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要记住一个人,不是爱他,而是恨他。
恨,可使人长记性,而爱,好像也可以,但不会来得多猛烈。
这是一个有趣的问题。
小虎哥因为对火星星并没有恨,所以她根本就不把他放在眼里和心上;而由于对傻星星的“爱慕”,反而使得她忘的更彻底!
能做到这样的人并不多,小虎哥果然是非一般人物,没有一片海或天空一般的大胸襟,是很难办到的!
但小虎哥是一个爱说谎的小女孩,其所作所为,收到的质疑就像天空里的密乌云,使人不得不相信它是会下雨的。这真的会是她的本色吗?
无论是谎言或诚言天黑了和肚子饿了,这是他们面对的不争事实,有了这两个麻烦问题,谁还有空管他慌不谎言的呢?
此刻,他们像牛儿一样,被那香气牵得到处走,也不管迷不迷路了,因为他们相信:又烤味的地方就有火,有火的地方就有人,最重要的是这个人有食物,有食物就可以解决饥肠辘辘之痛了!
被人牵着鼻子走,就很容易迷路。但他们并没有迷路,反而歪打正着了!
远远望见,篝火舞动之处,正是他们安营扎寨的地方——那里,松树像猪圈一样分布生长,周围是他们专用对付野兽所设置得栅栏和小陷阱。
不过,最让人关注的是,被篝火所拉倒的树影和人影了,那随风舞动的舞姿,确实让人深刻。
那浓烈的香气,就是从那地方向四周扩散的!
小虎哥正欲朝香源飞奔而去,傻星星及时阻止,并将原因细要略说一翻。
“那可能不是我们的伙伴,”傻星星小声道,“我们还是小心为妙!”
但那不是陶小志,会是谁呢?
其实,这段小情节并没有想象中曲折迂回、让人费解,而那人物,确实是那整天带着白痴笑容的陶小志。但傻星星的小心谨慎是值得称颂,就像陶小志得聪明是值得欣赏一样!
陶小志确实安全到达了他们的宿营地,并且很光荣地完成了那艰巨异常、意义重大的任务——找到食物;但这不是靠他的小聪明,而是他那踩不死的运气!
运气这东西嘛,它要来谁也挡不住,要走谁也拉不回陶小志在捕获蘑菇鹿之后,想找到回去的路,也就是沿途所留下的箭头标志,可惜他不是猫头鹰,连一个鸟箭头都找不到,还到处碰壁(也就是脑袋往大树上撞),磕磕碰碰几番之后,天旋地转、漆黑一片,夜鸟鬼叫,呼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正在着彷徨间,一不小心,宿营地就映在他的眼帘。
这全靠的是运气。
陶小志架起了蘑菇鹿,放在篝火上,一边流着口水,一边翻动烤得半熟的肉。
“小志哥哥,”傻星星笑道,“你什么时候回来了?”
两人各自诉说了彼此的奇异遭遇,略略一说——因为这说来可真的有几百匹布那么长呀!
“你真的拜了个师傅?”傻星星咬着手指道。
“我也不知道该不该叫他师父,”陶小志叹口气,“反正他死也要认定我是他的终生徒弟!”
“他到底是何方神圣呀,怎能随便强迫人家当他的徒弟?”
“鬼才知道呢!”
“那他长得个什么样呀?”
“鬼才知道呢!”
“那你总该知道他为什么要你做他的徒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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