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呀,我们又不是第一次见面。”
我们都单手撑着下巴,平静得不像话。沃夫朗想不通,为什么现在这个节骨眼上我们还能如此镇定自若,甚至有点懒洋洋的。
“夜幕镇肯定保不住,王国会烧掉这里的。”
“人类都去沃夫朗那里吧。”
没人提出异议,这里成了我们夫妻的二人转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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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喝人血的家伙死没死?没死明天去找她。”
“她应该死不了,多一个总比没有强。”
“歌果,这几天让姐妹们过来帮忙。”“我明白~”
大家木然地盯着我和歌果。
“蕾雅,之前托你去买东西,一共买了多少啊?”
“来歌...你......”
“我问你之前去买东西,一共买了多少,蕾雅姐姐,您是不是困了?”
我终于用正眼看了蕾雅,脸上依旧是不以为意的微笑。
“内个,一共,二百四十二支步枪,八十九支手枪。”
“你花了多少钱?”
“九万。”
“剩下的钱呢?”
“花不掉......”
确实,在王国想买到枪很困难,一般民众没有枪,我们还是得通过各种渠道在流氓和猎人手里买到枪,而且价格贵得离谱。其他物资如火药铁矿就更难购买了,那些都是王国管控的。
“嗯,我知道了。剩下的钱我来花。沃夫朗,明天就把大家送去你的地盘。”
“可是......”
“帕克,把所有能带走的都带走,带不走的,拆开了也要带走。”
“好。”
“西蒙,算算我们的物资,写在纸上给我看看。”
“嗯...好吧。”“格瑞,到人狼那边之后,吃饭睡觉之类的就由你安排了。”
“我...我怕......”
“兽王,您让族人做好战斗的准备就可以了。”
“来歌啊......”
“魔女们跟人类一起走,剩下的事交给我们夫妻俩就行了。大家都早点睡,明天还要赶路呢,我们也先去休息了。”
会客厅里没有一个人动,大家都直勾勾地盯着我看,用蕾雅后来的评价就是:“那天半夜,我突然觉得克里弗雷复活了。”
“你自己呢?”西蒙终于挤出一句。
“我?我们夫妻要做的事比你们多。”
“来歌,我知道你杀了很多人,而且想打这一仗,但是,人的命只有一条啊!你真的会死!不管你再怎么强,也只是个人类,歌果也已经......”
沃夫朗终于忍不住,他不希望我们夫妻参与进这场马上就要席卷南部平原的风暴,他想让我们不再受到任何生命威胁。不仅是他,所有认识我们的人都是这么想的。
“沃夫朗,我告诉你吧,这场仗就算你们都不打,我和歌果也一样会打。”
“所有的对策,我在王国的时候就已经开始思考了。”
“把六圣灵打死的时候我明白了,魔法师也是人,他们也同样只有一条命。”
“还有大家别苦着脸,打仗怎么了?打仗还不过日子了?”
“要不,我给大家唱首歌,跳个舞?”
说完,我揽着歌果的腰,笑着离开会客厅,走到了第一次住的那间客房。
“来歌,多少天了?”歌果看我正在写日记。“四百零六天。”
“我们第一次并肩作战是什么时候?”
“六十多天吧?”
“我觉得,你以前就挺喜欢跟人类打架的。”
“或许吧。因为人类最大的敌人就是人类自己。”
合上日记本,我熄掉台灯,摘下眼镜用右眼望着窗外的月亮。高度近视带来的是朦胧美,安逸的月光毫无遮掩地静泻在歌果的身上,头发中的小蛇和半藏在被单中的尾巴像是沐浴在牛奶里,如轻纱中的梦。
“睡觉吧。”
“好。”
歌果从背后抱住我,纤瘦的手腕把骨骼的棱角书写出来。
铸蔷薇、六圣灵、边防军曾经常常出现在我的噩梦里,但现在已经不会了。
与其每天每夜地担心自己什么时候会死,倒不如快乐地过好每一天,至少快乐地死去要比哀嚎着死去舒坦得多。我彻底释然了,歌果懂我,她觉得从醒来之后,每和我多在一起一天,就已经赚了一天。这段说不定是我们夫妻最后的时光,为何不快乐地度过呢?
当然,我们现在也已经明白了当初誓词中“黑暗的未来”所指的是什么。
第二天,夜幕镇出动了近二百辆满载的马车,在西蒙、格瑞和沃夫朗的带领下奔赴人狼的村庄。金币、蔬菜种子、健壮的牛羊还有活下去的希望都离开了这个拥有数百年历史的小镇。
夜幕镇的酒吧里只剩下我、歌果、络新妇、蕾雅。
帕克闯进门,呲牙笑着丢给我两枚戒指,那是我和歌果的血戒,只不过拜托帕克帮我们在戒指内侧刻上了一行小字。
“Twoagainsttheworld——二人对抗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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