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凡一愣。“什么会不会啊?我没感觉有什么难用的啊?”
“你再弹一首给我听。”朋友坐了下来。“什么曲子都行。”
欧凡拿起拨片和吉他,想了想,弹起了一首同桌的你。原本生涩的指法不知为什么,变得十分流畅,悦耳动听的音乐从欧凡的手指间传出来,朋友听得都愣住了。
一曲弹毕,朋友还没有从震惊里面回味出来。
“太棒了,简直太棒了。”朋友鼓着掌跳了起来。“这首歌的难度对于初学者来说相当大,没想到你可以弹的这么棒。”
“你不是说我如果能够流畅的弹出同桌的你就算是入门了么?”欧凡有些得意。“现在我算是入门了吧。”
“何止入门,就算是我们老师也没有你弹的好。”朋友感叹道。“简直算的上是大师的水平了。”
“哈哈,果然,我还是有天赋的。”欧凡有些得意洋洋。“还有什么有难度的歌?”
“试试bach的《e大调前奏曲》。”朋友提议道。“这首曲子能表现的完美的人不多,你试试。”
欧凡找出谱子,心里也没有底。这首曲子他从来没有弹过,连谱子都不是很熟。
拨片轻轻的拨动琴弦,欧凡感觉原来这首歌没有什么难度,就连从来没有弹过的谱子,也很自然的从手指间飘出,就像是已经弹奏了几百遍,几千遍一样,就好像他从下生就会弹奏这首曲子一般。
欧凡不再去看那谱子,闭着眼睛,只凭着自己的感觉滑动手中的拨片,悦耳动听的旋律很自然的便弹奏出来。
朋友早已经惊得合不上嘴。“太……太强了……简直……简直就是……完美……”
“哈哈哈哈。”欧凡看着朋友那惊讶的样子,得意洋洋。“还想听什么?”
整整一晚上,欧凡都沉浸在自己的音乐里面,不能自拔,一首又一首,他的手根本就不想停下。
“已经快12点了。”朋友看了看表。“不要吵到邻居,明天再弹吧。”
“好吧,弹完这最后一首。”欧凡想了想,弹起了一首比较简单但是很有深度的曲子—《月光》。
圆圆的月亮高高的挂在屋外的天空,散发着冷清的光芒,配合着那美妙的曲子,让人迷醉。
“铛”的一声脆响,正沉浸在音乐中的两人都愣住了。
欧凡低头一看,那小小的拨片不知为什么,断裂成了好几瓣,已经变得不能用了。
“完蛋了,居然断了。”欧凡感觉有些心疼,这可是那么漂亮女人留下来的,很有纪念价值。
“不要紧。”朋友安慰道。“我还有不少,送你几个好了。”
“刚刚那首没有弹完呢。”欧凡感觉还是不太尽兴。“现在就给我,把那首歌弹完。”
“不要了吧。”朋友看了看表。“都12点多了邻居会不高兴的。”
“快点拿给我,不然总觉得心里空荡荡的。”欧凡催促道。“弹完这首就睡觉。”
朋友看他一再坚持,无奈只好回到自己房间,找出了几个拨片递给欧凡。“呐,这几个你自己留着用吧,厚的薄的都有,随你喜欢。”
“管他厚的薄的。”欧凡一把夺过朋友手里的拨片,随意拿起一个,继续刚刚未完的曲子。
“怎么回事?”欧凡愣了愣。再次拿起吉他的时候,他发现自己一点感觉都没有,就连手中的拨片都感觉那么的别扭。拨片拨动琴弦,声音依然清脆,却远不如刚刚那般悦耳。
“这个不顺手,换一个。”欧凡扔下手中拨片,拿起了一个看上去比较薄的。
依然是那样的清脆却不动听的声音从手指间响起,欧凡突然发现自己连谱子都记住不了。
“我到底是怎么了?”欧凡有些搞不清楚。他找出了谱子,抱起吉他,开始绊绊磕磕的弹起那首《月光》。可是这一次所弹奏出来的曲子,不要说刚刚的那种意境,就连那简单的曲调都有些变味了。
“喂,不会吧,你怎么了?”朋友也有些奇怪。“刚刚不是还弹得好好的么?”
“我也不知道。”欧凡也愣住了。“不知道为什么,我怎样也弹不出刚刚的那种感觉了。”
&johnson灵魂附体了吧……”
朋友感觉和欧凡呆住一起有些不安,缩了缩脖子,离开了欧凡的房间。
欧凡抱着吉他,看着扔在床上那断裂的拨片,不知所措。<johnson是一个传奇,是一个诡异的传奇。他一生**录过两次音,第一次是1936年11月,地点是得克萨斯州的sanantonio,第二次是1937年6月,地点是得克萨斯州的dallas,那都是无与伦比的录音。就是这两次录音,却影响后面一代又一代的人。johnson的歌很多都是翻唱于别人的,但他赋予它们一种迷茫、孤独和偏持的感觉。他四处表演,走遍了中西部、东海岸甚至加拿大,煤矿、地下酒吧、码头和小旅馆都留有他的足迹,这样也使他的演唱产生最广泛的影响。他的成功终止于一年后的一次中毒,没有验尸也没有人被起诉,这年他才27岁。据说他死前四脚着地,又吠又吼,像只大狗。<johnson的那才华横溢,却有着另一个传说。<johnson原本只是一个彆脚的乐师,每次他想跟前辈乐手sonhouse、williebrown合奏时,总被怒喝斥退。他不甘受辱,遂离开故乡,消失了好几个月。当他再度出现,肩上斜斜挂着吉他,眼裡燃烧着神祕的火焰,对老乐手的哗笑充耳不闻。johnson坐定,弹奏起吉他,所有人都被他出神入化的琴技征服了,连老前辈们都黯然失色,打从心底佩服起来。
这麽短的时间就变得这麽厉害,还能有别的门道吗?显然是跟魔鬼订了契约了。他们是这样传说的︰每天午夜带着你的琴,前往61号公路和49号公路交叉的十字路口,默念魔鬼的名字,不久便会有个身材高大的黑人出现,他会取走你的吉他,重新调音之后再还到你手裡。将有一股神祕的力量引领着你的手,让你弹出从没人听过的绝妙音乐。不消说,那个高大的黑人就是魔鬼,学得这手神技的代价就是你的灵魂,你的馀生都将被恶魔诅咒。
所以,他从此就被魔鬼在梦魇中折磨,日以继夜被地狱来的恶犬追逐。他被莫名的力量驱赶,无法在任何地方落户生根,注定要在美国南方星罗棋布的乡镇村落间流浪。最后,他终于在一场演出之后,被某个忌妒的情妇或忌妒的男人用下了毒的威士忌害死。他死前痛苦挣扎了好几天,据目击者说,johnson四脚着地、绕室爬行、尖声嚎叫,完全像隻大狼狗。
他的遗言是︰『我死后,救主会来带走我的尸体』。他被埋在没有任何标记的无名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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