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昭生得美,一张脸从五官到肤色,都耐看到了极致。
尤其是那双眼睛,眼头圆润内翘,眼尾弧度勾人,天生的狐狸眼,八分冷,十分艳。
她出来得急,白色修身背心搭配黑色铅笔裤,外搭一件黑色风衣,利落又简约。
走动间,那盈盈一握的纤腰和修长的双腿简直让人移不开眼睛。
包厢里所有人,除了喝醉昏睡的傅知珩,全都愣在了原地,怔怔地看向宋昭。
尤其是裴钰,他瞪着眼睛逼问季斯越:
“云泥之别?你特么耍老子呢?”
也没人告诉他宋昭长得这副勾人模样啊!
真要说的话,宋绾长得也不差,但跟宋昭比起来,那可就差得不是一点半点了。
季斯越眯了眯眼睛。
他第一次见到宋昭的时候,是在六年前。
那时的宋昭不过才十六岁,刚从乡下接回来,又瘦又木讷。
花一样的年纪,却死板得像一块枯木,看着就无趣。
只没想到,他才出国进修了几年,再见面,她倒是脱胎换骨了一般。
众人打量宋昭的同时,宋昭也在看着他们,眼神很平淡。
没有曲意逢迎,更没有蓄意讨好,她只是平静地站在那里。
还是季斯越最先站起来,叫了她一声:
“宋二小姐。”她明明已经跟傅知珩结婚,他却还是叫她宋小姐。
很显然,他并不认可她作为傅知珩的妻子。
宋昭微微颔首:“知珩醉了,我送他回家。”
季斯越做出一个请的手势。
宋昭无视众人好奇的目光,走到傅知珩面前,轻轻拍了拍他手臂。
“知珩,醒醒,回家了。”
傅知珩朦胧着双眼,抬头看她,没说好,也没说不好。
宋昭把他扶起来,带着他往外走。
傅知珩却突然耍起酒疯来,用力一把推开她,嘴里嚷嚷着:
“滚!”
“我不要你,我要绾绾!”
他力气大,宋昭猝不及防被推到一边。
才换药没多久的胳膊撞到柜子,她疼得半边胳膊都炸开一样,脸色更是白得毫无血色。
有一瞬间,她几乎要站不稳,强撑着才能不让自己在这群人面前倒下。
裴钰是个颜控,最见不得美人受伤,当即就要冲上去护花,却被季斯越拦住。
他不紧不慢坐在那儿,姿态放松,事不关己,就好像在看一出戏。
裴钰只能又坐了回去。在场那么多人,像看笑话一样,看着宋昭出丑。
宋昭缓了一会儿才能站直身子。
她脸色还白着,像是上好的瓷器,眉眼又格外漆黑,即便狼狈,也美得不可方物。
在场不知是谁发出喟叹声,半是唏嘘,半是觊觎。
宋昭还是向傅知珩走过去。
季斯越眼里嘲弄更甚。
在他眼里,宋昭就是这样下贱的女人。
为了抢别人的东西,一点自尊都不要。
不管被怎么样弃如敝履,还是像狗一样缠上去,死死抓着,不放手。
其他人见状,也不由在心里感叹。
早就听说宋家二小姐是傅知珩的舔狗。
说得好听点叫深情不悔,说得难听点,那就是块狗皮膏药。
今天一看,果真没说错。
而此时,宋昭已经走到了傅知珩面前。
傅知珩脸颊酡红,浑身酒气,显然还要再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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