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人血洗县衙后,三天之内旋即被灭。纵然没有萧麦出手,十天半个月内,王无忧也一定会落入法网。
甚至从一开始,捕门都没把王无忧当对手,他们的假想敌是棺中四鬼之一的僵尸鬼。
这般实力,让萧麦深刻意识到,自己根本没有与朝廷作对的本钱,于是就没有对那两个包藏祸心的捕快下死手,而是让红鬃马代为看管。
从游侠切换为豪侠后,红鬃马自然退场,两个捕快趁机逃跑,回去纠集了一批人马,明火执仗,闯入了王大娘家。
“终于来了。”
萧麦长叹一声,他早就料到,豪侠身份,会让自己失去保护,直面仇家报复的危险,但为了活命,这是他不得不做的事情。
王大娘见到,一下子来了这么多捕快,便上前询问:“四儿,深更半夜,你带这么多人来干啥?”
“干啥?大娘你看,姓萧的把我兄弟,打成什么样了?”小名叫“四儿”的代理班头,指着被红鬃马拖行得屁股开花的捕快,恶狠狠地说道,“公然殴打官差,形同谋反,我们要抓他回去审问!”
“这点小事,哪里用得着见官?私底下商量商量不就解决了。可别忘了,萧麦破案有功,让县衙的弟兄们,在天之灵可以瞑目,是大家的恩人。依我看,多赔点医药费,就这么算了。可好?”
“去你的!”四儿听了王大娘的劝说,反而气急败坏,一拳打在了她脸上。王大娘略显肥胖的身躯,当即后退两步,扑通坐在了地上,脸上鼻血迸溅。
“叫你一声大娘是给你面子,你以为你谁啊,敢在本官面前说三道四!”
“对对对,王根儿都死了,还当自己有靠山呢!”
“真是不自量力!”
忽然挨了这一拳,王大娘一时间有些懵,待反应过来,才明白这群昔日总来家里蹭饭,一口一个大娘叫得亲热的白眼狼,等自己没了儿子,就立马过来欺负自己了。
换做平时,王大娘泼辣的性子,定要与之厮打,可这会儿悲从中来,一时间泣泪不止。
周围排队领欠条的百姓,见这群捕快,连昔日对自己有恩的王大娘,都痛下毒手,一时间敢怒不敢言,又因为没拿到钱,所以舍不得离开,都站在一旁观望。
萧麦听到,王大娘挨了打,顿时气得眉间颤抖,一双盲眼隐隐作痛。更令他愤恨的是,这个欺负王大娘的人,他是认得的,名叫常四儿。
当初,县衙捕快畏惧凶手,办案时都十分懈怠,唯有这个叫常四儿的很勤勉。当然不是办案勤勉,而是鞍前马后,端茶倒水,甜言蜜语,给薛徐严三人伺候得很周到。薛义一高兴,就封了他个代理班头,还特意叮嘱,自己走后让他好生照顾萧麦。
没想到,常四儿前脚满口应承,后脚就要害人,正如当初,王大娘的儿子在衙门当小班头时,常四儿待王大娘比亲娘都亲,王根儿一死,抬手就把她打得满面是血。
这种靠溜须拍马上位之人,不但对真正有本事的人心怀怨恨,对被他逢迎之人更是视若雠仇。
萧麦的情绪,大多时候比较冷静,但在直面最赤裸裸的邪恶时,也会变得不冷静。
“待我神功大成,势必清理你这垃圾。”
萧麦拼命咽下怒火,见众捕快就要上前围殴自己,开口说道:“这么多双眼睛看着呢,我若出了事,捕门会放过你吗?”
“哈哈……哈哈哈……”常四儿闻言,捧腹大笑,周围的手下,也跟着笑了起来,“给几个小捕手,当了两天狗腿子,就不知道自己姓啥了?”
说话间,常四儿上前两步,用刀鞘轻拍萧麦的脸颊,萧麦则一把抓住刀鞘,死握住不松手。他刚喝过参汤,气力稍稍有些恢复。
常四儿见状,不由发狠:“娘的,还敢反抗!实话告诉你,想要你命的人,就是捕门的老爷。”
“嗯?”
萧麦手劲一松,常四儿趁机抽回了刀鞘。
“不至于吧?”
“还真至于。”
萧麦早就料到,自己在尸人案中过于出风头,会惹本案的总指挥不高兴,但想着,自己一个盲眼瞎子,堂堂的捕门总指挥不至于计较。
谁知,有的人,就是官位越大器量越小,连根针都容不下,何况是一个人。
这时,常四儿喊道:“抓起来!”
众捕快一拥而上,便把萧麦五花大绑,抬出了王大娘的家。一转眼,就把他抬到乱葬岗。
月明星稀,鬼哭狼嚎,在此起彼伏的坟包之中,捕门们已经挖好了一个将近一米深的大坑。
“扑通——”
萧麦被人丢进坑中,摔得一身骨头都要四分五裂。
500点的血肉强化,只是暂时遏制了伤势的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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