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明兰眼一白:她这只是有点小病好了,又不是病得快死了,连拿个勺子的力气都没了。
怕惹得这个男发火,毕竟今天一大早他受的罪也太多。而且一路过来,他都抱着她坐在腿上,虽然她不重,但这么远的路他的腿也被她坐麻了吧?
让他好好的喝上一碗面汤是她目前能做的事,顾明兰抬头扯了个淡淡的笑:“我能行,你也吃吧,这么迟了你肯定饿了。”
目知道她这是不愿意自己帮忙而说的客气话,但她能开口跟他说话,看来也算是个识礼人。朱正清闻言立即把手中的勺子递给她说:“那行,你慢点喝,等你喝完了我们再走,这医馆离这不算远,我们有大半天时间来得及。”
看着朱正清稀哩哗啦的喝起了面汤,顾明兰也慢慢的舀起面疙瘩汤放进嘴里,当面汤一进嘴,顿时一股热腾腾的汤暖和她的胃,她发现这面疙瘩汤真的不错,不一会一碗汤全下了肚。当她发现朱正清脸上的笑容时,红着脸极不自然的低下了头。
见她这副羞羞答答的模样,朱正清心头一跳随即眉头一拧,嘴角上挑着低头继续吃面。
吃了早点顾明兰被朱正清扶着往镇上最大的医馆同济堂走去,这是她本尊第一次来镇上,所以对镇上有些好奇。吃了面汤肚子里倒挺热呼的,感觉身上也有了劲,于是她没有再让朱正清扶着,而是慢慢的跟着他往前走。
大约是因为今日镇上是赶集日,一路走人来人往热门非凡。有孩子的嘻笑打趣声,有农人的卖买吆喝声,仿佛电视中的场面一样。
五幸镇算得上是一个大镇,下辖五村十屯,人口应该也比较多。
为了以后的生存,顾明兰想了解一下镇上的情况,于是她走得也慢了,看得也就仔细了一点。
经过观察她发现这里的集市倒是真的很热闹,五幸镇的街道呈十字型,两条大街道贯穿东南西北。路面约莫两三丈宽,两边摆满了各种各样的摊子,也有卖果子蔬菜的,有卖锅碗瓢盆的,也有卖自制各式农作物的,当然更少了不卖鸡蛋、家禽、卤味、点心、布料、农具的,还真是五花八门,应有尽有。
摊子的后面是店面,一水儿的青砖瓦房,甚至还有二层小楼,各样幌子飘荡在空中,她甚至还发现了几家酒楼与饭铺。
朱正清看她越走越慢于是问她:“是不是走不动了?要不我背你过去?同济堂在镇上最热闹的地方,离这里还有一段路。”
背她过去?
她又不是什么急诊病人,刚才她还吃了一满碗面疙瘩呢。
这青天白日,自己也不是真走不动,真要让一个男人背着,那她还不是齐涮涮的赚眼光?她不是韩剧中的灰姑娘,他也不是韩剧中的高帅富,受不了这种太过浪漫的事。
顾明兰仿佛看到赶集的人都把眼光朝到了她身上,于是赶紧说:“不用,我走得动。只是好久没来镇上了,想好好看看它有没有什么变化。”
“呵呵,这能有什么变化?镇还是那个镇,街还是那两条街,唯一有变化的也就是镇的头上,又有几家人造了新房子罢了。你要是想看,一会回来慢慢看,我怕去太迟了这郎中都出门出诊了。”没事就好,不过她还真是个孩子气,长久不来镇了都觉得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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