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秋堂回答的避重就轻。
也没细细展开。
大叔哈哈笑道:“小事,多混几次就会了,做生意无非就是心诚,你卖什么我不知道,像我这种每天都来摆摊卖的东西,看的是长期,只要我的味道好,不胡搞,慢慢让人吃成习惯,我就算站稳脚跟了。”
余秋堂尝试将筐子放稳,发现如果将脸盆端出来,筐子就太轻了,怎么放都会摇晃,四下看看,发现身后路边有几个石头,索性抱过来放进筐子压着,总算平稳很多。
案板固定好后,又将脸盆放到案板上。
这时候慢慢人也多起来,什么卖油糕的,饸络面的,糖葫芦,芝麻饼,山楂卷乱七八糟很多,更是还夹杂着一些卖菜的,老烟叶的,五花八门。
街道人一多,便热闹起来。
很多人都彼此认识,或者熟稔,大清早见面,必少不了一番交谈,什么昨天在哪里去赶集,赚了多少钱,什么物价又涨了,最近家里孩子要娶媳妇等等。此起彼伏,混杂在一起,像是开启一场特殊的混响音乐会。
余秋堂开始也觉得嘈杂,但细细一辨认,如今的他对声音分辨也很敏感,只要用心,就能将所有人的声音分开,随意确定想听的声音。
这就很方便。
东西安置好后,他看到现在街道上只有摆摊的小贩,暂时还没什么顾客,便让两个小孩看着,不要走动,自己提着小灵猫去野物市。
走出几十米,又想起这个年代人贩子很猖獗,连忙返回来再次叮嘱两人,不管发生任何事,都不能离开摊位,小心坏人骗他们。
待两人确定明白且答应后,这才委托旁边大叔也捎带照顾着点,自己才匆匆赶往野市。
小吃街在南街,而野市则在正西面,大概相隔一里多路。
轻装上阵的余秋堂只提着十几斤东西,几乎就是没有负重,身边没有两个“拖油瓶”牵绊,他走路的速度也很快,只是几分钟就到野物市。
说是野市,其实就是一片野草地。
这里原本有个大坑,坑里长满树木,后来树木慢慢被人砍伐殆尽,坑就被留下来,年复一年生长野草。
说是野物市,也就是卖东西的人约定俗成,政府并没规划说这里就是野物交易之处,大家都习惯在这里买卖,慢慢便自发形成市场。
余秋堂离野物市还有几十米,立刻有人凑上来问他袋子里装的什么,而路上到处都是提着杆秤截人的野物贩子。
“兄弟,卖东西啊?”
一个三十多岁的贩子扯住余秋堂的袋子,不动声色掂下重量,露出很大的兴趣。
“卖。”
“哥们,你这袋子里是啥?野兔还是野鸡,还是黄鼠狼,我都收的,我们在边上看看货咋样?”另外个差不多年龄的贩子立刻插过来,扯住袋子另外一面。
这是野物市的常态,不说卖野物,就是卖只鸡,也会被争来抢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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