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雪琳在院子里喂食家禽,看着鸡鸭抢食模样。不由摸了摸自己的腹部,满脸都是慈爱:“都说女人怀了宝宝变化大,果真不假!我的变化就是这般嘛!宝宝快点长大!”
她发现怀孕这几天胃口出奇的好。以前不爱吃的肉食最近也变得美味了起来,还吃的很多。
每到吃饭的时候,连自己老公都瞠目结舌,直呼两张嘴就是吃得多。
李雪琳看他那傻大憨粗的模样,就又好气又好笑。
一想起自己的老公,明明是大城市里有文化的人,还是大学生,非要跑到这破大山里来。
这大山里除了树就只剩下树了,村子里要啥没啥,这里有什么好的。每每想到这气就不打一处来。
不过这人但也是挺可靠的,对自己也挺好的,自己那苦了大半生的老爹,后事也是他一手操办的。
除了性子倔一点,还有些憨头憨脑的。别的都挺好。
想到这些,李雪琳也不由欣慰地轻笑起来。
这时,“老婆,我回来了。”这时,一道大嗓门响起。只见一人快步走入院中。背上背着一个大药篓,手上还提着几只肥大的野山鸡。
此人年约二十五六,留着寸许短发,身躯魁梧高大,面容粗旷坚毅,显得彪悍异常。皮肤不能说黑,还带有书卷气息。
手中也无甚老茧。不是别人,正是武永华。
走到近前对李雪琳轻声说道:“走,进屋去,我在跟你细说!”
李雪琳一愣,随即便想明白了,照着他的性子,大大咧咧惯了,肯定是遇到了什么大事。
顿时,伸手接住几只野山鸡,帮忙放下药篓。武永华很是急切,见李雪琳放好手上的东西,拉她进了里屋。
看着武永华煞有其事的关好门,拉好窗帘。看他搞得神神秘秘的,李雪琳也有些紧张。
不由小声问道:“老公,到底发生什么大事了?”
武永华顿了一下,还不放心的地瞅了帘门一眼。也不答话,伸手从怀里掏出一个白布包裹。
轻轻打开小包,里面居然是一株色泽呈土黄色的人参。
李雪琳从小就在大山里长大,人参自是认得。一眼就看出这是一株几十年的老参,外面都称之为老山参,最是珍贵。
这株人参品相甚好,参须保存完好,堪称极品。
“老公,哪里来的?”李雪琳询问声中有些欣喜。
听到问话,武永华也不隐瞒:“老婆,能寻到这老山参,还得从山里采药开始说起。
寻找灵芝时,我无意中看到很多野山鸡,本来是想多抓几只给你补补身子的。哪里知道这群野山鸡挺贼的,听到动静就跑得非常远。
我紧追上去,追了很久,才让我逮到一只。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不知不觉就来到了一片山坳,以前一直都没来过。”武永华顿了顿。李雪琳倾听之余,还不忘倒了杯水端来。
“咕咚!”接过递过来的杯子,喝了一大口水继续说道:“好奇之下,我就走进了山坳,这一进去那可不得了。这不大的山坳里面开着二十几朵红花。
起初还没在意,可转头一想,红花竟是人金籽。这可是人参,还是真正的野山参。居然会有这么多?我想放声大笑,硬是给憋回去了。有了这么多人参,你的身体可就有保障了!”
李雪琳听得是柳眉连挑,从没听到过这样的事情。听到最后的一句话,不由得一阵感动。这男人遇到这么多的人参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钱,而是自己,这一辈子也算是值了。
也真是难为他了,整天想着找灵芝燕窝的。就怪自己身子骨弱,才怀孕几天不仅胃口好的出奇,吃得再多,没多久就觉得浑身无力。
最后,还是用家里珍藏的灵芝炖野山鸡吃下去之后,才慢慢的才有了好转。可就算大山里这灵芝也是颇为难得,他就在附近的山林中天天晃悠,看能不能找到些像灵芝之类的补药。
想到这些,李雪琳心中早就有了答案:“老公,发现了这么多的野山参,你打算怎么处理?”
