自己的贡献。至于各国的朝贡使团,众所周知,其所担负的真正使命,不仅是政治方面的,还有经济方面的,这就是所谓的“朝贡贸易”。实际上,朝贡使团往往或本身就是国际商团,或有大量商人跟随。从某种角度上看,各国的朝贡之“方物”与中国政府的“赐物”之间的交换,其本身就可以看做各国政府间所实行的一种“以物易物”的大型贸易方式,所以往往要动用大量的运输工具予以承运。如明正统十年,满剌加使臣谟者那曾向中国政府请求道:“国王欲躬来朝,所带人物较多,乞赐一巨舟,以便往来。”这一要求当然得到了满足:“上命所司造与之。”不过,笔者在此还要指出的是,尽管如此,对于有的学者过分突出朝贡使团的经济目的,以至忽视其本来具有的国际政治意义这一点,是不敢苟同的。实际上,当年奔忙于海上贸易之路而唱主角的,还应该是真正意义上的商人。他们的活动虽不像朝贡使团那样较为集中地见诸史乘,但海上贸易这条商路本身就是为他们而存在的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如果说晋代法显《佛国记》所载内容均属实的话,那么,在他那个时代已有至少能乘载200多人的大型商船来往于中国到印度的海路上。张燮《东西洋考》(卷4)记载有中国商人至马来半岛东海岸港口进行交易的情形如:
关于彭亨:
舟抵海岸,国有常献。国王为筑铺舍数间,商人随意广狭,输其税而托宿焉。即就铺中,以与国人为市,铺去舟亦不甚远,舶上夜司更,在铺中卧者,音响辄相闻。
关于柔佛:
柔佛地不产谷。土人时驾小舟载方物走他国易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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