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凤平原的官道上,一匹通体雪白的良驹放蹄飞奔着,眼看着周围的景物都变成了一条条向后飞退的横线,这马的速度太快了。再看马上之人,降紫色夏凉丝衣裤,脚踩一又不染尘土的鹿皮靴,左手边的靴子里别着一把匕首,左腰间斜挂着一把一米多的短刀。看面相长得很大众,是看一眼转身就能被人遗忘的那种人,一个三十几岁的中青年。
这一人一马直跑出了落凤平原的管辖才停了下来,走在乡间野道上,马上青年左右环顾,确认没有人这才松了口气。他是谁?猜得准,他正是易了容的林。这一次出来,他特意叮嘱不让任何人送行,以防被幽冥洞的人知道了,毕竟他还不是黄道高手,真遇上幽冥老仙,他也只有逃命的份儿。
但人没送出来,宝物却都跟出来了。香家接管了守剑城,杀了原土豪。所得钱财数不胜数,林身上那个金线的钱袋再次被装得满满的。而中无艳更是舍得下血本儿,在一座黄塔的顶端,拿出了一个手镯,镯子看起来只是普通的银饰,年久失洗光泽不复存在。粗平的的手锣戴在手上更像是一只破护腕。但这东西可有门道了,戴上手,就很难摘下来,而且只要林稍一向它加施真气,手镯就会自动在林的面前显化出一个仓库。仓库中物品陈列整齐,足有二十米见方。可惜中无艳说了,只能装死物,不能装活人。要不然林真想把马都收在里面。
大补之药,疗伤圣水,甚至连那枝骷髅杖都被林装在了这仓库中。真气一消,仓库就收回手镯相当方便。这一次在落凤平原待了四个多月,林收获超多,虽然不能说富可敌国,但行走天下的独侠,怕是他是首富了。
中建功献宝的就是这匹雪绒蓝睛踏云驹,马掌宽厚,脚边的毛细长拖地,一对儿蓝眼睛看着像宝石一样迷人,一跑起来就像踏着云踩的圣兽一样。这马的速度可真是快极了,别说日行一千,就是日行两千里也不在话下。眼看着别的宝马同时飞出被它瞬间甩开一大截儿,林也是喜欢得不得了。
靠着雪绒驹,骑普通马匹要半个月的路程,林只用了三天就走完了。又过了十天,林已经穿过金唐城,到了通向大鸿山的大道上。虽然他知道这么长时间了,凶手应该早就走光了,但他还是不死心,要去看看有没有什么可用的线索。
终于,前后加起来二十七天的头上,林已经看到了一片远山连成数行。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每隔二里路的路牌上都标着,他已经正式到了大鸿山地界了。这片群山上,有的翠绿成片,有的红黄相映,全是美景奇山就没有一处光秃秃的地方。景美,人秀丽,这是自然定律,怪不得能生出陆家姐妹那种美女呢。
过没多久,林就到了一座看起来相当大的城镇门前。城墙关卡设在两座山的夹道中,墙高十米,山高五十米!天然加人工,防御相当强悍。城墙之上,背着火枪弓箭等武器的战士一个个都系着白袖标,脸带悲愤。城墙下,城门处一队人马十六人,手拿武器威严的站着岗。
但林同时也注意到,城外各条道路上的人还是不断的来往着,进城也没有人搜查。他不禁眯起了眼,不是说陆家被灭了?陆家是这大鸿山的主人吧?怎么看起来谣言有假呢?
猜不透的林催马向前,到了城门处翻身下马恭敬的抱拳行礼,笑着对一个战士道:“这位大哥,我听说前不久发生了不愉快的事,是真的么?”
战士二十多岁,脸色铁黑,他看了林两眼,突然拧着眉毛切了一声,“你管谁叫大哥?你也不看看你那张歪脸,我有你老么?”
林微微一笑,这才想起来自己现在是个三十好几的大众脸。他再一弯腰道:“小哥,我家乡习俗不同,叫大哥是尊称,得罪了。”
“你哪来的?乡巴佬!全大陆都知道陆家被人灭门了,你还来这问个什么劲儿?没看我们都戴着白袖标么?”战士不耐烦了,显然他也有些悲愤之情。
林指了指行人道:“我只是好奇,陆家被灭了,怎么这里商贸不断,往来自由呢?”
“你还真是个乡巴佬!陆南二家共同维持着大鸿山的发展,陆家死光了,南家还一个没死呢。只可惜,以现在这形式,他们南家也快要被逼出城外了。”战士说着,自顾的走着巡逻去了。
林也没好意思再问他,拉着马走进了城去。还是自己看吧。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林进城后走了不到一千米,却看到了五个不同的冒险者公会。林在鹰击长空待过一阵,当然知道这些人的再现代表着什么。看来这里还是要出现新的纷争啊,这些公会聚在一起,看着这块大肥肉,怪不得说南家也快完了呢。
“这位兄弟,跟我去喝一杯吧。”林的身后传来了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声音。
林一惊,转脸的同时已经笑得跟花一样,“兄弟,你怎么知道我会跟你喝一杯?”
“哼,你的脸长得好,但你的脚却不好看,我还不认识你臭脚老木么?”说话之人也笑了起来,背上背着一根齐眉短棍,两眼中精光连闪的武界高手,正是大坑。他一直是个狠角色,通过林的靴子就认出了他。
两人互相伸出右手,握在一起,重重的拉了两把,随即拥抱着笑了起来。
正愁人生地不熟的林,遇到了老熟人,在大坑的带领下,他住进了一家旅店。他的马都用上好的料喂着,跟鹰击长空的马拴在了一起。他本人则跟大坑队长平起平坐,吃最好的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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