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腾飞呆滞了一下,摸着鼻子说:“我回家了。”
“一直在家里吗?”
邹腾飞轻轻点着头:“前天晚上我就回去了,昨天10点钟……怕是还没有起吧。”
“有人可以证明你没有离开过家门吗?”
“我妈妈应该应该可以证明,她是在家里靠网店挣钱的,大多数时间都留在家里。”
事后,宣誉找到了张筱瑜和邹腾飞两人提到的“证人”,张筱瑜的室友可以作证她跟张筱瑜两人是一起吃的早餐,邹腾飞的母亲则证明邹腾飞10点钟之前没有出过房门。
这样一来,就是张筱瑜和邹腾飞拥有不在场的证明,而索佳琪和应澜没有不在场证明。
但是会开车的只有张筱瑜一人,其余三人都不会。
这些都是根据供词得来的信息,而宣誉要找的人是两个条件都要符合的人,在这四人之中却没有。如果凶手真的就在这四人当中的话,显然有人在回答的时候撒了谎,包括会开车的事实,包括不在场证明的伪造。
不过还有另一种可能,凶手通过其他方法把装着有毒纸片的信封交到胡邵阳的手上,这样的话,会开车这一条件就变得没有意义,而不在场证明也完全不需要伪造。
回到警局,宣誉随口问了司马成寻找“假牌车”的进度如何。
跟据司马成的叙述,“假牌车”把胡邵阳送到龙堡酒店之后,就一路开往市中心一带,之后便没了踪影。后来司马成还派人到那一带寻找了一番,但是没能找到,一辆车就这样失去了踪迹。
之后宣誉还调查了四个“嫌疑人”家中的车辆,也就是他们父母名下买的车辆的型号,然而都没有与“假牌车”型号一致的车辆。
当然了,那辆“假牌车”也许并不是凶手使用的那辆车,毕竟符合条件的车辆很多,“假牌车”只是因为它的特殊而拥有更大的嫌疑。所以宣誉又把那四人家中的车辆拿出来对比,结果依旧很遗憾——那些车辆并没有出现在符合条件的车辆当中。
由于嫌疑人都是大学生,车辆对他们来说其实并不是轻易就能够拿到手的,更何况四个人都是普普通通的家庭,不像孙晴晴那样富有。只是这一结果出现,希望通过他们家中的车辆证明些什么也就变得不可能了。
那么问题是——凶手驾驶的那辆车,是从哪里来的?
(不是从家里拿的,或许……是从胡邵阳那里得到的?)
宣誉心中升起一丝疑惑,随后立刻调查胡邵阳名下的汽车。显然胡邵阳并不是一个爱车人士,他名下只有一辆车,就是当天被司机开走把司马成和宣誉等人被引开的那一辆车。
这也就说明凶手的车辆不是从胡邵阳手上得来,虽然说胡邵阳家财万贯,完全可以给凶手单独买上一辆车,不过宣誉根本不打算调查那四个大学生名下的财产有没有一辆车,表面上胡邵阳跟他们中的任何一人都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送了一辆车岂不是要暴露?宣誉相信他们不会做出这种愚蠢的事情。
最后宣誉等人查到了死去的杜厚和张鹏两人的头上,凶手能够拿到一辆车的途径,恐怕就只剩下这两个人了。
一番调查之后,宣誉发现张鹏有一辆车跟“假牌车”属于同一款式。追查下去发现,那辆车在张鹏死后便不知所踪。由于那辆车是张鹏私下里买下来的,张鹏的妻子毫不知情,警察找上门时全然不知丈夫还有那么一辆车,前去的警察四处寻找,根本没有该车的踪迹。
“那么张鹏的这辆车应该就是被凶手拿来使用的‘假牌车’了?”司马成开口说到。
宣誉:“应该就是了,张鹏的车不会无故消失,只能是杀害张鹏的那个凶手带走的。而这次出现的‘假牌车’与之属于同一款式,不可能就是巧合。”
“我们知道这些,能够证明什么吗?”
“至少能够证明我们之前对凶手作案手法的猜测是正确的,能够证明那辆‘假牌车’上坐的就是凶手。”
司马成:“也就是目标确定了吧,只不过目标虽然确定了,但是目标不见了……”
宣誉摇摇头,说:“不用找了,凶手是不会留下什么证据的。之前找它是为了通过车主的身份确认凶手,现在车主身份都已经确定了,找到那辆车也没什么作用。”
司马成却是不同意宣誉的观点,反驳说:“凶手会不会留下证据还说不准呢,再说了他要把车藏好就肯定会出现在车的身边。要是我们找到那辆车,说不定就可以在监控上看到凶手呢?”
宣誉并不反驳,只是争辩着说:“你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但是找车不容易,找到证据还要看运气。而监控上出现凶手就更不可能了,他从头到尾都躲得严严实实的,这次恐怕也不会例外吧。”
司马成呵呵笑着:“的确可能性不高,但是有一点可能性也要争取不是吗?”
宣誉也不执拗:“好吧,你想查便查吧,我只是觉得能够挖到线索的几率小而已。”
司马成说道:“你不是已经锁定了犯人就在那几个人之中吗?现在我们缺少的是证据,没有证据你再怀疑谁都没有用,顶多能把人带回警局审上几个小时,能起到什么效果?”
(是的,缺少的是证据。)
宣誉心中暗暗想着。
(还有凶手下一步的行动会是什么?现在参与到案子当中的人应该都死光了,那么凶手是打算销毁一切罪证吗?想要把那些知道自己犯罪的同伙们也一并去除,让警方查无可查吗?哼,这可不是一个好方法,这还不如最初的计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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