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岚也交代了贾畴向就近仙衙请派人手,自己则带着金乌赶回城内,一面问她:“你可有把握?”
“不确定,但总归是有备无患。”金乌脸色难看,“如果真是血蜱子就麻烦了……”
她向裴岚讲述了一场险些覆灭南疆的祸事。
那还是千年前,兽谷先祖刚刚来到南疆定居的时候。彼时人族、野兽、妖兽尚处于互相防备的状态,视彼此为猎物或竞争者,猎剿征伐不断。
厮杀之时,一种毫不起眼的小虫子被鲜腥的血气吸引,悄悄将整个南疆当作了自己的猎场。
“芝麻大小的黑虫子,跟普通蜱虫样子差不多,不会飞,但跳得又快又高,不好抓,还很能藏,稍不注意就会被它钻进皮肉里。”
普通蜱虫尚且不好拔除,这类更是难缠,非要用被火烧红的刀子剜开皮肉,烫掉它的脑袋,才能将它挑出来。这个过程中,血蜱子吃了痛,还会不停地往皮肉更深处钻,到最后往往要将肉剜下来一块才算完。
——可也并非彻底解决了。
“血蜱子不吃肉,只吸食血气,但喝足了血很快就会产卵。要是恰好钻在经脉里,虫卵能顺着经脉流向各处,找都找不到。不出五天,虫卵就能孵化,成百上千只血蜱子用不了几个时辰就可以把活人吸成人干,破体而出的小虫子又要去找下一个宿主。”
借着人族与兽族斗争产生的尸身血肉,血蜱子以极快的速度繁衍起来,等两族终于注意到这种不起眼的小虫子时,已经太迟了。
人族群居,只要一个人沾上了那东西,谁都可能不知不觉成为下一个宿主。
野兽不必提,妖兽虽有灵力护体,但也要进食——猎物中有没有藏着虫卵,吃进肚里会不会孵化,这些可就难说了。
人族与兽族的斗争因小小虫子而止。人族与兽族的合作也因小小虫子而始。
“我阿母说,天道每生一物,就会择另一物克制它,这是自然的平衡之道。血蜱子的克星就是黄钱草,这种药草在南疆很常见,大多生长在黄杉林中。点燃它生出的烟能将虫子熏死,喝了它熬成的药汤可以治死体内的虫卵。”
一位巫医偶然发现了这个方子,很快稳定了寨子内的局势。但光治好人族没有用,兽族体内虫子不除,血蜱子之乱始终存在,药草总有耗尽的一天。
玄坛山君一族是最先应下合作的。
黑虎们能呼来狂风,将黄钱草的烟送出很远很远;它们还可用风墙护体,带着人族去林子里采摘药草,去给其他兽族送上药汤,去将南疆三十六岭一一熏遍。
两族第一次意识到彼此的不可或缺,人族需要兽族的能力,兽族需要人族的智慧,任何一族不可能单独存在于世,正是两族互相扶持着,才可有南疆之未来。
这亦是自然的平衡之道。
百兽与人族都感念最先站出来的玄坛山君恩德,自此,玄坛山君被尊为南疆百兽之王,也在兽谷有了非同寻常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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