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哲对于李沐瑶这种买东西不用优惠券的行为,表示极度的愤慨。
真是个败家娘们。
什么?败的不是我家?那没事了。
沈哲记得自己高中时跟她说的话可能都不超过10句。
那时的李沐瑶太过耀眼。家里很有钱,人长得漂亮,成绩也很好。
她是那种连校外的混混都只敢远观,不敢出言调戏的女生。
有一次,有个不长眼的黄毛开着摩托将她拦住,问她能不能交个朋友。
结果那个黄毛就被一群平常只会读书,不敢惹事生非的好学生给围殴了。
第二天,据说开展了什么护青苗特别行动,周边的小混混都被清理了一遍。
就连街边流浪的野狗都被逮了不少。
沈哲这种成绩普通,没有什么特长的男生,本来不应该和她有什么交集。
直到有一次,语文老师突发奇想,让同学相互批改周记作文。
沈哲写的周记落到了李沐瑶手里。
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了。
别人的周记都只是为了应付老师布置的作业,水够800字就算了。跟那些写网文的人一样。
而沈哲则将周记当小说来写,稍不注意就写到两三千字。
以前语文老师批改他的周记,只会在后面写上“流水帐”三个红字。
三千字的周记,只换回三个字的批语,让沈哲很是郁闷。但这并没有打击到他对写作的热情,而是更加疯狂地写。
我就按我的想法去写,不需要得到任何人的认同。
他经常故作清高地对李峥说,哪天我写的东西得到了别人的认同,那说明我已经变了,变得媚俗了。
然而这一次语文老师让同学们相互批改周记,沈哲的作文簿落到了李沐瑶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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