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感觉到自己还是大意了,不过就这么几十个痞子混混,只要他们手上没有手枪这类的远程武器,根本不足为道,只是车上有莫雪要保护,自己不能疏忽而已。
可是以前莫雪都是坐校车回去的,今天是第一次跟自己的车回家。虽然李天权知道自己的存在,可是他怎么会知道晚上是自己送莫雪回家的呢?
想到这里,欧阳不由得皱起眉头来,有些人他很不愿意怀疑,可现在却不得不起了疑心。五年时间,似乎真的可以改变很多。
那几十名小混混显然也没有与欧阳磨嘴皮的意思,形成合围之势后,立即有小混混忍不住带头冲了上来。对于这些小混混来说,似乎打架就是他们的人生乐趣。
可是对于欧阳而言,杀戮根本没有任何乐趣可言,那只是自己求生的途径。在佣兵界,如果不能杀掉别人,那么自己就无法生存下去。跟为打架而打架的小混混相比,欧阳无论是目的性还是手段,都要比他们强上很多档次。
不是杀了别人,便是被别人杀掉!
可现在他是在金陵,并不是在那个中东战场,这里有法律,若是杀了人,则会有无穷的麻烦,对于旨在隐匿身份保护莫雪的欧阳而言,杀人并不是最好的途径。
所以他从腰间摸出的并不是一把丛林匕首,而是幽黑的三节棍。
那些小混混显然不善于打群架,若是五六十人形成合围之势,一步步地将欧阳的空间给压缩,纵使欧阳再神勇,也能够用人海战术将欧阳给硬生生挤死。
欧阳显然不会给他们这样的机会,他挥舞着手中幽黑的三节棍,迎向了率先冲上来的几名拿着西瓜刀的小混混。
三节棍施展开来,足有近一米的攻击范围,欧阳出手尤其快捷准确,攻击的部位都是小混混的头部和双膝,往往一棍就能够让对方丧失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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