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话,孟长远一手抓壶倒酒,一手端碗入口,两只手倒换着像要灌死自己,连气也不喘似的,咕咚咕咚鲸吞牛饮下去好几碗。
酒罢人酣,二人再无闲话。纪伯仲下了船,大步流星而去,身形很快消失在芦苇丛生的河岸边。
孟长远通红着脸膛,从船舱来到甲板上,双手扣住船舷,望着他离去的方向,久久未语,眼中神色晦暗不明。
突然间,船身晃动了一下,灯光也随之明暗闪烁了一瞬,等再度稳定亮起时,船上已多出一人。
来者是个中年人,身材高瘦,穿着一袭深色的贴身水靠,此刻湿淋淋的正不断向下滴着水,在脚下的甲板上积了一滩,分明是刚从水里冒出来,攀着船舷爬上船的。他的脸色苍白得如同被晒黄了再褪色的布褂子,双颊凹陷无肉,一对三角眼跟猫似的,贼亮贼亮的。看他身无长物,似乎没有携带兵刃,但挺拔的身形,倨傲的神态,一望而知必是七个不服八个不忿一百二十个不含糊的练家子。
“你怎的一点儿动静没有?这下好了,他都走远了。”他低声埋怨道:“说好的摔碗为号,痛下杀手的呢?”
“你还不是一样。我没出手,你不是也躲在水下没冒头吗?”孟长远转向他,眉心微微一皱,道:“其实现在也不晚,你要狠得下心,就赶快跟上去。”
那人桀桀怪笑了几声,道:“大伙儿是一起出生入死过的,走到今天谁都不愿意,何必跑去亲眼看他受死,到时候照上面,他咬牙切齿,我心里难受,又是何必?”
此人正是‘天道盟’五当家,也是以前‘正义盟’的‘勇堂’堂主,江湖人称‘天戈一指’的郑必学。
“唉,我劝不住他。他这是一意孤行要头撞南墙哪。”孟长远叹了口气,道:“他先不仁,就怪不得我们不义了。凌盟主说的不错,倘若由着他使性子,人心就散了,这么容易放他走,万一他另起山头挖咱们的墙角,咱们怎么向盟里上上下下的兄弟们交代?天道盟在外人看来,岂非变成来去自由的澡堂子?”
郑必学咧嘴道:“我们老家那儿有句话,叫做一匹马,一杆枪,好吃懒做混大帮。不是好吃懒做的,谁出来混江湖?咱们江湖人有三好,那就是好勇斗狠、好吃懒做、好色贪财。
现在咱们在凌盟主的带领下,吃香的喝辣的,一天比一天混得好,快活得紧,纪老二却不知为啥,被猪油蒙了心,整天念叨着要散伙,干鸟真是晦气得要命。”
二人长吁短叹了一阵子,孟长远道:“郑老弟,你说我们念着旧情,就这么放过老二,凌盟主会处罚我们吗?真要处罚,怕是要吃不了兜着走。”
凌凝之还是正义盟的刑堂堂主时,就一副铁石心肠,仿佛无懈可击,盟内任是哪个成员犯了事落到他手里,是关是打,是杀是剐,都宁枉勿纵,绝不容情,下手从来只重不轻。
有一年他不知被什么毒虫咬了,得了疟疾,发冷发热,要死不活,差点儿没了命,刑堂座下原本鞍前马后侍奉他的那个执事小弟,更是床前床后、医馆药铺,跑得脚不沾地,还要替他喂药、擦身,没日没夜地忙了个把月,人都累得瘦脱了形,把他伺候得妥妥帖帖,总算是恢复了。
结果,他病好后的第一桩案子就是查实了那个小弟私贪盟内五十两银子,直接判了杖毙,据说时任盟主的方寸山,曾劝他念在那个小弟尽心尽力伺候过他,让他改成杖责五十,留人一条性命赶出正义盟便罢,但都没能说得下来。当时方寸山就感叹,别看小凝子长得小姑娘似的,心肠真比铁还硬,确是刑堂堂主的不二人选。
“不会的,老大早料到我们可能下不去手了。不过俗话说,砸人饭碗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老二闹着要散伙,就是要砸了兄弟们的饭碗,这可是不共戴天之仇哇!兄弟一场,你我不亲自找他的麻烦,但他自己的恩怨,总还要自己去了断的!”听到‘了断’一词,孟长远面色一沉,道:“够了!”他心里想的是要是哪天自己因故也想离开天道盟,肯定也会落得和纪伯仲同样的下场。
郑必学脸上的肌肉猛跳了几下,脖子上暴起几根青筋,眉毛也颤了颤,暂时闭了嘴。
孟长远沉默了好一会儿,低眉道:“那边安排得咋么样,稳妥吗?”
