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位制度,设置自秦国商鞅变法,以赏军功,共分二十级:一级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彻侯以一县为食邑,并得以自置吏于封地;关内侯有食邑、封户,只能衣租食税而已;大庶长以下十八等,皆有岁俸。临战,斩敌首一级(颗),即赐爵一级。秦朝、汉朝沿用此制。
授予标准,商鞅规定:秦国的士兵只要斩获敌人‘甲士’(敌军的军官)一个首级,就可以获得一级爵位(公士)、田一顷。宅一处和仆人一个。斩杀的首级越多,获得的爵位就越高。证据是敌人的人头。就是说在战后,把敌人的人头砍下来,带回军营。作用证据。如果一个士兵在战场上斩获两个敌人‘甲士’首级,他做囚犯的父母就可以立即释放。如果他的妻子是奴隶,也可以转为平民。杀敌人五个‘甲士’可拥有五户人的仆人。打一次胜仗,小官升一级。大官升三级。
惩处,主要是贬职,夺禄,降职。表现不好的,还有失职行为的官吏。国家降低其爵位。消减部分(所有)俸禄。降低职务。
待遇,在军中,爵位高低不同,每顿吃的饭菜甚至都不一样。军功爵是可以传子的。如果父亲战死疆场,他的功劳可以记在儿子头上。当爵位到达五大夫可衣食300户的租税,如果军功杰出可衣食600户的。可以养士(自己的家臣与武士)。俸禄是以实物的形式向各级官吏发放的,主要是粟米。可兑换布匹。还有的时候,国君会发给一些官吏钱币,黄金,但数量少,不属于正常俸禄。秦国以年为单位发放俸禄,叫岁俸。粟米的记量单位是‘石’。秦1石=30.75公斤
爵位岁俸[石]
1公士50
2上造100
3簪袅150
4不更200
5大夫250
6官大夫300
7公大夫350
8公乘400
9五大夫450
10左庶长500
11右庶长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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