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了一个第三视角的梦。这一梦长达七年,而在人们的眼中,才刚好过去了七秒。
七秒钟是很短,不过你也能做一些琐碎的事,例如将肥皂泡吹起然后戳破,给圆珠笔换上替芯,再或者放下杯子让饮水机替你倒点水。我想说,或许,你看过破茧成蝶吗?蝴蝶逃离了曾经保护它的茧蛹,奔向牢笼之外的自由。
我能听见,他振翅的声音,我能看见,他起舞的身姿。
但偏偏,蝴蝶叶是飞不起来的蝴蝶,只能随着秋风坠落梢头,以生命的代价换取七秒的飞翔,随后无怨无悔地献吻大地。
他说:“我们所有的故事都发生在这七秒里,七秒不是我死亡的过程,而是我生命的过程。所谓生命不是春去秋来漫长的等待,是我希望得到的每一瞬。我用七秒换得了傅海卿的七年,他则用七年交换了我的一生。”
事情还得从我八岁那年说起。
四月下旬,兴许是个明朗的星期日,妈妈离开了我。我似乎不太记得她最后的背影,因为我和爸爸都没有追上去挽留。于是她好像平常出门办事一样,安静且自然地消失了。
昨夜三更,细雨熬人,窗外黄叶湿透,转天,行人沾满污水的脚印,便携着腥臭蹭上来。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屋里少个人而已,日子反倒落得清净。我想,那些年的时光确已被鸡零狗碎的日常慢慢消磨掉了。恰如一条自雪山山巅流淌下来的小溪,一点一滴,不知何年何月才汇到大海里去。于是在忘却时间之后,猛一回头,惊觉当年天山的轮廓早已不见踪影。
要我如何能轻巧地说出:“七年弹指一挥间。”这般貌似了却凡尘的释怀的话语?
从前我青春年少,一腔热血冲动不可避免,虽是个较为早熟的孩子,受过不少良好教育,终究抵不过激素在我身体里迅速分泌的影响,成为了大人们口中的叛逆少年。说到叛逆,我在班上仅仅排到倒数第三而已,可是在父亲的眼中,我已然如同脱缰的野马,驰于空想,骛于虚声,抛却旧的庸俗物念,忘我地一头栽入了毒瘴四起的迷乱天地。
父亲总是努力尝试听懂我说话,理解我的心,找出一个我想要且他本人也满意的答案。如若不能,又该如何呢?他知道,我厌世恶俗,一心梦想寻找光明,所以从来不把感情之事挂在嘴边,情愿将他们二人夫妻离心的事实蒙在鼓里不使我知晓。我不提,他不说,就任那好奇心在微妙的家庭氛围里自由发生化学反应。
伴随身心的日渐成熟,我心中异样的感觉愈演愈烈,大有星星燎原之势。我不由得怀疑,即使曾经美满的家庭也仅仅是他们联手编造的谎言。顺着蛛丝马迹,我推理出答案——他们之中必然有一个不知何时起心猿意马的背德者,而另一个可怜可恨的人呢?则心甘情愿地保护前者不受孩子的厌弃。
温柔坍塌于一夕之间,暴露出如纸皮般脆弱的砖墙,血淋淋的真相模糊了我的双眼。我心中的爱破灭了,我却迟钝得仿佛生活在滞后的时空,时隔多年才渐渐尝到些许讶异。
自记事起,我就喜欢妈妈超过喜欢爸爸,许多倍。妈妈心思活泛,一天一个主意,家里的规矩当然也跟着一天一变。如果事物不符合她的心意,说改便改了。记得以前妈妈撺掇我和爸爸比赛谁做得更好,爸爸往往率先败下阵来,在这场游戏里最高兴的是我妈妈,其次是我。
哈哈,想必爸爸当时一定有苦说不出吧,毕竟我是他亲儿子,大人怎么可以和小孩争输赢呢?别的不谈,笼络妈妈的心我最擅长,曾几何时,我还天真的以为我真的比过了爸爸哩。直到后来我的惯用伎俩全部失灵,原来我得到的宠爱仅仅是仰仗身后的爸爸,如今维系他们关系的绳索已断,妈妈自然不乐意带上我这个拖油瓶。