郑必学撇了一下嘴,道:“具体怎样,我也不清楚。接下来的事,全是那个叫吴猛的左执事亲手操办的。吴猛这小子虽然还是个打下手的,但和冯定约一样,很受老大器重。我琢磨着,老二要是没了,我们几个的座次肯定要往上调一调,搞不好他就进入当家人的行列了。他是后入伙的,和老二没甚交情。反正老大早说了,上上之策是你出其不意在船上下手,我在水里打埋伏,一击必杀。但如果咱们心软,下不去手也没有关系,他另有安排,吴猛会搞定的。”
顿了顿,他又道:“这事儿我们不亏心,江湖恩怨江湖了,真要论起来,谁也不欠谁的。”
孟长远‘嗯’了声,又无奈地叹了口气,道:“说到底,我们没下手,也没有对不起他,是福是祸,看他自己的造化吧。”
郑必学甩了把头发上的水,哼哼两声算作附和。
稍后,二人一起去到船舱里,讨论起之前和‘江汉社’的仁义大爷达成的协议来,主要是想算一算‘天道盟’以及他二人能从中捞到多少好处。
凌凝之派他们来此,当然不只为了歼灭已生二心的纪伯仲,更重要的任务,是代表‘天道盟’同赵梦龙会谈,提议联手对抗‘两湖帮’,把被‘两湖帮’抢走的、连接‘鄱阳湖’和‘洞庭湖’间的那条长江通路,从姜英豪的手里夺回来,归还给‘江汉社’。‘天道盟’的条件是,事成之后赵梦龙得把这处和漕运密切相关的‘红石矶’码头交由‘天道盟’管理、经营。
拿一处码头的经营权,换取夺回水道,加上报仇雪耻,而且这处码头仍在己方的势力范围内,也就是说,如果哪一天赵梦龙嫌‘天道盟’碍眼,还是很容易撵他们滚蛋的。这么划算的买卖,赵梦龙很难拒绝。
赵梦龙有如此自信,皆因他的妹夫是武昌的一位推官,因此他的‘江汉社’在当地根基颇深,别人极难插足,这也是当初‘两湖帮’抢到那段水道后就此打住,没再奢望进一步拿下他们武昌的地盘的原因,否则只会得不偿失。
最近,赵梦龙从妹夫那里得知九江出了桩谋财害命的大案要案,可喜可贺的是姜英豪的小儿子牵涉其中。帮主的儿子是嫌犯,帮主怎么可能摘得干净?
本来,他欢天喜地的,等着看姜英豪和‘两湖帮’倒霉,不成想那小子竟畏罪潜逃了,官家又没有证据证明是姜英豪不想儿子被抓受审,施的手段帮那小子逃跑的,是以没甚举动。
而后,就是他不能忍受的了——那个小崽子在逃亡前,居然通过‘两湖帮’对外宣称,是蒙受了不白之冤,整件事都是‘江汉社’的五爷给他设的套,是‘江汉社’全盘计划出来害他的,他根本没有参与其中,还叫嚣官府一定不能放过赵梦龙和‘江汉社’,必须彻查到底,还他清白!
