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血色骷髅十分张狂,所以,那所谓的**骷髅,三四千小骷髅,实在是不难找。【】
曾大哥和聂前辈他们怎样了,是不是已经杀了不少骷髅了?
叶枫啊,你也要努力喽!
叶枫想着,伸了伸懒腰,迎着红日,向象鼻山走去。
与此同时,王宫书房内。
乐盈盈依旧坐在桌边,怔怔地望着墙上的肖像画发呆。
那是一个面目有些狰狞的男人,一道狭长的刀疤从他的耳边起始,一直延伸到嘴角,更显其恐怖。
费老大回到书房,垂眉低首地站在乐盈盈的身后,慈爱地着她,轻声道:“四小姐,别再跑了,太危险,今天要不是那个年轻人,你已经……”
乐盈盈回过头,目光呆滞地问:“我真的要嫁给这个人?”
费老大心有不忍,面色发苦,沉重地点了点头。
这门亲事,早在三年前,就已经定了。沈贤极为好色,却又标榜感情专一,同一时间,只有一个妻子。
但是,每一任妻子的寿命,只有六个月,六个月期限一满,沈贤就会将妻子杀掉,再娶另外一个少女。在他的备选妻子名单上,永远都二十个少女的名字,杀掉一个,再娶另外一个,依次排序,再过三个月,便要轮到乐盈盈了。
实际上,方才乐盈盈让费老大传的话,只有一句:其实,我很想让你送我回家。
在沧虹西部,这句话简直是大逆不道。
因为,在这里,没有人敢忤逆沈贤,就像每家每户都必须把沈贤的画像挂在家中最显目的位置一样。
那说在耳边的几句话,绝对不能落到第三个人的耳中,哪怕只有万亿分之一的可能性。所以,在叶枫走后,费老大杀掉了四名守卫,将他们的尸体碾碎了,喂给了鱼池的锦鲤。
费老大希望叶枫能在两三个月以后,带乐盈盈逃离这里,但是,他万万无法想到,叶枫要做的,远远不止这些。
灭掉血色骷髅,杀掉沈贤!
这并不是一句空话,而是叶枫正在做的事。
……
沧虹东,丰城西五百里,龙王山寨,聚义厅。
残破的义字大旗在门口飘扬,猎猎作响,曾易与郑淼分坐在大小两位寨主的王座中,举杯对饮,在他们之间的小桌上,摆着八碟精致的小菜。而正对他们的大厅内,黑压压地坐满了人。
更确切的说,是坐满了尸体。
当他们踏上这个山寨的时候,龙王寨两个寨主正在这里犒赏手下的头领。
这是一个规模非常大的强盗团,大小一百三十位首领,皆有天阶中期以上的修为,大首领更是一个圣阶前期的武者。此人残暴凶狠,三十年前,加入血色骷髅组织,成为四千小骷髅中的一员,从此更是肆无忌惮,短短三十年间,已灭掉三个行省,县、村落不计其数。
但是,面对曾易与郑淼,他们连一动的机会都没有,就被一剑封喉,斩杀在了座位之上。
一百三十多个小首领早已死得不能再死了,拥有圣阶前期修为的大首领却还有一口气在,他匍匐在曾易的脚下,如同虾米一般佝偻着身体,脖上剑口汩汩流着鲜血,口中如同螃蟹一般涌出血沫,气管已被隔断,口中却依旧不断沙哑地嘶叫嚣着。
“你们……会后悔的……会后悔的……”
曾易与郑淼边喝边聊,只当这个人不存在。
“主人。”郑淼灌下一杯酒,道,“这家伙只是个小骷髅,小骷髅好找,大骷髅难找啊。沧虹西、东广袤无边,大骷髅只有十七个,真是找得我心焦。”
“别急。”曾易微微一笑,“我们有的是时间,况且,宗主有交待,无论是谁,只要跟血色骷髅沾上一点边,都要杀掉。另外,现在大骷髅只剩十六个了。”
“对。”郑淼哈哈大笑起来,“主人不提,我都忘记了,那兰波,已经被主人和宗主杀掉了。哈哈哈……”
听了这话,大头领瞳孔一缩,目光骤然涣散,终于魂断命绝。
直到临死前的一瞬间,他才有明白,自己无端被杀,竟是由于这血色骷髅的身份。而霸道无比的十七个大骷髅中,已有一人先于自己见了阎王。
太他妈冤枉了,要是不加入血色骷髅,一直当个逍遥自在的山大王,该有多好——这是这恶棍下地狱前的最后一个想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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