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我跟着你,就你跟着我吧。
叶枫嘴角挂得老高,得意地往前走着,而温书,不一会儿也跟上来了。
这样,似乎也不错?
温书不爽归不爽,她可还想在天黑前赶回去,有他带路好得多,总比自己慢慢问路回去强。
一路上,两人都没怎么说话,叶枫对男人有些无礼,对姑娘家还是不错的。用他的话说,他是一个怜香惜玉的人。温书不但是个姑娘家,还不会武功,久了当然跟不上叶枫的步伐。
叶枫便放慢脚步,始终走在温书三步远的地方,两人不远不近,不会跟丢,却也不会有什么交集碰撞的地方。
时值傍晚,夜市快开始了,许多的小摊茶点已经摆出来了。街上飘香四溢,温书中午就没吃什么饭,这会儿微风一吹,香得她连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叶枫忽然停下来了,温书一路光顾着路上吃的,抱着不吃看着也解解馋的念头,正想着自己在大快朵颐吃着馄饨。没注意叶枫突然停了下来,直接就这么撞了上去。
“诶你……”
“口水流出来了~”
“啊?——”温书愣了愣,才反应过来他说了什么。飞快抹了抹嘴角,该死,“哪里有口水了!”
“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叶枫呵呵地笑了,笑得眉眼恣意,盎然丛生。“我说温三小姐,肚子饿了就坐下来吃点东西再走,虽然你刚刚狠狠踩了我两脚,我还不至于让你饿肚子。”叶枫耸耸肩,很委屈地看着她,好像在说:我像是那么不怜香惜玉的男人吗?
温书有些踟蹰,但想想也没啥,便伸出手,“我没带钱,你带了没有?”
要不是身上连个铜子都没有,她用得着光看着麽。
叶枫怔了怔,随即笑着摇摇头,从怀里摸出一锭碎银,递到温书手上:“想吃什么就去吧~”
温书拿着银子去了,要不是胡子老伯的地瓜烤得太诱人了,她会跟他抗议一句,别拿跟小孩子的口吻对她说话,这向来是她的专利。
温书很快就抱着两根地瓜,一串炒年糕,还有一个类似酱猪蹄之类的东西回来了。随手扔给叶枫一根,叶枫笑着接过,却没有吃。
“怎么,嫌这路边摊的东西不好吃?”这么一点工夫,温书已经剥掉地瓜皮,对着嘴里咬了一口。
熟了,很入味。地瓜最怕的就是烤得半生不熟,她可是捏了好久,才捏到这两根。
“我中午吃过了,没什么胃口,还是你吃吧。”
“嗯。”温书二话不说,从他怀里拿起那根地瓜。三两下剥了皮,就怕他反悔似的,也放到嘴里咬了一口。这样,两根地瓜都被她的嘴巴给鉴定过了,他就算是想吃也来不及了。
叶枫缩了缩肩膀,“你个姑娘家,吃得了这么多?”
“很多吗?”温书懒得搭理他,“叶侍卫,我这样很失礼的话,你可以装作不认识我哦~”
叶枫则被她的举动弄得有些懊恼,不是她一个三小姐,就这样大口大口地吃路边摊,也不是他觉得脸上无光,想装作不认识她。而是这个女人在和他说话的时候太不专心了,眼睛左看右看,都吃这么多了,还看什么看啊!~
“走吧,再不走天就黑了~”
“好啊,反正我也吃得差不多了。”
叶枫满脸黑线,到底是要吃多少,才叫吃饱啊。这么多,都还只是差不多。
…照温书这么个吃法,叶枫不禁担心,主人要真是将这位三小姐娶回去了,永亲王府会不会被她给吃穷。
“我平时其实也吃不了这么多,今天饿坏了,又好久没逛路边摊了,所以,你懂的。”
温书有必要解释一下,她可不是什么大胃王,平时也不怎么喜欢吃路边摊。太饿了吧,吃这些东西好像更加有味道。
“你不用说,我懂~”
“那就好~”温书三两步跟上前去,转瞬间又被路边的一串烤肉给吸引了,“那我再去吃个那个好了~”
“……”叶枫彻底无力了。脑门上的黑线密密麻麻,可摆在那里谁看啊,于是乎,又自己消散了。
叶枫多年的教养和对美人的品味正受到空前的挑战,他看着温书那么大块地吃着烤肉,一个姑娘家,还是一位郡公府的千金,这样在大街上吃烤肉,真的不要紧麽!
“吃这么多,会变胖的,三小姐。”
“放心,我这是不胖的体质,吃不胖的。”温书说话的同时,将怀里的东西搂紧了。“先说好啊,自己想吃就自己去买,我这里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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