果然老子混蛋儿怂货,这个敢干不敢认的、挨千刀的姜自强,仗着老子是‘两湖帮’的帮主,居然把罪名直接栽到‘江汉社’的头上了!
最最气人的是,除了姜自强,有不少人都看到‘江汉社’的五爷在案发前后,曾在九江出现过。可他娘的别说五爷,他赵梦龙就从来没派人去过九江,而五爷却早不见踪影,彻头彻尾地消失了,连根毛也找不到了,这就意味着‘江汉社’被泼了一大盆脏水,却没法子自证清白,接下来还得应付官府的无数逼询、查问。
虽说赵梦龙早已视姜英豪为眼中钉、肉中刺,但此前‘两湖帮’在长江上抢了‘江汉社’的水道,毕竟凭的是各家的本事,怨不得旁人,是以客观上,未来如果有共同的巨大利益,或者共同的强大敌人跑到两派面前,赵梦龙未必不能冰释前嫌,和姜英豪坐下来协商共图之策。可现在,‘江汉社’什么都没做,祸事从天降,摆明是‘两湖帮’玩阴的,坑害他们。所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看来姜英豪是个阴毒小人,那便无论何时都不可共与了。只是,姜英豪此举,难道是想借官府力量把‘江汉社’连根拔起,好让‘两湖帮’的势力渗透进武昌来吗?可这么个玩法,不是把他儿子也折进去了吗?还是说,舍不得儿子套不到利益,姜英豪连儿子的命都舍得出来?
反正不管怎样,这一遭,‘江汉社’和‘两湖帮’的死敌关系是肉骨头下锅肯定的了,再无一丝回旋的余地。也正因如此,多个帮手多条路,和‘天道盟’的联盟也变得更加势在必行了。
这一年来,‘天道盟’已暗中掌控了好几个漕运沿途的码头、水道,除了本身发展壮大的需要,也是谢大人授意为之,至于原因,凌凝之曾经问过,但谢大人置若罔闻,似乎不觉得有任何透露给他的必要。对此,凌凝之的内心是极其不服气的,谢大人对待他,就像对待一条狗,还不是家养的那种,充其量当他是条野狗,只管下达命令,等完成任务了就给根骨头,绝不假以颜色,或说上任何一句无关的话,和对待‘正义盟’时的方寸山完全不同,那可是有说有笑,好像家人一样的待遇。
当然,只是为满足谢大人的需求,凌凝之完全不必兵行险招,一下子把‘三剑会’、‘两湖帮’、‘江汉社’全谋算进来。但他想要的是‘天道盟’屹立于江湖之巅,成为比其他所有帮派,包括方寸山当年的‘正义盟’,全部加起来还要强大的组织,因此才要兴风作浪,暗里抄了现在江湖上势力最大的帮派——‘三剑会’在九江的尤家庄,杀光里面的人,劫掠大批财物,并提前准备好诸般手段,嫁祸给‘两湖帮’和‘江汉社’,以便借‘三剑会’的势力削弱这两个帮派。回过头,他又主动联合江汉社,好来一个渔人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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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伯仲迎着旷野的风,走出好长一段路后,直到回头再瞧不见孟长远所在的那艘船上的灯光了,才停下脚步,警惕地观察四周,确认安全后,轻轻舒了一口气。
他的外表看起来毫无异状,其实背心处早冷汗直冒,弄湿了一大片衣裳。
江湖帮派可不是城里的窑子,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实际上,就算是窑子,也得付完钱才能走人,白嫖是要挨揍的,直到把人揍成佛祖,满头满脑的大包,要是这样还揍不出银子,最后被砍掉第三条腿也是很有可能的,至于少了那条腿还能不能活,就看命硬不硬了。
