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今笙第一次见到程以暮时,她才五岁,那会儿她刚被顾家收养。顾家和程家在一个大院,程家在前排,顾家在后排。
顾今笙刚进大院那会儿瘦的和竹竿似的,大夏天的,她穿着件泛黄的白裙子,裙子旧旧的,露出两条又细又白的腿。
程以暮那会儿十岁,已经上小学四年级了。他看到顾今笙走进来时,微微的看了她一眼。在他的印象里,顾今笙一直都是又白又瘦的,那双眼睛黑黑大大的,深深地嵌在那张小脸上。他们在大院一起生活了五年,后来程家全家去了隔壁d市。他就再也没有见过顾今笙了。
程以暮高中毕业就去了国外,开始了漫长而浪漫的留学生活。他本就是个爱玩的人,到了国外,追波逐流更加的潇洒的。不过也都维持在自己的底线上。
等他毕业之后,程家老爷子又紧急把他给招了回来。老爷子是个传统的人,大院谁家的孙子带了个洋媳妇回来,老爷子生怕程以暮个给他带个洋媳妇回来。
后来的几年,程以暮在d市发展的顺风顺水。
晚上,他去参加一个聚会,儿时大院的小伙伴聚一聚。这一桌子的人平日里见面的机会也不多,大家都忙。谁让他们都是社会主义的人才呢。
“以暮,听说润华有竞拍城东的那块地的意思?”
程以暮抬眼瞧了他一眼,“你小子消息倒是灵通的很。”
陆扬摸了摸鼻子,“我不是昨晚上看到我大伯了吗?听说我们大院以前那刘家小二也进市委去了。”
程以暮没做声,他对以前大院的人记得也不甚清楚。
过了好一会儿,陆扬突然开口。“你们还记得顾今笙吗?”
“顾—今—笙—”众人略略思索了一下,名字倒是有些生疏了。
一段冗长的思索费劲的想起似的。程以暮歪着头,“怎么提起她了?”
“还是你记性好。”陆扬扬了扬眉眼,“我前两年遇到她了。”他故意顿了顿,不过众人似乎都没有什么兴趣。毕竟都过了这么多年了。
程以暮嘴角动了动,“她现在怎么样?”
“她啊,两年前我见到过她一次,好像都没有变化——”陆扬轻轻的笑了笑,“还是挺漂亮的,那会暑假,她在咖啡厅打工。”
程之暮微微一愣,“顾家不是挺疼她的吗?”
“领养的孩子能有多深的感情。不过那顾今笙脑袋瓜挺聪明的,你走了之后,那会儿大院的家长就喜欢拿她给我们做榜样。”
程以暮没有再说什么,端着面前的酒,香醇的味道,唇齿留香。
顾今笙上大学时就开始拼命的赚钱,为学费为生活费,忙的和陀螺似的,一刻都停不下来。不过她给人的感觉就是精力充沛,活力四射。大四时,她为了将来的日子毅然报了公务员考试,拼了命地发愤图强,终于考上了市政府某机关,做了一名办事员。
这其中还有一个插曲,顾今笙报的这个职位只招两名,当时是近千人报名。顾今笙在实力和运气下考了笔试第一。
结果面试时她却被刷了下来。成绩还没有公布时,她的大学同学兼好友范染利用她爸的关系问到了结果。
顾今笙没被选上。范染怒了立马给她爸打了电话,范书记也是知道顾今笙的,顾今笙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孩子,给范书记留下了很有的印象。范书记立马让秘书去了趟人事局,亲自问清原因。
就这样,顾今笙又被录取了。
顾今笙一直觉得自己的运气还不错,虽然她买彩票中奖从来没有超过100元,不过依旧阻止不了她的满足感。
顾今笙在n市开始了朝九晚五的生活。
当顾今笙渐渐熟悉了这份工作后,她也慢慢会参加饭局了。让顾今笙矛盾的是,领导带她出去时把她当花瓶,可是去吃饭的地方那菜真的很好吃,可是她却不好意思吃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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