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研究采用自编问卷对上海市“阳光之家”185位学员的家长进行了学员社会适应能力变化情况的调查。结果显示:家长认为“阳光之家”的教育培训对促进其子女社会适应能力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通过“阳光之家”有针对性的教育训练,其子女在感觉运动、自理、认知、社会交往、自我管理和劳动能力等方面均取得了较为明显的进步,但现有的教育训练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建议在未来的“阳光之家”教育训练中重点加强家“家”联系、集体教育与个别训练协调,以及完善劳动培训等问题的研究。
【关键词】
智障人士社会适应能力社会融合
一、 引言
20世纪80年代,美国智障学会(AAMR)重新界定“智力障碍”的概念,该定义提出:智力障碍是指一般智力功能明显低于平均水平,同时存在适应行为方面的障碍,并发生在发育时期[1]。该定义与传统“弱智”定义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它规定“智力障碍”不仅是一种智力缺陷,同时也存在着适应行为方面的障碍。AAMR对社会适应行为的界定是:适应行为是指人们习得的用于适应日常生活的概念性、社会性以及实用性的技能[2]。一位智障人士由于智力上的缺陷不能有效地学习知识,因为适应行为发展不足而导致生活自理、情绪调节、沟通交流、工作活动等方面的障碍,因而难以被他人接纳,并被迫与社会隔离。为促进智障人士的社会融合,2005年上海市智障人士“阳光之家”开办,至今全市已接纳近11500名成年智障人士开展教育培训、特奥活动、康复训练、简单劳动等活动[3]。通过两年多的建设,智障人士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在社区居民的关心下学习适应社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社会适应能力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社会融合的状况得到了改善。研究旨在通过对“阳光之家”学员家长的调查,了解智障人士在进入“阳光之家”之后社会适应能力的变化情况,为进一步完善“阳光之家”教育活动的形式和内容提出建议。
二、 研究方法
(一) 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来自上海市虹口、静安、卢湾、徐汇、黄浦、浦东、宝山和松江的11家“阳光之家”的185位学员家长。
(二) 调查工具
采用自编“智障人士社会适应能力变化家长评定问卷”进行调查。问卷由三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为基本信息,包括学员姓名、年龄、性别、智障程度等。第二部分为40道选择题,内容涉及感觉运动、自理、认知、社交、自我管理和劳动等六项社会适应能力。要求家长对其子女各项能力的发展情况进行判断后以“退步”、“没有变化”和“进步”对每题作答,记分采用三级评分,即“退步”记-1分,“没有变化”记0分,“进步”记1分。第三部分为主观题,要求家长对学员的社会适应能力和“阳光之家”进行综合评价,提出建议。
三、 结果与分析
(一) 智障人士社会适应能力变化情况
社会适应能力包括三方面内容:对社会环境和社会规范的适应能力、人际适应能力以及个体独立生活的能力[4]。本研究将对感觉运动、自理、认知、社交、自我管理和劳动能力等六个方面的家长评价结果进行分析。
1.感觉运动能力的变化
感觉运动能力是人独立生活及参与各种活动的前提和基础。智障人士的感觉运动能力普遍存在障碍,因而“阳光之家”针对此开展了一系列的教育训练。通过教育训练家长认为其子女在感觉运动的能力上有所发展,具体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家长认为学员进入“阳光之家”后各项感觉运动能力均有所提高,在“看的能力”、“听的能力”、“腿的运动能力”、“手的控制能力”和“身体平衡能力”等项目上分别有70.5%、74.2%、64.9%、68.9%、62.0%的家长选择了“进步”。但也有19.5%到37.5%的家长认为学员在这方面的能力并没有明显的变化。
2.自理能力的变化
为了解家长对其子女接受“阳光之家”教育训练后生活自理能力的变化情形,我们请家长为其子女自理能力的变化结果进行评价,结果得知,“阳光之家”学员在自理能力上的进步得到了家长的认可。分别有59.5%和58.4%的家长认为其子女在“阳光之家”教育训练下“使用餐具进食”和“排便自理”的能力有较明显的进步;而有60%以上的家长认为其子女在独立功能的其他各项均有进步;有68.7%和58.9%的家长认为其子女在“独立外出”和“独立购物”上有进步;而有39.5%的家长觉得其子女在“独立购物”方面与原先能力相比并无变化,甚至有1.6%的家长认为其子女的此项能力有所退步。
3.认知能力的变化
