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完了我们的集中报告后暂时休会片刻,领导们开闭门会议商议任务分配和人员分配。
这一步是要将案件的要素拆分开落实到小组上,小组根据自己要查的要素分配到人头。
指挥部负责总览案件进程,这样能保证对案件的所有要素展开有序侦查,以此来推进案件进程。
我上学的时候一直以为刑侦办案很神秘,工作了这么长时间后发现其实有时候办案更像是一个填空题。因为问题就摆在那里。
构成一个案件一般有六个要素。
第一是犯罪主体,通俗地讲谁做的。第二是作案时间,这个不用解释。第三是作案空间。就是说在什么地方作的案。第四是作案行为,用什么方法作的案。第五是作案对象。包含物品和被害人。第六是作案的结果。
老警察喜欢用七何要素来总结,就是何事、何时、何地、何物、何情、何因、何人。
案件的侦查是围绕这些要素展开的,每个要素都要有足够的证据作为支撑,并且这些证据彼此之间要形成一个闭合不矛盾的证据链,一个案子才能算侦破。在疑罪从无的原则下,办案就是为这些要素寻找证据。
现在我们手上的这个案子犯罪主体没有查明,作案对象只找到了一个。缺失了七何要素里的何情、何因、何人。下一步的工作是围绕这些展开的。只不过这个案子比较复杂。因为看似一个案件,其实目前已经是三个案件。
我整理了一下目前案件的线索。
第一是1号死者的身份。他目前是本案第一被害人,目前身份信息已经确认,必然要对他的社会关系展开摸排。被害人死前被虐待过,充分说明了对方有宣泄情绪的诉求。这同时也说明了被害人和嫌疑人之间有很深的联系。按常理来说,没有人会处心积虑地去谋杀一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
第二是2号死者的身份。经过昨天的现场勘验目前已经能确认赵家烟村和古柏现场使用的炸药是属于同一种炸药。不管他是畏罪自杀或者被人谋杀他都跟这个案件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因为除了炸药之外他跟我们一路追踪的嫌疑人有空间重叠。虽然瞭望塔发现的嫌疑人并没有办法直接证明他跟古柏杀人爆炸案有关系,但是相同的炸药成分把他们两个人绑在了一起。
第三是从爆炸物入手。不管这些炸弹是不是嫌疑人自己制作的,这些炸弹都不会凭空出现。而这种爆炸物属于管控物品,从原料到生产的都需要人来完成。能制作炸弹的人并不多。可以利用刑嫌调控去挖一下这条线。算是从物到人的一种侦查模式。
第四是从我们县以前发生的案件入手。嫌疑人在古柏现场埋下的炸弹目标很明确,就是冲着我们来的。因为即便有胆大的民众见到这种现场没几个人有胆量会在现场停留,更不用说去乱碰现场的东西了。这可能也是嫌疑人把张彪搞得那么恐怖血腥的原因之一。即便是我第一次见到那个现场,也是被吓了一跳。能触碰到炸药开关的也只有我们这些办案人员。但是这条线属于费力不讨好,我不清楚领导会不会安排人查。
片刻后领导让我们进去,他们开始安排工作。专案组分为了调查小组、内勤资料组、审查小组和机动组以及技术支持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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