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此之后,越过此地异族,杀!
“轰轰轰——”
大地传来了一阵阵轰鸣声,视线之中已经可以看到沙尘卷起。
一人两马,千余战马的冲击之势,就已经足够可怖。
“迎敌。”
袁买只是轻轻举起了战刀大喝。
“嘭——”
令行禁止,长刀凝锋。
五百人的战阵,看起来就像是一只展开翅膀的大雁。
捕猎般的眼神,看着自己来送死的猎物。
……
五百余凶悍的血山羊匈奴,浑身是已经干涸的血迹。
在得到消息之后,一天一夜的时间,疾驰杀回。
每个人都是战斗公羊,散发着无边凶威。
“首领,那些孱弱的汉狗,在马邑北边等着我们。”
百夫长已经看到了袁买大军,抽出武器,有着刀疤的脸上,凶威狰狞。
“用这些汉狗的鲜血,来祭奠战死的勇士。”首领同样是凶威涌动,怒吼时,脸上的滚刀肉都在不断颤动。
自从带领血山羊部落南下,十年间,他们纵横方圆百里。
强大的部落他们不会招惹,普通的部落,也不敢招惹他们。
当他得知一只汉军,敢杀到马邑,勃然大怒。
他发誓,要将这些胆敢进攻来的汉狗,砍断四肢,狠狠的折磨而死。
“谁愿意先去,折磨死一个汉狗?”
首领狰狞的笑着。
他们最喜欢的,就是在战场上,用无尽凶狠,让自己的对手,在痛苦之中沉沦。
他们享受对手哀嚎之时的畅快。
这会让他们,感受到自己存在的意思。
嗜血,残暴,杀戮!
“我来……”
之前开口的百夫长,休图大吼了一声,疾驰冲出。
他要用汉狗敌将的脑袋,制作夜壶。
“呜呜——”
在他身后,响起了一股悲凉寂寥,却又透着无尽血腥气息的号角声。
“头骨号角。”“这帮豺狼,就该把他们也给挫骨扬灰了。”
郭淮大为愤怒,相比于他们自己人,血山羊匈奴,更喜欢用汉军士卒的尸骨,来制作器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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