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杀人犯杀了许多人,被警察抓获之后,他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行很不以为然,觉得自己这样做没什么可耻的,是社会对自己的不公平造成的。他出身贫苦,认为现实对他很不公平,他是为了寻求“公平”而去从事暴力活动的。在他参与的黑社会团伙里,他是“大哥”,俨然以“英雄”自居,没有半点罪恶感。
一个偷窃工厂原材料的小偷被抓后狡辩道:“我偷的是公家的,又不损害个人!”
一个敲诈富翁的罪犯落网理直气壮地说:“谁让他那么有钱,我不抢他抢谁?”
连罪犯都有理,这就是极为普遍的自我辩解心理在作祟。其实,不仅仅是罪犯,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对自己的错误,都存在这种心理倾向。
比如有的企业家对员工很吝啬,员工稍有不满他们就会说:“家业是我创下的,资金也是我投的,这年头工作这么难找,我不让你失业就很不错了。”而员工心里肯定会说:“有什么好神气的呀?不就是一破公司吗?如果我们都不干你还不得倒闭呀!”
有些人打了人之后会说:“谁让你先骂我的!”而骂人的人会叫:“谁让你踩了我的脚还不道歉!”就连关系最亲密的夫妻,在吵架的时候,也经常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都觉得自己说的、做的是对的,而对方则是不讲理的。
很明显,人性有一个根深蒂固的特点,那就是发现别人的错误很容易,发现自己的错误却很难。
比如,我们很不喜欢那些在背后议论别人的人,而我们自己却经常在背后议论别人。我们也往往认识不到自己的自私、嫉妒等品质;而如果别人这样对我们,我们就会产生很强烈的反应。
当和别人发生冲突时,我们很难站在客观的立场上审视谁是谁非,而只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为自己寻找证据,于是就形成了一个很普遍的现象:大多数人都不认为自己是错的。即使自己有行为欠妥的地方,他们也会为自己找到借口,或者下意识地把责任推到别人身上。
一场众人期待的话剧演砸了,剧院经理非常生气,他把剧组所有的工作人员都叫到办公室,要弄清楚到底是哪些方面出现了什么问题。
经理首先问导演:“你认为这次失败的原因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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