“当然是全部挖出来,都留给你补身体,咱不卖,不缺那点钱。”武永华脱口而出。
“嗯,好,那你什么时候去呀?我陪你一起去?”李雪琳边问边给武永华的空杯子加满了水。
武永华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温柔地说道:“老婆,你在家哪里也不许去,好好的在家修养,我最多去几天就回来,你等我的好消息。”
看这五大三粗汉子满脸都是温柔的神色,看着就很是喜人,这场面也同样很是温馨。
李雪琳心中甜蜜:“嗯,那什么时候去?我好准备点路上的吃食。”
武永华轻抚着人参回道:“明早天不亮就去,今天是给你回来报个喜。早点就进山里,免得夜长梦多。”
“那好,我晚上就去准备一点馒头,大饼。”
“好,多准备点,估计这次要去好几天,这几天我不在家,灵芝没了,人参记得接上,不要舍不得,身体重要。”
“知道了,你路上注意一点,万事小心,我等你回来。”
……
时间就这样在两人的熟悉却又温馨的问答中过去。
李雪琳去做午饭,武永华刚从山上回来,正好去洗澡,就这样各自去忙各自的事去了。
吃过午饭,武永华就开始整理着采集来的药草。没多一大会,药草就是整理完。接着就去菜园药圃锄锄草,免得自己老婆又跑来做这些事。
到了夜晚,端来水给李雪琳洗完脚。这是武永华非要做的,李雪琳拗不过去,只得如此了。
做完这些,武永华趴在李雪琳还未开始隆起的肚子上听了会,还对着肚子说了好一会话。被后者推开了说自己累了,武永华方才罢休。
李雪琳怀了武云空这个大坑货,早就累的不行。武永华也从山上下来,两人也都相继进入了梦乡。
一夜好梦。
不过凌晨五点左右,武永华就是睁开眼。几年下来养成的习惯,生物钟就准时叫醒他。起来之时,还在李雪琳的额头上轻轻一吻。
时值三月,虽值阳春,但北方得天气依旧还是很冷。穿上了羽绒服,洗漱一番后,背起昨晚准备好的大行囊,在天蒙蒙亮时出门而去。
轻地带上门,迎着刺骨寒风缓缓向森林方向走去。外面的积雪还未完全消融,勃勃生机却是丝毫不减。
天色将亮未亮,森林之中更显得昏暗。朝远处林中望去,望不到边的树木。山林深处寂静幽深,彷佛潜伏着洪荒野兽那般择人而噬。
武永华一点也没有害怕,这森林他早就摸熟。再加上天也快亮了,打开强光手电筒,迈步进入森林。
小山坳离村子并不远,不过,原始大森林山路崎岖难行,一路上磕磕绊绊临近晌午才寻到人参所在。
来到山坳前,武永华却是停下脚步,刚才他脑海中,突然就想起了玄幻小说中的场景。
什么主角遇到灵药,必然有守护灵兽看护。然后就是想要得到灵药,就必有一场大战。
四处瞅了瞅,啥动静也没有,等了半晌,还是没有。
这才猛然想到,现实世界哪里来的灵兽?竟然被这玄幻小说里的东西唬住了,这不是自己吓自己么!心中轻啐自己疑神疑鬼,还是趁早将这人参都采挖起来吧!老婆还在家里等着。
想到如此,大步朝山坳行去。果然没什么鬼扯的灵兽,而那二十几株人参依然在原处。
人人都上山找寻名贵药材,却没想到就在眼皮子底下,竟有大片的人参。反正武永华可是从没有听说过,难道这就是传言中的福缘深厚?
二十几朵艳红娇艳的金籽花迎风摇曳,尤为喜人。朝着人参恭了恭身,以表歉意与尊敬。随即将红花上的人参籽全部采下,装入备好的瓶中。
等离开山坳之时,在原处泥土里撒下一点,以求来年生长。这是采药人自成的规矩,不可违背。
收好瓶子,取下背后的大包裹,先拿出水和几个馒头快速吃喝完。
然后又去拾捡了一大推半干的树枝,摊开在地上等着风干。休息半刻,拿出收取人参的工具,趴在地上,一波心翼翼的挖了起来。
人参珍贵看三处。
人参其形如人,饱满无凹状,乃是其一。人参年份颇足,越老越好,这乃是其二。人参参须完整即为其三。三样俱全是为极品。
这采挖人参可是件大大的体力活,幸好武永华上大学时,除了学习就是锻炼身体。加之几年跟着李老东奔西跑,着实是副好身板。
……
世间飞逝,转眼就是三天过去,武永华在这个小山坳一呆也是三天。采挖好的人参全都装入了特制的参匣中,还装入些许湿润的泥土。
人参开的红花也没丢下,神仙草可不是白叫的,全部一起打包收好。值得一提的是,这批人参品质着实不凡。有一株老参,以武永华丰富的见识,居然也看不出此参的准确药龄。
此老参足有尺余长,粗若人臂,甚是不凡。单单这一株老参,就足足采挖了大半天。
其参须不仅很长,还很粗大,有的参须堪比小点的人参,足可见此参之大。还有好几株至少有几百年以上的老参,堪称珍稀异常。
挖回家的那一株人参,不过是最是靠前,也算是较小的。连这株人参都有几十年的药龄了,更何况其他靠近那株老参的人参。
看着还剩下几株不过两三年的小人参,取出红绳将其系在小人参上。
这是采药人之中的暗语,也只有采药人能懂。这意思表明这是未成的人参,等其长大之后再采。
这采药人都会主动遵守的,毕竟靠山吃山的嘛!
撒下不少人参籽,又将地面恢复原样,做完该做的事。武永华pa背着一大堆人参就往家里大步离去。
都过去三天了?人参应该采完了吧?永华哥怎么哈哈回来?李雪琳在家可谓是翘首以盼。
家里灵芝用完后,却是老山参的进补,只是用了些许根须煲汤。没想到效果如此之好,那种虚脱乏力感一扫而空。就连怀孕时的恶心感都减轻了许多。从来都没有觉得这么舒服过,这野山参果然名不虚传。其药效果然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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