当然,想离开一个江湖帮派就没这么容易了,光付钱往往不够,可能得直接赔上命才行。
或许当年的正义盟是一个例外,或许这就是为什么对正义盟,纪伯仲始终难以忘怀。毕竟,就算正义盟也是一个帮派,但还是很有些不同的。
方才,孟长远约他一谈,他是抱着可能会翻脸成仇的态度来的,甚至做好了和老兄弟们来一场殊死搏杀,没想到孟长远还算念及旧情,对待他相当客气,见劝说不成,居然就这么让他走了,这也让他感受到了几分温暖。
他从后腰的衣襟内摸出一柄短刀,抻着袖子把短刀上沾的汗渍水迹擦拭干净,再小心地挂到前腰处。他的成名兵器是‘雁翎长刀’,长达六尺有余,需双手握持。这样的大刀不便携带,所以他去见孟长远时,为了兼顾防身,才在衣服里藏了这把贴身的短猎刀。
这把短猎刀对他意义非凡,是当年他冒险暗杀掉了一个鱼肉百姓、祸害一方,造成数十桩冤狱的大贪官后,方盟主亲手打造来送给他,以示褒奖的,他一直小心保存着。
稍微收拾了一下,纪伯仲施展身形,向来时的落脚处疾行而去。行了盏茶的工夫,就到了离城不远的近郊处。
江湖人为了来去自由,需要警惕的时候,一般都不喜欢进去城里住宿,避免一旦出事,城门一关,被困在城里跑不掉。但他们也不喜欢离城太远,到底是要进城办事的。
纪伯仲暂住的这处宅院就恰到好处,离城不远,以江湖练家子的脚力,到哪里办事都很方便,同时又不在城墙里面,四通八达,极难被围困住。
他打算离开此地去杭州找寻方寸山的踪迹,因而一干事务已处理妥当,重要的财物早安置完了,就剩下一些需要随身携带的物件,也全打包停当。和孟长远见过面后,他心下总觉坠坠,于是决定事不宜迟,马上带上行李,连夜离开。
眼看就要走到大门口了,纪伯仲突生警兆,一股莫名其妙的寒意骤然袭来,让他后脖子上汗毛全竖了起来。他立刻敏感地停下脚步,放目四顾。像他这样从无数次生死搏杀中存活下来的老江湖,绝不会轻易忽视下意识的警觉,因为这种警觉往往伴随着真正的危险即将到来。
天上是星星月亮,地上是草木苍茫,周围黑沉沉的,一片寂静,没有任何异样,但纪伯仲依然保持着戒备的状态,呛啷一声,拔出了腰间的短猎刀。
这把刀的刀鞘很特别,鞘口处有一个槽口,在刀拔出来时,会顺便摩擦一下刀刃,不但能使刀刃保持锋利,而且尖锐、刺耳的摩擦声还可以在无形中震慑敌手,占具心理上的优势地位。这把刀,全长约一尺六寸,水滴形的刀头颇为奇特,刀身宽阔,逐渐收窄直至刀柄处,刀柄很短,刚好一手握住。刀虽然不长,但刀背足有半寸厚,刀身寒光闪闪,一眼便知绝对是削铁如泥的杀人利器。
“什么人!出来!”纪伯仲拔刀在手,冷冷道:“让俺瞧瞧来的是何方神圣。有些日子没动刀了,也不知俺的刀还利是不利!”
门后突然传来一声轻笑,“纪二当家果然名不虚传,倒是我小瞧了你,佩服佩服。”随着脚步声,大门被拉开,一个身材高大魁梧的年轻人大步走了出来。
来人大概二十出头,天黑,暂时看不清面貌,身高约七尺五寸,肩宽背阔,手长腿长,浑身肌肉块块隆起,撑得衣服紧绷绷的,举手投足间,仿佛有无穷无尽的精力。
纪伯仲能够如此精确的判断出对方的身高,是因为他自己身高七尺二寸,而来人明显高过他不止两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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