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琦没有搭话,但手已经抓住了猎枪。
这年头大家都不富裕,在这种人迹罕至的老林子里,大家为了钱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东北地区民风彪悍,解放前就有不少土匪活跃在深山老林里,杀人越货对他们来说根本不值一提。
谁料这大汉扶着树干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雪,很是豪爽地说道:“兄弟你放心,我金彪虽然爱财,但不丧良心!”“如果不是你开枪击毙这只棕熊,我金彪性命难保!这熊瞎子归你,算我报答你的救命之恩,从此以后咱们两不相欠。”
陆琦愣了片刻,觉得金彪这个名字有点耳熟。
“你就是震三江金彪?”
“兄弟听我过我名号?”金彪嘴角泛起了一抹笑意。
震三江,是解放前龙江一个活跃在深山老林里面的大土匪,后来落在了鬼子手里被枪毙了。
东北的土匪,又被称为胡子,主要分为两种。
按照他们的黑话说,一类是耍清钱的,就是守规矩,从不抢老百姓!
另外一种是耍混钱的,就是无恶不作,不管贫富,见人就抢,经常在深山老林里干些杀人越货的勾当。
那位被鬼子枪毙的震三江,就是耍清钱的胡子,现在老百姓提起他,还都挑大拇指。
金彪这人从小就崇拜震三江,加上又经常在深山老林里面跑,就给自己取了这么个名号。
前几年他在县里打死了一个欺负老百姓的农场长,只能隐姓埋名四处躲避抓捕,陆琦老爹之前提过一嘴,没想到在这里碰见了。
“金大哥的威名,我当然听过!我爹曾说,你是条为百姓出头的汉子!”
“兄弟我叫陆琦,家住太平镇的半山屯!”
金彪微微点头,慢慢蹲在了棕熊旁边,扒拉了一下那硕大的脑袋。
“陆兄弟好枪法啊,你也是打小就赶山?”
等陆琦来到身边,金彪立刻注意到了他手中的猎枪,狐疑地问道:“这猎枪怎么看着有点眼熟啊?”
“太平镇收皮货的梁叔给我的!”
“哈哈!怪不得呢,我跟他们爷俩可是老熟人了!这棕熊怕是有八九百斤,兄弟你怎么拖回去啊?”陆琦尴尬一笑,摇了摇头道:“我可拖不动,不如咱们就地处理了,熊皮和熊掌金大哥你拿梁家的皮货店去换钱,我要点熊肉就行。”
熊皮上虽然有几个窟窿,但拿到镇上至少能卖个三百多块,加上还有几个熊掌,也能值几十。
金彪琢磨片刻,将羊皮袄的内兜翻开,把里面的钱全拿了出来。
“兄弟,我这有二百多,全给你了!哥哥我占了点便宜,以后你要是遇到麻烦了,尽管报我震三江的名号,或者去西河镇的牛头屯找我也行。”
“金大哥,为了猎这只熊瞎子,你两个兄弟都把命搭上了,这钱我不能要!”
“我一会做个爬犁把这只熊瞎子拖回去,少说也能卖给六七百呢,足够他们的安家费了。”
金彪不由分说地将钱全塞进陆琦口袋内,揉了揉还在发疼的胸口,咬牙站起身。
陆琦也不好再拒绝,拿起砍刀跟金彪一起忙活了起来。
一个多小时后,两人做好爬犁,简单吃了点东西,埋掉那两个大汉的尸体。
金彪将棕熊拴在爬犁上,把绳子另一端系在了自己腰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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