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头丢得好,可能比拳脚功夫更实用,尤其适合在正面敌不过的时候,出手暗算。
更关键的是,掷石没有秘籍,可以硬练,不会与其他武技争抢点数。
正当萧麦为这一意外发现惊喜时,忽然听到,身后有两个脚步,离自己越来越近,越走越快。
他下意识地回头看,才想起自己看不见。
也就在这个当口,那人行至近前,拎起一个麻袋就扣在了萧麦头顶,然后另一个同伴,抡起大棒就朝萧麦身上砸去。
萧麦的体质本来就强于常人,经过这几日的磨砺,玄黄印也达到了15点,绝非全无一战之力。
只是敌人太阴险,先把麻袋套在他身上,又抡起大棒砸,这路数一看便知是街头混混的拿手好戏。
萧麦亦有经验,遇到这种情况,意识到肯定脱不了身,连忙双臂抱头,蜷起身子。来者下了死力,几棒子就把萧麦打得皮开肉绽,剧烈的疼痛,瞬间吞噬了萧麦的力气,当两人停下来后,萧麦已经疼得连胳膊都抬不起来。
紧接着,两个人一左一右,夹住萧麦的胳膊,往前面拖去。
萧麦睁不开眼睛,看不到偷袭自己的人,但能从二人身上,嗅到一股很特别的臭味。
在梧都县,只有乞丐才会有这种味道。
“我为什么会被乞丐偷袭?”
萧麦百思不得其解,自从来到梧都,他一直谨言慎行,与人为善,还天天给乞丐施舍钱财,尽管每次只有一文。自忖不该有人报复自己啊。
“你们要带我去哪儿?”
“闭嘴!去了你就知道。”
萧麦暗自记下路线,心中有些许后悔,光顾着强化感官,没有强化血肉,挨这么重的一顿打,不知何时才会自愈。
两个乞丐,一口气把萧麦拖行了五里地,从县东头拖到了县西头,最后把他丢在了一个很嘈杂的地方。
嘲笑声、呻吟声、风声、火声;酒味、肉味、骚味、脂粉味……
萧麦初步判断,这是一个很大的半密闭场所,类似于客栈、庙宇、义庄之类的,环境应该很脏乱差,一群男男女女正在这里聚会,大概七男两女。
“这是什么地方?”萧麦开口问道。
“我的地方。”一个尖锐中略带几分苍老,语气中尽显阴森的声音,从萧麦正前方响起,想来就是这帮人的头目。
“把我带到这里做什么?”
萧麦话音未落,就有一根棒子劈在了脸上,接着,旁边的喽啰就气急败坏地说道:“叫你多嘴!庆爷面前,只有老实回答的份!”
先前萧麦有防备,故而没被伤到头,神智一直保持清醒,但这一棒子毫无征兆,打得萧麦的脑袋狠狠磕在地上,一时之间让他有些神志不清。
这时,庆爷又开口道:“我跟泰西三狼喝过酒。”“嗯?”
萧麦使劲甩了甩脑袋,确认自己没有听错。
“泰西三狼……”
萧麦正要解释,泰西三狼是死在马哥蹄下,但转念一想,这种人会听自己的解释吗?不如认下来。
“不错,是我弄死的。可那是个意外,我只想问个路,他们却要抢劫杀人,我别无选择。”
“哼,倒是有几分志气。本来只想要你一条腿,现在——外加一条胳膊。”
显然,庆爷讨厌有骨气的人,他喜欢的是世人对自己卑躬屈膝。
这一发话,几个凶神恶煞的歹人,立即上前,泰山压顶般把萧麦摁在了地上。
然后,一个人抽出萧麦的胳膊,死死摁住,另一个人走到旁边,似乎拎着一条棒子。
“等一下!”
“哈哈,打、打、打!”周围的男男女女,一边欢呼一边吼叫,似乎越残忍的场面,能让他们越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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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大汉帮手上吐了两口唾沫,然后举起了棒子,“跟你的胳膊,说再见吧!呵!”
歹人连求饶的机会都不给,萧麦见自己的胳膊即将不保,急得双眸如撕裂般疼痛,使出全身力气大喊了一声:“马哥救我!”
“咚——”
一匹背似黑云,身似火焰般的红鬃马,在萧麦把天赋切换为“天马行空”后,一脚越过墙头,呱唧呱唧呱唧,瞬间冲到持棒大汉身上。
两百斤的人,怎么顶得住八百斤的马?壮汉瞬间被顶翻在地,红鬃马上去就是一蹄子。
“扑——”
那边口喷鲜血,萧麦这边已收到系统提示:“诛恶人数:1。”与此同时,虚无黑暗的视野中,出现了几道代表敌人的红光。
红鬃马踏死一人后,毫不停歇,又冲向离它最近的两个人。
这二人完全被眼前一幕吓呆,一动不动,红鬃马的双蹄左右开弓,同时踢中两个人的胸口。
“嘭——”
二人顺势向后一躺,一张八仙桌都被砸扁,酒、肉溅得哪哪都是。
“诛恶人数:3。”
这时,一个人趁着同伴被击倒的机会,准备从红鬃马身后溜走,却忘了马的眼睛是长在两边的,背后的东西也能看见。
红鬃马“眼疾蹄快”,屁股一提往后一踹。
那人恰被腕口粗的马蹄踢中太阳穴,两颗眼珠子都被震出眼眶,跟稻草人一样飞出了大厅。
“诸恶人数:4。”
见顷刻之间,已有半数同伴遇难,有人举起棒子,有人抽出腰刀,还有人转身向外跑去。
红鬃马诸恶务尽,立即追出去,一蹄子踢到了那人后背,登时脊骨断裂,“咚”的一声,他就被马哥踩在了地上。
“诸恶人数:5。”
之后,红鬃马毫不停留,又冲向第二个逃跑的人,如法炮制,“咚”的一声,把他也踩在了蹄下。
“诸恶人数:6。”
此刻,现场只剩下庆爷和他的两个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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