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革除功名?绝不能开此先河!(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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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敷华何许人也?

五朝元老!

南都四君子!

他这个“君子”之名,与刘大夏的“弘治三君子”不同!

那什么“弘治三君子”,是朝野上下的官员士林冠上的美名!

而张敷华的“君子”之名,来源于江南一带的百姓,只要提及“张敷华”这个名字,人人称赞颂扬,这才是真正的民心所向!所以,就算有人想要提出质疑,那也得先看看自己什么身份什么地位,去质问人家这么一位硕德老臣!

看着鸦雀无声的朝堂,汤昊只是觉得好笑。

经过他和小皇帝的不懈努力,现在的文臣缙绅,已经被成功割裂开来!

现如今的文臣缙绅,大致可四方势力,三位真王!

第一位真王就是内阁首辅刘健,凭借内阁首辅与两朝帝师的身份,牢牢坐着头把交椅。

第二位真王自然是天官马文升,这位五朝元老拖着病体残躯一直死守吏部,将这权势最大的机构牢牢掌控在手中!

第三位真王赫然正是总宪张敷华,同为五朝元老他的资历威望丝毫不逊色于马文升,现如今执掌拥有侦缉之权的都察院,成为百官畏惧的第三位朝堂真王,权势直逼前面两位。

至于最后一股势力,那就是告病休养的老阴比李东阳,以及他苦心经营的湖广乡党了,也是此刻三位真王联手绞杀的那些倒霉蛋儿!

眼瞅着没人开口,汤昊最喜欢做这个恶人。

“这不很简单吗?”

“国朝自有律令,按照《大明律》治罪就是了!”

“该杀头的杀头,该充军的充军,该流放的流放,还有什么好说的?”

在刑法上,《大明律》渊源于《唐律》,以笞、杖、徒、流、死为五刑,即所谓正刑,其它如律例内的杂犯、斩、绞、迁徙、充军、枷号、刺字、论赎、凌迟、枭首、戮尸等,有的承自前代,有的为明代所创,总体而言是比较严苛的。

毕竟这《大明律》是洪武帝总结历代法律施行的经验和教训制定而成,洪武帝起于草莽,深知民间疾苦,特别强调“治乱世用重典”,严刑峻法,以除贪贿。

只是因为其太严苛,加上土木之后文臣缙绅把持朝政,自然就开始动心思想要修改,但太祖高皇帝严禁嗣君“变乱成法”,所以这些家伙也是不敢,转而变通思路,遇到对他们不利的案件出现则发布诏令或制定条例,辅律而行。

比如弘治十三年制定《问刑条例》二百七十九条,在“遵循祖制”的招牌下,大颁各种条例,因律起例,因例生例,结果条例纷繁,奸吏因缘为欺,以例代律,任意轻重,直接大大降低了这《大明律》的实用性。

官员决狱断案不再以《大明律》为准,而是以这些辅律成例为准,说白了就是全面利好文臣缙绅,这无疑是对太祖高皇帝这番苦心的践踏。

最恶心的是,这些文臣缙绅整日还高喊什么“祖宗成法”,也不知道他们这嘴巴里面的“祖宗”,到底是谁!此刻一听到中山侯汤昊要动用《大明律》,在场不少廷臣脸色都开始变了。

毕竟这五十六人可不是什么阿猫阿狗,而是正儿八经通过科举大考厮杀出来成功步入仕途,又在六部、翰林院等地观政学习过后这才履任的精英官僚,是不折不扣的文臣缙绅后备军,哪能就这么被废了啊!

按照以往的处置办法,大不了就是贬官外放罢了,说不定以后还有重新起复的机会!

你个天杀的中山侯,一言不合地就要杀了废了,合着不是武将武官,你就丝毫不心疼是吧?

此刻就连天官马文升和内阁首辅刘健也有些犹豫,思考着要不要出手捞这些官员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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