为了解智障人士在接受“阳光之家”教育训练后认知能力的变化情况,本研究请家长根据其子女进入“阳光之家”接受教育训练后认知的变化情况进行了评价,结果见认知能力包括注意、语言、学业等诸项能力和时间概念的发展等几方面。χ2检验结果显示,大部分家长认为子女在进入“阳光之家”后总体认知能力有较大的进步,特别是在“注意力”和“语言沟通”的能力上变化最为显著;而“时间概念”和“学业能力”的变化也同样显著,但相比较而言,家长认为其子女“计算”的能力变化情况稍逊色于其他几项。
4.社交能力的变化
社交能力包括参与活动的能力和责任意识两个方面。家长对其子女的社会交往能力发展非常关注,为此研究者请家长对其子女社交能力的变化情况进行了评价,结果可以看出,家长普遍认为其子女在社交能力上有了提高。有79.5%的家长认为其子女对“业余活动的兴趣”有了很大的进步,有78.3%的家长认为子女愿意“参加集体活动”。但结果同时显示,有41.3%的家长和1.6%的家长认为其子女在主动“承担责任能力”上变化并不明显,甚至有所退步;虽然有66.5%的家长认为其子女在“替别人着想能力”上有了进步,但同时也有33.0%的家长认为其子女在此项能力上并无改变。
5.自我管理能力的变化
智障人士的自我管理能力普遍较差,这是影响他们融入社会的主要因素之一。为了解家长对其子女进入“阳光之家”接受相关教育训练后自我管理能力变化的情况,研究者请家长对其子女自我管理能力的发展情况进行了评价。
自我管理能力一般由生活习惯、财物管理、学习与劳动习惯以及了解周围信息的能力等四方面构成。χ2检验显示,大部分家长对子女“自我管理能力”的进步给予了肯定。60%以上的家长认为其子女在“自我管理能力”上取得了一些进步,特别是在“学习与劳动习惯”上有73.4%的家长认为其子女有所进步。
6.劳动能力的变化
本次研究对智障人士的劳动能力变化情况进行了专门的调查。调查由7项内容构成,其中前6项属于家务劳动,最后一项“其他简单劳动”则是指简单手工加工业劳动。家长对其子女进入“阳光之家”后劳动能力变化情况评价的调查结果显示,从总体上看,家长认为学员在“阳光之家”的教育训练下劳动能力有了一定的提高。在家务劳动上进步最大的是“整理床铺”,其次是“洗餐具”、“就餐准备”和“打扫房间”的能力,而在“洗衣”、“做饭”这些技术性较高的技能上,进步相对较小,甚至有退步的情况。在其他简单劳动技能上则有67.8%的家长认为其子女有进步,但也有32.2%的家长认为子女没有进步,甚至有些退步。
(二) 家长评价
为更全面地了解家长对其子女在“阳光之家”的变化情况,问卷在最后设置了两道开放题,其主要涉及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家长对学员的总体评价,二是家长对“阳光之家”的评价。家长们充分表达了他们对政府、对“阳光之家”的认识、态度和建议。总体上说,家长对政府的实事工程和其子女在“阳光之家”的发展变化持肯定态度,对“阳光之家”的开办形式、教育训练内容和服务是满意的。
1.家长对“阳光之家”学员的评价
家长认为智障人士进入“阳光之家”后各项社会适应能力都有了很大提高,而表现比较突出的有以下几点:
在社会交往方面,家长认为学员的人际交往能力和沟通能力提高了;参与的活动多了,性格更开朗了;愿意主动帮助别人,建立了初步责任意识,并开始尝试为他人负责了。
在认知能力方面,家长觉得学员的知识面更广了,头脑也因此变得灵活了。
此外,家长还认为,学员的劳动能力和独立自主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
2.家长对“阳光之家”的评价
智障学员家长对“阳光之家”的工作给予了肯定。他们觉得子女进入“阳光之家”后各方面能力都有了进步,例如,“过去孩子在家里什么都不会做,成为家庭的负担,来到‘阳光之家’后学到了很多东西,性格也变得开朗了”。家长的话是对“阳光之家”的肯定与赞许。
然而,还有部分家长对“阳光之家”的教育训练内容、形式也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和希望。主要有三:其一,在教育内容上,家长希望进一步加强品德、时事新闻和学科知识的教育,适量开设如英语会话与计算机应用等课程,进一步加强对其子女动手能力和劳动技能的培训,以适应社会和就业市场的需要;其二,在教育形式上,家长认为应开展更多的集体活动与文体活动,在“阳光之家”内根据学员能力水平实施分层教育训练;其三,在家“家”联系上,应加强教师与家长的沟通,以增强“阳光之家”学员的教育效果。
四、 讨论与建议
(一) “阳光之家”学员的社会适应能力有了较大的提高
本研究结果显示,就总体情况看家长对其子女在“阳光之家”接受教育训练的情况是满意的,因为其子女的社会适应能力普遍获得了提高。
1.康复训练和社区特奥活动提高了“阳光之家”学员的感觉运动能力
在感觉运动方面,大部分家长认为其子女在“阳光之家”有针对性的教育训练下感觉运动的总体水平获得了提高,已具备了基本的感知觉和运动能力。特别是在“看”和“听”的能力上变化最为明显,这可能与教育训练中专门的注意力、听说能力和视觉能力的训练有关,更重要的是与学员走出家门、开阔视野、发展思维、接触社会有非常紧密的联系。由此可见,融入社会是提高智障人士感觉运动水平的最佳方法。
2.自理能力的训练使“阳光之家”学员的独立性得到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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