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杀人罪不能抗(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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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说着不可能,但这话他自己说的也没有什么底气,毕竟是动了刀子的,就算是没有刻意的动杀人的心意,但是刀剑无眼,谁也不敢说自己就把分寸掐的那么准。

从勒索未遂变成了杀人,这可就直接是判了死刑了。想救都救不回来了,何况还有苏家在一旁高压。

几个地痞的镇定淡然一下子消失了,顿时惊慌起来。

还没待他们说话,从外面一下子冲进来一个人,看着穿着,是苏府的小厮,那小厮跑的很急,一下子冲到苏沫身边,上气不接下气的道:“二小姐,二小姐。”

“怎么了?”苏沫道:“慢慢说,出什么事了。”

“你带回来的那个人……”小厮大喘了口气:“死了。”

死了?这话一出,所有的人都是一惊,几个地痞本来就已经有了惊慌的神色,现在顿时都白了脸。

死了,可就是命案了。

苏沫沉默了一下,看向汪梓明:“汪大人,本来这事情我并不想太过追究,但如今,有人为了救我而死,这事情……”

“苏小姐尽请放心。”汪梓明正色道:“救人者丧命,这比简单的杀人还要更令人不能忍受。这案子,薛大人一定会严办,这三个凶手,一个也逃不了法律的制裁。”

苏沫的脸上,一脸的悲痛,看着几个地痞:“你们若只是求财,我也给了你们钱,本来不想追究,事情也就罢了。谁知道你们竟然敢杀人,难道真的不怕法理难容。”

看着苏沫的情绪有些失控,汪梓明一边也是愤怒不已,一边挥手道:“给他们带上手铐脚镣,仔细再问一边事情经过,三个人分开审,有一点合不上的,大刑伺候。”

杀人案可不同别的暗自,这估计是出了某法之外最严重的了。在嵊州这样一个平静惯了的地方,更是不得了的事情。

站在一旁的衙役听了汪梓明的命令,应着是便走了上来,手中拿着粗重的铁链。

杀人是重案,杀人犯自然是极度危险的人物,和普通的犯人待遇是绝对不同的。这手铐脚镣一戴上,那估计致死是摘不下来了。

那几个地痞若说开始还硬撑着,现在是完全明白事情的严重性了,几人互相看了一眼,在衙役要给他们地上脚镣的时候,其中一人突然大喊了起来:“大人,大人,我们是有人指使的。”

苏沫一顿,抬起头来。

汪梓明也皱紧了眉头:“你们说什么?”

“是有人给钱,让我们挟持苏二小姐的。”既然话开了头,后面自然什么都说了,此时几个地痞为了保命,再不敢隐瞒一点。只想着赶紧找个人出来把大罪过承担了,好让他们保住一条小命。

主犯和从犯,这可是绝对不一样的。虽然当时是拿了一大笔钱,拍着胸脯保证找他们办事绝对放心的,可现在小命都快保不住了,还还担着这些虚名啊,该出卖的还是要出卖,该坦白的还是要坦白。

“是什么人?”汪梓明追问道:“你们最好给我说老实话,若是有一点儿半点儿的隐瞒,可莫怪王法无情。”

“小的说小的说。”几个地痞忙不迭的道:“是,是一个女人。”

这说了跟没说一样,汪梓明面上明显的有些不悦,却还是按耐着性子道:“是什么样的一个女人?”

“是什么人小的也不知道。”地痞道:“只知道是个很年轻的女人,穿的衣服也很好,她来找我们,给了我们两百两银子,然后让我们在去那个巷子截住一个戴面纱跟着丫鬟小厮的女人,说这女人是苏家的二小姐,如果咱们能把她给抓住了,就能弄到好多钱。说不定,苏家为了保住二小姐的名节,还会……”

“还会什么?”苏沫在一旁听着黑了脸,声音也低了八度。

“说不定,为了二小姐的名节,还会将二小姐嫁了我。”地痞此时气焰全消,有些怯怯的说了一句。

“放肆。”一旁听的汪梓明都听不下去了,正经人家的千金小姐,哪里是容得这样污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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