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蓉蓉美发厅。
老板娘带着虚伪的表情向我打招呼。尽管我不大喜欢为了钞票而装出来的笑容。
但我明白这也没什么错。
我并不是第一次来这间美发厅,每次来都是一个叫艳艳的小姐给我做按摩。可以想象的到,我从不认为自己有多么好的自制力,当她的指腹接触我肌肤的刹那,我有足够的理由脱光她的衣服,我知道脱她衣服的时间不会比扯一张手纸的时间慢。
但我没有这样去做。我从来不把自己当做消费者。我和女人做,是不用花一个铜板的。因为这样就不算是一种交易,只能是一种不违规的游戏而已。
我来美发厅,仅仅是想和这群年龄不大,风尘很重的女孩熟悉起来,因为我总是把自己定位与一个还未成功的文人。而她们有足够的故事来完美我的构思。
我一开始就说过老板娘笑的很假。但我的钞票却是真的,小姐们象苍蝇一样的围在我身旁,死盯着我的口袋。可是我还是觉得苍蝇也有可爱的地方,毕竟我是个男人,一个三十岁还没结婚的男人。
艳艳很习惯的把我拉进包间,同往常一样的给我做按摩。我同往常一样的问她很多问题。只是现在她的回答比以前要诚实了许多。
这次做完按摩,她没有收小费。她的解释很简单:因为是朋友。她和她的姐妹仿佛把我当成了朋友,但却惹的老板娘很不高兴。再说了艳艳是她这里的台住。老板娘随时都盯的很紧。
临走时我和艳艳约好晚上十一点去吃排挡。她站在门口送了我一个温柔而又美丽的笑容后转身进了美发厅。
回去的路上我忽然有了很多奇怪的想法,甚至想象着和她一起去放风筝快乐,或者一起吃烛光晚餐的那种浪漫。她很美,人也挺好,假如她不是做这一行的,我真的会去追她,要她做我的新娘。
出租车无情的向前跑着,路上的行人离我越来越远,我也怀疑自己的这种做法是否正确,可我一直渴望能成为一个作家,为了这个理想,我豁出去了,不惜被朋友当作是消费者。
我的住所很简陋,唯一能让我呆在屋里的理由就是音乐。我把心情揉进旋律中去。享受痛苦所挤出来的惬意。起码能让我在陶醉中暂时的忘记自己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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