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真是位任性的小少爷。”
安德鲁克利兹好心情地轻声一笑。
雷蒙默默地看了他一眼。
两位站在窗外,身体与墙体呈现90度角。对于两位来说,此刻,这垂直的墙面就是水平的地面。
在雷蒙望过来的一眼中,安德鲁克利兹已放冷了面孔,径直而去,如同被射飞的箭,倏然不见。雷蒙看看亮着灯的窗,心叹了一声,也跟着去了。
来前,两位都不抱任何幻想,就是雷蒙再溺宠他的孩子,认定她比天使还要可爱,内心也很清楚,她可是个小撒谎精。无功而返的结果在意料之中。然而,叫雷蒙大感意外的是,亲王竟然如此轻易地放过了这个孩子。
简直不是他的作风。
也许是看上了这个孩子,想要吸纳为自己的亲信?
至于他,偷过摄魂戒、并使之遗失的仆人,是无论如何也不能继续成为亲信了。而之所以他现在还能苟延残喘地留在他身边,仅仅因为寻找尚不明下落的摄魂戒需要他。
摄魂戒,做为本氏族圣器,相当于整个氏族的灵魂,代表着无上的权威,神圣不可犯。氏族圣器,不单决定着本氏族在血族社会中的地位,也具有凝聚本氏族成员同心同德的精神力量。如果遗失之事不幸走漏风声,那么,要灰飞烟灭的可绝不会只有他雷蒙一个。
也就是说,现在,不管亲王愿不愿意,都已经成了和他一船的人了,在事情得到解决之前,必须要和他风雨同舟。
换言之,等到事情解决之后,他的下场只有死路一条。
亲王绝不可能善罢甘休。
雷蒙当然明白。
虽然,飞檐走壁不是问题,展翅高飞也不是问题,可问题是这是二十一世纪的地球,不单地面上到处是监控摄像,高空上也有无数的监控卫星,实在是防不胜防,行动上束手缚脚的,非常不爽。
在黑夜里,借着监控盲点,两位一路疾驰,赶向泊车位。
牵扯上人类的命案,又是如今这尴尬的时刻,安德鲁克利兹也丝毫不敢大意,生怕一个不小心就暴露出了蛛丝马迹,那么,摄魂戒已经遗失之事恐怕也就瞒不住了,所以,他宁愿麻烦点儿,多绕些圈子,声东击西,玩点儿障眼法。
从垂直的墙面跃下,穿过这条漆黑寂静的小巷,就可以上车打道回府了。
才落下,还没走两步,就听身后传来嘿嘿地冷笑声,随即响起橡胶鞋底踩着舞点走来的脚步声,用说唱的腔调嚷嚷着:“嘿!看看这是谁呵!”
安德鲁克利兹不想节外生枝,径直前行。
但是,身后的说唱踩着舞点而来:“哦、我的上帝!我的上帝!难道是大名鼎鼎的安德鲁克利兹·加布里埃尔亲王?哦、我的上帝!真他妈是他!没错!是他!我忽然想起我过世的老祖母曾经告诫过我,老祖母说,孩子,小巷不要走,晚上要走大马路。小巷不要走,晚上要走大马路!为什么?老祖母很害怕,她说,黑暗的小巷里会有咬断你脖子的吸血鬼突然出现!哦!我的上帝!原来这是真的!真他妈是吸血鬼!”
听着这番饶舌的怨曲,雷蒙不用回头也知是谁了。
凯文。是在屠杀期间被初拥的新生儿。也就是说,有人曾故意挑衅。换言之,这是个注定被遗弃的倒霉鬼。
被挑战到耐性极限的安德鲁克利兹停下脚步,转过身来。
这是条曲折的小巷,远处高楼林立,洒下来一些黯淡的灯影,在漆黑中闪着昏暗的光,犹如打着瞌睡的老祖母的混浊眼光。但这丝毫不影响他的视力,在他眼中的这条饶舌的贱民此刻就像被追光所烘托的主角般发亮。
欧罗巴人种,一身嘻哈风格的打扮,头戴棒球帽,帽沿拉得很低,遮住了近一半的面孔,只露出清秀的下巴轮廓,薄薄的嘴唇。
见他转身,凯文做了个惊吓的手势,同时,以滑步迅速后退,笑嘻嘻地拉开了距离。
安德鲁克利兹冷笑了声,猛一扬手,呼地一声,平地卷起一股形成涡旋的强风,就跟长着眼似的直扑凯文。凯文有点儿慌了,被这突如其来的恐怖力量冲击得脚步踉跄地连连后退了好几大步,头上的帽子也被掀飞,露出了他本想遮掩的面目。金发飞扬,暴露出他整个脸庞,很帅气,也很年轻。
看着这张乳臭未干的脸,安德鲁克利兹毫无印象,估计也是近年来被那些目无法纪之徒随便咬了后又弃之不顾的,品质如此低下,留着也只能是让他继续这么丢人现眼。
正欲痛下杀手,凯文却冲他笑了,露出一口白森森的犬牙,飞快地说:“丢了摄魂戒,亲王殿下的耐性似乎更差了。”
别说安德鲁克利兹了,就连他身后的雷蒙也大吃一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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