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到一处山崖上,居高临下,尽收眼底的是参天树木,只有朝远看一些才能看到树木稀少的地方。
“不错,是我喜欢这个地方!”周猛很开心,去年他就是在这里,打到了一头野猪。
这地方绝对是动物的乐园,草木茂盛、阳光只能穿过层层树叶,才能撒在地上。
顺着周猛手指的地方,二人准备朝另一个方向前行。
在草丛中走了大概一百多米的样子。
一路上‘艹’‘淦’‘特么的’这些词,就没有断过,树叶刮的脸疼,最主要的是还有那些枯树枝。
就在不远处,出现了一只像鹿的东西,它看了看远方,而后又朝着赵世军和周猛的方向跳了过来。
“我艹,这特么的是看不起谁呢?”
赵世军开口就骂,难道这家伙是要挑衅自己?
前世虽然不是东北人,但这玩意的大名还是听过的,认识那是必须的。这是一个无比奇葩的动物,它是以傻文明。
记得当年送快递时,还因为傻狍子的事,跟一个同事大吵了一架。
同事说当年他爷爷打猎,遇到袍子麻袋口张开,那只袍子就傻呵呵的跑了进去。
这特么的谁能信?
你是要将人家带回去开席,特么的就算再傻,也不会进你口袋啊。
为此,差点打起来!
赵世军抬手就要开枪,这只袍子粗略一看,有一米多长,看起来应该有五十来斤。
虽然不能跟野猪相比,但总比野鸡野兔要好得多。
“先瞄准,等等看还有没有别的袍子!”周猛拦住要开枪的赵世军,他相信对方的枪法,但他想要的更多。“这......”
“等会跟你解释!”
袍子的速度是快,如果他们二人枪法一般,他会第一时间开枪防止袍子跑掉。
这家伙是群居动物,一般是以家族为群落,母袍子带子代活动,通常是三五只成为一个群落。性情胆小一般是早晚活动并进食,主要是以草、浆果等食物为食。
没有枪声出现,说不定还会出现第二只。
要知道,就因为它的傻,还闯出了‘东北第一‘神兽’’的名声。
“来了!”周猛心中一喜,小声提醒道。
另一只袍子,蹦蹦跳跳的跑来,眨巴眨巴着大眼睛。
泥煤,就这呆萌的样子,必须打几只带回去尝一尝,体验一下傻乎乎的东西是否美味。
“开枪!”
砰砰砰,连续几枪打出,两只袍子应声而倒。
“收获不错,去收拾猎物去吧!”
周猛大步流星的朝着傻狍子走去,进山的第一天,就打到了将近一百斤的猎物,可以说是收获颇丰。
以往进山三四天,也不一定能打到这么好东西,他只能归咎于运气好,而且这一切还是赵世军带给他的。
“先别过去。”看到远处,若隐若现出现一个脑袋,赵世军停下脚步,调整呼吸举起枪瞄准前方。
很快,另一只袍子进入视线,这只袍子并没有角,看身形应该是一只成年母袍子。
袍子跑到倒地的两只袍子身旁,用脑袋碰了碰成年公袍子,没有任何反应。继续走向那只小袍子,尝试了一番,还是没有任何反应。砰砰,连开两枪,这只母袍子再也无法站立。
走近一看,倒地的母袍子,眼睛还瞪的老大,显然是死不瞑目。
母袍子:我就是好奇来看看,难道我的吸引力还不如那块地,我都跑那么快了,它们竟然还敢无视我。我只想喊一句‘老公宝宝快起来’。
灵魂进入地下的两只傻狍子,被母袍子训斥的不敢抬头。
都说好奇心害死猫,其实,有时候好奇心也特么的能害死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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