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诚醒来已经是第二天了,手腕微微红肿,他被李权妃绑在床头上欺负了一晚上。
手腕被她的围巾磨到三点,男人喉咙里恳求放过的沙哑刺痛,才消停了下来。
行为是纳入式,李权妃有多欢愉,金诚就有多恐惧。他在被李权妃蛮干。
金诚在超市帮工,卸货点货是常有的事,搬运酒瓶箱是常有,他是个瞎子,身躯肌蛋白比李权妃要高,体力上自然比李权妃要强。
他想反抗李权妃完全可以,可不知道为什么,金诚面对李权妃就像猫爪下胖雀,只能处于被狩猎者掌控戏弄的地位。
这么比喻不太对,金诚打消了他胡闹的想法。
李权妃不会戏弄他。
他爱李权妃,李权妃爱他,他们都要结婚了。性方面的话,说不上不合拍,他是有些害怕李权妃的强势,但李权妃每次都享受到了,他那点无关紧要的感受本来就无所谓。
也不是不快乐,就是快乐得快吞没了他,每次他都会很惨地醒来,又做得频繁,这才让他受不了。
不过,他能被李权妃看上,李权妃很爱他,是他几世修来的福分。
雪风吹得窗户呼啦啦地响,一片白茫茫,金诚找到女人的唇,含吻了上去,李权妃吸住他的舌尖,自然地扣住他的头,往喉咙里拽。金诚又吓到了,想推开李权妃,又舍不得掀开被褥,让她受寒。
吻了一阵,李权妃又疲惫地睡去,金诚才喘息着离开李权妃的脸,用指腹描摹她的五官。
这是他最爱的女人。
他起了床,客厅有腊梅的清香,金诚扶着桌沿,用鼻尖去嗅那股秾芳的梅香。
他微笑,这个初雪下过的寒冷早晨,他是最幸福的男人。
金诚给李权妃做了饭,盲人也可以玩手机和做饭,等到他攒够了钱,他会买只导盲犬,到时候可以让导盲犬带他去买菜,这样李权妃工作忙完下班,可以吃上她想吃的菜。
金诚有那种古板的想法,吃便利店的快餐盒或者外卖很不健康。
李权妃还是吃他亲手做的会健康。手机铃音响动。
不是他的,是李权妃昨晚脱衣裙脱得急,直接抱着男人就扔在客厅地上。金诚早上才红着脸,帮她捡了起来放在沙发,还没拿去洗,主要是怕洗衣机的转筒声会吵到她睡觉。
他是打算为李权妃手洗……还有她的内裤,金诚有些害羞了。
金诚拍拍他的脸,清醒,劝慰自己不要动不动就害羞,帮助老婆解决生活烦恼不是羞耻。
她们结了婚,不是他洗,难道还能让其他男人帮她洗么?
他是她老公,帮她洗内衣裤,洗袜子,再正常不过。
铃音还在响,会吵到李权妃,金诚接了起来,轻声走出阳台,担心是李权妃的工作,他讲究礼貌地问:“喂,您好。”
话筒那侧,沉默了片刻。
“您好。我是李权妃的男朋友,请问找她有什么事么?”
那边还是死寂的沉默。
三秒后,话筒内传出一声盛怒的讥诮,“你是她男朋友,那我是谁?”
金诚愣在原地,他扶住阳台推拉窗的边缘,死死扣住,指骨发白,冷了脸,“您知道您在说什么么?”
“李权妃在哪?”
“她在睡觉。嗯……我和她昨晚做了爱。”金诚是不争不抢的性格,也不怎么的,一股脑就把他和李权妃的情事说了出来。
他有些后悔,皱眉抿紧了薄唇,唇纹干燥得浮出死皮,像他皲裂的心脏。
这可是另外一个陌生男人,他在荷尔蒙最丰盛蛮长的青春期,同侪发了疯似的觊觎和窥探性的奥秘,他都耻于参与那些话题。
这个人他是正常人么?他一个瞎子拿什么和他争呐。
“哼。”话筒里的男人没有退却,反而说,“我警告你,别把她吵醒。我们出来见一面。”
李权妃起床,客厅余蕴出早餐的香气。
她穿了纪梵希的针织裙,披了件羊毛长大衣,坐在餐桌前,刷新闻,看美股开盘,吃早餐。
昨日的针织衣裙已经放在洗衣机内定时烘干了,李权妃翻了个白眼,她的羊毛裙有专门的阿姨会拿去干洗。
太蠢了,这蠢货真让她厌烦。
但只是件针织裙,一件针织裙没什么好珍惜。
吃着早餐,李权妃又接了个电话。
以前留学时认识的校友学姐,说要带她老公来见她,请李权妃给她们半小时,听她讲下,她有个新团队在做新能源汽车的研发。
这是要投资来了。
也不是不行。
可李权妃十点要去本部开会,只能给她十五分钟。
挂了电话,李权妃才看到手机在八点十七分多了一则两分半的通话。
未婚夫打来的,谁又替她接通了?
金诚脸上明晃晃地挨了一巴掌,又被砸了一拳头在腹部,金诚想到了高中,他和李权妃告完白后,那些财阀少爷也是这般揍他。骂他臭虫,给李权妃舔鞋都不配的臭虫。
“贱货。”成宋禹砸了一拳头在金诚右脸,“你这样的瞎子,也配和她做/爱?你拿什么勾引的她?你利用了她的怜惜么?”成宋禹不敢说,他身为李权妃名义上的未婚夫,连李权妃的手指都没碰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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