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匕首存在了上万年,那山洞里的东西得多少年?所以叛徒偷走边角料做匕首说不通,时间久远,故事传了一代又一代,难免出现偏差。
“年华是什么人我也不敢确定,他比我还长寿,忘记自己多少岁了,那个男孩和女人也一样,活的忘记年龄,他们都是他的仆人。为了帮他救回一位姑娘,走遍了天南地北。”任海的眼神逐渐放空,回忆起往事。
“1904年是我第一次见年华,那年我80岁,自觉大限将至,族人未归,为了找家族的其他人,我去了长安,在命悬一线的时候,年华的仆人,那个怀抱狐狸的男孩救了我,用他的一滴血救了我。我才发现他们居然已经活了很久很久,我以为自己很快要老死了,为了继续保守穿回的秘密,我跟年华做了一个交易,他们以不死之身帮我守山,我带他们穿回救那位姑娘,结果失败了。而我,不但没有死还变的年轻了,他们走了,我继续守山。”任海此时年轻的模样,让人难以想象80岁容颜的他是什么样子。
那张合影,就是1904年他们交易达成后拍的,之后的20年里,年华一直活在穿回中,直到1924年心灰意冷的结束了穿回。
但年华没有放弃救那位姑娘,明明只是婢女,却那么执着的救活她。
“为了不让别人发现,我会染白发,可以扮老。”任海解释。
原来年轻的样貌才是他的样子,年老的模样是为了掩饰,这也多亏了现代化网红明星换头技术给了他灵感。
只不过任海没有想过,就算长寿,就算模样年轻,他最后还是会死。
男孩的血让他多活了100年。
肖赞再次震惊,但很快平复,继续听着。他终于明白任海说的‘他这样的人都失败了,你又怎么能成功’是什么意思了。任海忽然笑了笑道:“你的心情我能理解,我们虽然是守山一族,但都是和你们一样的普通人,一开始发现穿回的秘密震惊程度不亚于你们,我们族长查阅了很多古籍甚至去了巫山,苗疆,都没有找到答案。当我知道年华他们不死之身的时候,我也很害怕,他们不愿意说原因,我也没敢多问。”
(抱歉,穿回的答案和不死之身的原因只有作者知道,先保密。)
听到这里,肖赞脑海中闪过一些美欧吸血鬼电影。
长相绝美,不死之身,血能救命......
“他们吃饭吗?”肖赞忍不住问。
“吃啊。”任海回道,他知道肖赞在想什么,又笑了笑,“我查过资料,也看过电影,不是。”任海摇头否定了肖赞的猜测,“他们可不是吸血鬼。”
是啊,吸血鬼不吃饭,大家都知道的。
什么血液病,基因突变,能想到的任海都查过了。
唯一符合吸血鬼特征的,就是他们都很白,但触感常温,并不是冰冷的。
额,有没有可能人家本来就很白很好看呢......
什么线索都没有,任海1924年之后也再没见过他们,谁也不知道这三个人去了哪里,但他们至今肯定还活着。
“我现在还能做些什么?”肖赞感到从未有的无力。
人类在未知面前,果然还是太渺小。
任海摇了摇头,“珍惜当下,顺其自然,接受结果。”
那就是尽人事听天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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