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后。
发现竟然是日记。
谁家好人还写日记啊真是的。
诶?
这是“自己”写的?
那就是前情提要咯?
那没事了!
在怪谈游戏里确实属于某种“日常”了,毕竟总不能弹出块面板来,告诉你这些吧。
那就有些太破坏代入感力。
【1997年8月20日,我和李青霭假扮成夫妻,进入上铁公寓,替换了里面的一家住户……】
李青霭?是自己“老婆”的名字么。
原来是假扮的。
陈染想着,果然怪谈游戏不可能真给自己发个老婆,那不然,晚上她要办事咋整?
这还直播着呢!!
自己可没兴趣在全国……啊不,是全球所有人面前直播!!!
虽然确实有人干过那种事来着,毕竟怪谈游戏从来不缺疯子。
这本日记就是“前情提要”。
整个故事的来龙去脉很简单,“自己”是一名侦探,与助手“李青霭”假扮夫妻,来到这个叫上铁公寓的地方。
目的。
是调查一个叫“王明隆”的男子失踪案——不过“自己”坚持认为,王明隆已经死了。
要将案子的前因后果调查清楚,并找到上铁公寓背后的秘密。
这应该就是自己的主线了。
如此复杂。
让陈染再度确认了,自己好像就是这个【系列关卡】里的主角。
特别是,日记本最后杂乱的,加粗的,一看就是十分激动时写下的字符。
【查清楚王明隆的死因,解开这个地方的秘密,就是我走向传奇的第一步!!!】
联想到这个怪谈游戏的名字。
【我的传奇人生】。错不了惹。
自己大概率是主角。
将日记收好,揣进外套的兜里。
陈染还在自己身上找到了“陈佳佳”的尖刀,以及之前通关【租房】的副本,得到的“房屋合同”道具。
除此以外。
就是补充饥渴度的普通道具了。
因为早就知道,可能会被Ⅳ级怪谈随机选中,所以陈染随时随地,都在自己身上带着这些东西。
恶灵少女的尖刀,应该可以一定程度的杀伤其他恶灵。
而“房屋合同”是个很特别的道具。
它只能在室内使用。
可以让其转换为安全屋,持续十五分钟,只能使用三次。
都是关键时刻可以保命的东西。
陈染收好这些后。
离开卧室,又来到了客厅。
昏黄的老旧灯火下,陈染能瞧见穿着白衬衫和牛仔裤的李青霭背影。
她此刻站在那大大的浴缸前。
一只手拿着菜刀。就那么直直地站着,不知在干些什么,奇怪的是,刚刚急急拉上的窗帘,这会儿又被拉开了。
对面的公寓走廊间,那个老人依旧用着某种古怪的表情,笑着看过来。
陈染心里咯噔一下。
不过还是走了过去,这才发现李青霭是在喂鱼。
女子的另一只手拿着已经切好的猪肉条,一点一点呢,丢入浴缸里去。
她好像还切到手了。
肉条混着鲜红的血,一起落入浴缸中,将原本淡绿的水都染成点点腥红。
而鱼缸里的华美大鱼依旧一动不动着,只是陈染看见其睁大的眼睛,好像是在恐惧?
小小的水泡从其口中时不时的吐出。
就好像是在说……
【救……救命……】
【救救我……】
【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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