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的通讯问题实在让人捉急,虽说卞唐驿路发达,每日驿路都会有快马递送书信,可马跑的再快,快得过光缆,快得过飞机汽车火车吗?
信送出去,最近最快的也要七八天才能收到回复,这还得人家一看到征订函就毫不犹豫的做出批示,要是再考虑上几天,开个会讨论一下什么的,就不知道拖到什么时候了。
所以,这个时候,朱媛媛特别怀念现代的高科技,一通电话,或者一封e-mail就搞定了。
没办法,只能耐心等着,好在她在征订函里写清楚第一期完成的时间,按需印制,过期不候。
而文学社成立的消息,在书院内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丙班的学子们无不欢欣鼓舞,他们扬眉吐气的日子终于到了。若是书刊上一溜全是丙班学员的名字,那就是脆生生的打甲班和乙班的脸啊!那帮眼高于顶的绣花枕头们,看你们这回还怎么拽。
当然甲班和乙班里也不全是草包,也有一些是有真才实学的,被丙班的人如此看轻,他们憋了一肚子气,也开始绞尽脑汁写文章,誓要与丙班那些狂傲的家伙一争高下。
文稿不说如雪片一般飞来,每日也能收到好几篇,有些积极的家伙,一天写一篇,写一篇送一篇。
作为文学社副社长的朱媛媛再一次成为书院的焦点,谁见了她都是客客气气,虽说最终定稿的是宋先生,但初选和复选都是由杨晨傅春安以及赵海生决定的,自己这次没投稿,说不定下次也会投。多打几次招呼,留个好印象总没错。
于是,朱媛媛走哪都有人跟她打招呼,笑容可亲,这让跟屁虫方大同获得了极大的满足感。
他知道自己是沾了杨晨的光,与有荣焉,但次数多了,他就觉得其实自己也挺受欢迎的,他那么大方,那么随和,那么一表人才,大家没理由不喜欢他啊!
于是,方同学努力表现出最大的友善来回报别人的善意,别人冲他们一笑,他立马嘴巴一咧,露出满口白牙,笑的春光灿烂。
于是来打招呼的人惊悚地走了,这世上居然有人笑起来像要吃人一般,好可怕。
“唉,他们怎么就这么走了?我还想请他们吃饭来着。”方大同莫名道。
朱媛媛看着日光下方同学那一口白森森的牙,以及眯的快找不到眼珠子的眼睛,很诚恳的告诉他:“方大同,我觉得你微微笑的样子,挺帅的。”
方大同惊喜,羞涩的摸摸自己的大脸盘,露出腼腆的微笑:“真的吗?是不是这样?你看……”
朱媛媛看了一眼,扶额:“嗯,嘴巴再小一点就差不多了。”
“这样啊,回去照照镜子,好好练练,其实我也觉得自己挺帅的,我娘一直这么说。”方大同不断展露微笑,嘴角一抽一抽。
朱媛媛无语望天,方同学的自恋简直到了惊天地泣鬼神的境界,望尘莫及,望尘莫及……
突然方大同一把拉住她。
“干嘛?”朱媛媛奇怪道。
方大同朝前方一努嘴。朱媛媛顺眼望去,只见四五个人簇拥着姚启轩朝宿舍那边走去。
吴皓然也在其中,一只手臂还吊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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