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为人师费先言,细数清单意自连。
万金虽重情更重,公正行事心自安。
前院长正大方欲啜茗以自娱,忽闻手机微信声起,乃兰董事长之妹求助于论文指导,并询其所需资费之详。院长觉此事颇费思量,欲先草拟回复,转念又思应与萧副院长共商对策,以定规制。
“萧副院长,兰董事长之妹欲求吾辈指导论文,并问资费几何。”
“吾知之矣,当与萧副院长相商,使列资费明细以告兰处。”
乃召萧副院长,细述其事,命其速定资费清单。萧副院长不负所托,顷刻间成其事。清单所列,自专利代理至论文排版,兼及专家评审、答辩、档案服务等,一一标价,总计三万零九百八十元,颇为惊人。
其上言,论文指导与排版之费,乃参酌专利之价而定;专家评审,每人四百元,二人则八百元;答辩费六百元;人事档案服务,又需三千元。院长览之,觉其合理,遂转发于兰处,心忖兰董事长为商界巨擘,必不以微末之事介怀。
且院长特加说明,此等资费皆依市面成本而定,未增丝毫额外之费,并建议其自行比较,以明真伪。又言此费用皆属代办代收代付性质,一经支付,概不退还。且尚不包括额外咨询、辅导及税费等项。
院长心中暗忖,虽此等资费于兰董事长而言,或不足道,然吾辈行事,必当光明磊落,无有欺瞒。遂命将此清单与说明一并发送于前下属兰处。
“径以成本发之,善乎?”
“兰董事长之成本,何如?”
“先陈其弊,以晰其理。”
“免致殚精竭虑而报不偿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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