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间,旗袍女子脑海里灵光一闪,登时甜甜一笑的道“客官想购买品质更佳的精血,自然不成问题的。但我只是低级店员,并无权销售此类商品,你且稍等,我去知会本店的掌柜。”
“好的,那就劳烦姑娘了。”
旗袍女子彬彬有礼的将辰风引到一个偏厅后,便离开了。
辰风一面品着茶,一面不动声色的思索着。
刚才,在他选取的那些兽血中,其中有三种兽血他就曾经吸食过。从气味上判断,血炼阁的精血确实保存得十分新鲜,不但没有一丝腐败的迹象,而且还有极为浓郁的生气。辰风很清楚,这些生气才是血液中的精华所在。
辰风实在太佩服血炼阁练血手段之精湛,简直叫人叹为观止。这般想着,他心里不禁多了一个奢想:若是自己能够掌握这种练血手段,以后的血祭事宜,就方便太多了。
“唉,也只能想想罢了。整个石头城,血炼阁就独此一家,这就说明,这种炼血手段是血炼阁的立命之本,这种东西,银子根本买不到!”
直接购买精血修炼吧,也不是不可以,只是这样一来,成本便会大幅度提高。而且,最让他忌惮的是,经常性购买精血,他担心自己的秘密会被有心人偷窥。
当然了,这一切的考虑,都需要等尝试过这些精血之后,结果如何,然后才能作进一步的落实。
事实上,辰风现在还有一件更头疼的事:三日之后,就是月圆之夜了,他是选择信任血炼阁的精血,赌它能够满足圣血种子的需要,进而直接在家里血祭,还是选择到大荒里进行血祭?
在大荒里血祭的好处是:当这些精血不能满足圣血种子需要的时候,他还可以及时的在大荒中寻找野兽,进行补救;坏处是:他对这一带的环境全然不知,而且,这里活动的武者实在太多了,在这种陌生的地方进行血祭,风险同样巨大。
正当辰风还在犹豫不决的时候,门外传来了轻微的脚步声,他连忙抬头望去,恰好见到一名穿着
淡黄色碎花衣裙的妙龄女子,莲步轻盈的走进了偏厅。
见着这名女子,辰风不禁微微一愣,此女他居然见过,就在刚才,在知书阁有过一面之缘。当时,此女在低头读书,看不清楚容貌,现在看清楚了,竟是一名绝色人儿!
女子头上梳着一只精致的发鬓,鹅蛋形的俏脸,露出光洁的额头;淡淡的柳眉下,有一双清晰如水的大眼睛,波光流转,仿佛会说话一样,灵气十足;琼鼻分外的挺俏,宛如是某位大师雕刻出来的艺术品,竟找不出半丝瑕疵。
她的嘴儿小巧而红润,嘴唇尤为丰满,嫣红欲滴,配上水豆腐一样的肌肤,实在令人着魔,恨不得狠狠咬上一口。
此女比旗袍女子还要年轻,约莫十七八岁吧,身材高挑,但略显瘦削,浑身透着一种柔弱而宁静的气息,恰似是一株含苞待放的青莲,真是赏心悦目。
“实在抱歉,让贵客久等了,小女子柳芊墨,是本店的掌柜,不知贵客尊姓大名?”柳芊墨嘴角含笑的向着辰风行礼,姿态十分优雅,让人好感顿生。
“你是血炼阁的掌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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