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流火,九月授衣。”虽然现在还没有入伏,但是程志超身处的环境却依旧让他大汗淋漓。现在正学生放暑假的时候,来自五湖四海的大学生和或出门打工、或回家探亲的民工将原本看起来相当宽敞的候车室挤得水泄不通。人身散发出来的热量,足可以做一顿百十来口人的大锅饭,但是平均一分给候车室的各个角落,除了让人感觉到热之外,连个鸡蛋都煮不熟了。
程志超抹了一把头上的汗水,将手中的火车票叼在嘴里,伸出右手解开了衬衣上的两颗扣子,费了驴大劲终于找了一个座位坐了下来。长长的舒了一口气之后,终于发现,坐着的感觉的确比站着要舒服不少。
手上拿着一份报纸,确切的说是四份,更确切的说是残缺不全的四份。站前广场上卖报纸的大妈言之凿凿的对他说:“小伙子,一块钱四份,既便宜,又足量,比在街头花五毛钱买一份要划算得多。”
程志超从来没有把自己划分为文化人,天生对报纸这东西免疫,平时很少看,这一次也不例外,买报纸的原因完全是因为车票上的座位信息已经明确的告诉他,这一次的旅程恐怕要站几个小时了。买一份报纸,一方面在路上可以打发一下时间,另一方面,如果侥幸能挤出一小块方寸之地,这东西铺在车厢板上,虽然有辱斯文,却能有效的保护自己的臀部,一举两得。
在候车室的椅子上坐下来,想看报纸的时候才发现,上了卖报纸的大当了——四份报纸没有一份不是缺版的,最要命的是现在的报纸版面上的广告比实质内容要多出一倍以上,翻了十几分钟,终于长叹一声,放弃了想要搜索点有价值的东西的想法。打了一个哈欠,换了一个比较豪放的姿势,将报纸摊开盖在脸上,干脆合上眼睛假寐。
坐在他对面的是一个二十多岁的丫头,打扮得也颇为时尚,尤其是一头清水面条般的头发更是引人注目。程志超刚一坐到对面,这丫头的眼光就被吸引了,偷偷打量了十来分钟。可是程志超换了这个豪放的坐姿之后,那丫头显然是受过良好的教育,脸上顿时露出鄙夷之色,将头扭转过去,再也不看他一眼。
对于这一切,程志超是不知道的,就算知道了又能如何?对面的丫头,并不是他关心的人。他所关心的人,在手里这边火车票的终点。一想到这个人,原本不爱笑的程志超的脸上,居然也会时不时的浮起一丝笑容。
火车站的喧嚣之中,居然能找到一片宁静的天空,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程志超报纸覆面,心里想着终点的那个人,竟然做到了,这种感觉实在是很美妙。但是不幸的是,他这种美妙的感觉并没有保持得太久。
这种感觉被破坏的原因,是突然有人不识时务的在他的腿上踢了两脚。这两脚踢的力道虽然不算太大,但是却足以把他惊醒。
一把扯掉了盖在脸上的报纸,程志超皱着眉着坐了起来,第一眼看到的,是一双脚。本来他第一眼完全可以看到这双脚的主人,但是刚才是这双脚破坏了气氛,所以第一眼能看到它们,全靠下意识。
这双脚的主人不是对面坐着的那个丫头,那个丫头脚上穿的是一双白色的皮靴,大热天穿皮靴本来就是一件让他觉得很不可思议的事,但是现在的女孩子似乎越来越有个性了,个性到了完全可以将超短裙和皮靴有机的结合在一起的程度。更令程志超发指的是,被鬼子发扬光大的人字拖这几年也越来越流行,只是和人家不同的是,咱们中国人穿人字拖,很少有穿袜子的。
眼前的这双脚晶莹圆润,就连足弓的弧线都有一种让人窒息的美感,十只小巧玲珑的脚趾甲上涂上了一层透明的指甲油,比某些时候程志超见到大红的指甲油显得有品味得多。淡紫色的皮凉鞋,鞋带很巧妙的做成了一个蝴蝶结的形状,单凭这双脚,程志超的鼻血几乎就要流了出来。
顺着圆润的小腿向上看,为了证明自己不是色狼,一些不该看的地方几乎是用光的速度移过的,终于在几秒种之后,程志超看到了主人的脸。而一看到这张脸之后,程志超的眉头皱得更高。
凭心而论,主人的这张脸也是一个不可多得的绝色,明眸皓齿,凤眼娥眉,再配上宜喜宜嗔的樱桃小嘴,只能用一个美字来形容了,过多的修饰,反而会破坏这种得天独厚的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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