我心想,妈妈当初生育我那么痛苦,她怎舍得抛下我不胫而走呢?我听说她怀我时戒掉了喝酒,她那么嗜酒如命的人,竟整整八个月滴酒不沾,这份愧疚感让我觉得我将来若没点出息,都对不起她的牺牲。即使她真的不爱爸爸了,我是她千辛万苦生下来的孩子呀,哪怕为了不白白吃苦,她也会爱我的吧?我不愿意相信,爱和痛苦挂钩,我更不愿意相信,我会沦落到需要用吃苦作为理由来佐证她曾爱我。
不错,我妈妈是个绝对的好女人。她热情大方,明艳动人,她的存在恰似曼珠沙华点缀一抹刺目的红,鲜艳急如星火,尘嚣万丈波澜。血色妖冶,倩影幽幽,直取人心头挚爱的一瓣。春深似海不及她千分之一娇媚,秋雨白露不足她万里挑一情怀。所谓冲冠一怒为红颜,我猜想,妈妈年轻时定然是一位引得无数英雄折腰的奇女子。有她在,附庸风雅也觉高雅,放浪形骸也觉坦率。出门不必看天气,放晴是幸运,落雨是情趣,浪漫自有浪漫的曲调,不为人所干预。无需多言,虽说我已多言了,但你只需知道——她便是完美得不能再完美的女人,聪敏、伶俐、奔放、随和,把世界上所有的赞誉放在她身上都不为过……我时常感叹,若情知无计,又何苦将她推向波折命运,苍天无眼,叫这样一位女子漂泊不定如断梗浮萍。她一定很难过吧,可她又那么的倔强好强,绝不肯与我相见,哪怕一面。我承认我心中有过气恼,但区区一点气恼还不至于让人失去理智,神经病一般将她的形象塑造得比除去清誉什么也没有得到的贞妇烈女更加至死不渝。我相信、确定以及肯定,天底下没有人愿意辜负她,如果有,那人绝对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恶魔,任何人见了必将除之而后快。
我一面近乎偏执地索求母爱,一面痛恨我认为罪恶滔天的父亲。我曾以为我所有的不幸皆源自他,所以我恨他是板上钉钉的事。然而大部分时候我又像寻常人尊重父亲一样尊重他,用过去放在母亲身上的同等份量的爱来对他。
记得有一回,我好不容易画出一副心头极为满意的画作,急着寻求肯定,他却不在家中。我便只好将画平铺在他的书桌上,预备等他回来以后,给他瞧瞧。
既然进了书房,岂有白来一趟的道理?我闲得无聊,装模作样地点评起爸爸挂在墙上的字画,一会儿点点头,称赞一番,一会儿捏着下巴啧啧摇头,表示不屑。
这样自娱自乐的表演很快便没有了趣味。我从书架上随手拿本书,准备借爸爸的书桌一用,没想到这才刚拉开椅子,脚拇指就被什么硬梆梆的东西给教训了一遭。哎,爸爸有时候真够不讲究的,没看完的书本也不好好收拾,胡乱堆放在地上,害我吃痛。
我低下头揉了揉自己的脚,并且生气地看着罪魁祸首。它们如此狠心地攻击我的大脚趾,我真想诅咒它们一辈子没人看,但最后还是把它们全部按大小整理好,放进了书架。毕竟,我刚刚贬损过爸爸喜欢的字画,虽然他听不见,可我总不能再去骂他的书吧。
我发誓,是书架太高,绝不是我太矮。(我不会承认的!)方才踮着脚放进去的书没放稳当,一松手又掉下来,摊开扣在地上。
我自然没多想,捏着一角给它掀过来。谁曾想,书本的中间,竟然夹着一封信。而且,没有署名!
不仅没有署名,连邮编、收信地址都没有,却有一个怪异的蝴蝶图案。越看越觉得蹊跷。
在此之前,我并非没有注意它,却只当是爸爸找的什么替代品。因为他很少使用书签,他情愿拿一把尺子,或是购物小票之类的东西来记录页码。
这封信若是藏在此处的,未免太不巧妙。再说从前爸爸偶尔也读信给我听,应该没什么需要瞒着我的吧。我刚想打开,又猛地停住了手。
会不会……是妈妈托人送来的信?如果是妈妈的话,当然不需要写什么地址啊收件人之类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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