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有多少人?”我耳语道,声音异常地轻,我的身边是趴伏在地的汉子们,每一个都寂静无声,他们非常老练。
“18个,4个野人,1个黑衣逃兵,其他的都是本地人,土匪、偷马贼、偷猎者和游荡者。”洛克说道,我听到他话语中的喘息,看到他已然披坚执锐,准备妥当。
我们在长湖附近的林地里,在恐怖堡的西北方向,这里其实是安柏家的地盘,离恐怖堡并不近。
空气有些干,我觉得我皮肤有些紧绷绷的,也许是战斗前的错觉?寒风呼啸,虽然链甲杉下穿着棉袍和羊毛衫,我也早已习惯了把头发束进头盔,但是依然觉得有些凉。这就是北境的夏天,我的夏天,杀机四伏。
“土匪?那是钢刃的闪光,钢铁可不该是土匪手里的家伙,”我低沉地说道,同时给我的弩机上油脂,“他们肯定袭击过士兵,让达蒙上树,数数他们的弓和剑。”达蒙眼神不赖,可以信任。
夜在长湖畔,如此轻悄,只有微不可闻的喘息相伴,我盯着远处的火光,等候消息。
不一会儿,消息将至,我看了眼蹑手蹑脚来到我身边的洛克,“女士,4张弓,粗糙极了,3把剑,其他都是斧头或者棒子,4面盾牌。”
而我们有10面盾牌,4把剑,6张弓,其中有3张是长弓,剩下的多是用的长矛或者斧头锤子,一共20号人。夜晚突袭,流寇那儿被火光照亮,没有穿甲胄的,全是活靶子,这一次战斗不会很难。
“斧刃和7个人,北边,分4面盾牌给他们,带上2个弓手。达蒙带领其他的射手去西边,让他先动,他一射箭,我们就冲锋,现在上弦。”
我这里在敌人营地的东边。
“好,女士。”洛克肃容颔首,猫腰而走,摇晃的佩剑碰擦锁甲发出轻响,我听到弓箭手拉弦的声音,如同北方稀疏的细雨,微弱而冰冷。
我能感觉到这些北境汉子的急切和渴望。旧神瞩目,生命如花,花开花落,人死人生,在这片荒原当中是如此脆弱,旦夕之间就会阴阳相隔,战死不过是其中的一种,比起其他的逝去之法要痛快得多。因此,我们拥抱死亡,北境的战士,有死无生。
我望着远处的火光,趴在地上,把盾牌和长剑拿在手里,借助黑夜和树石的阴影匍匐前进,我已经很熟悉泥土的味道了,青草不安地拂动,任我压过,我们无声向前。
“嘿,女士,为什么你总是戴着面具?”
因为卢斯·波顿告诉我,如果我敢破相,那就剥了我的皮,我知道对他来说我的脸是最值钱的东西。
“因为这样可以让我视野窄一些,不用看到你的脸,酸埃林,那实在太不中看。”我悄然回复道。
“但是他们说,你是个女巫,有魔法,你面具上带着魔法。”酸埃林悄悄地道。
“我确实是女巫,会把烦我的人变成癞蛤蟆,然后喂给狼吃。”我继续前进,倒握长剑,嗅着泥土的味道。
空气一片静谧,只有鸟鸣虫飞,夜深了,更冷了,让我有些哆嗦。
距离已够,我听到身边传来声响,我手下的汉子一个个趴在我的附近,大家静静等待。
地面很平坦,那个营地的北边有一道土坡,估计这群人是躲在土坡下避风,篝火在燃烧,火星四散,他们大多都睡了,鼾声隐约。共有两个哨,一个在打盹,另外一个在走动。
我取下我的弩,放在面前,慢慢地摇动弩机上的握把,这把弩还很年轻,加上我上了油,所以我的动作没引起什么声响,最后,我把弩矢放上去,卡好。
旧神在风中低语,默默注视着即将到来的厮杀,我手下的冤魂早已不少,所以在当下我已经足够冷漠。在维斯特洛,手有人命不是一件遗憾的事。
咻!
我看到在走动的哨兵胸膛中箭,我知道,我在西边的弓手汉子们已经开始袭击,我可以再等一等。
“是箭!”我听到了一个嘶喊,这是古语,是野人,这群匪类瞬间握住了武器爬起,他们抄起盾牌。
“没几个人,冲上去!”这是通用语,北境口音。
“守在这!他们没多少箭。”
“包抄,包抄,走!”
这群乌合之众。我用长剑轻轻拍拍地,一个接一个,我的人用佩兵拍了拍地面,我们即将加入战斗。
受袭者有的趴在地上,有的试图往达蒙所在位置过去,盾牌都朝向西边。他们在分散,最好再分散一些,我看着敌人在分成几个小团体,他们互不信任,各有主张,这就对了嘛。
上!
我静静起身扣动弩机,最壮的那个敌手发出了惨叫,后坐力让我偏了一些,没有射中胸膛而是中了眼窝,我紧接着弃弩执剑当先向前。
“后面!“敌人中有人大喊。
“刀剑在手,旧神在看,冲锋!”
“万岁!”我的人发出呼喊从地上而起。
“背后!”我听到敌人尖叫,我们的飞斧凿入他们的胸膛,我喜欢铁民的投掷把戏,北境也有不少山民会使,棒极了!
砰!我的盾借着我狂奔的力道狠狠砸在一张脸上,紧接着长剑刺入,大多数土匪都是野路子,不难对付。
盾牌的作用不是防御,而是攻击!
在我的手中,这个熨斗盾就是铁锤,不断地拍上敌人脆弱的头和胸腹,长剑削砍劈刺,不一会儿就血迹斑斑。血腥与皮革的味道充斥我的鼻腔,几乎掩盖了面具的清香,。
“橡木脸!”我闻到怒吼,我戴着橡木面具,上画人面一如心树雕饰,因此有人这样称呼我,他们给的诨号永远简单粗暴。
我的长剑拍了拍盾牌,迎接他的挑战,他是我射中的那个,我看到他的一只眼睛没了,双手持握一根长柄的砍刀,刀刃上锈迹不少,更叠血渍。
【第二节】
他比我高多了,皮毛层层叠叠盖在身上,压根没有半点衣服的形状,这是一个野人大汉。两边都不再理会我们俩,我们将一对一,实际上,经过这一次的夹击,他们没几个人还能站着。
“吼!”他的胡子颤动,我蓄力以待,他跑了起来,正在横引手中的刀,他手有动作的那一刻我已蹬足而上。
很快,不过一瞬间的功夫。
刀来冷光一现,我矮下身子,利刃裹起的呼啸响在耳畔,烈比寒风,我足步停止,长剑已经砍向他的双腿,利刃的寒光柔抚他的肌肤,切入他的关节,劈开他的膝盖,血花四溅,他仰面而倒。
残废在夏天也是活不下去的,尤其是对这种底层人而言,这里可是北境。我没废话好说,踩住他的手和刀柄,一剑扎穿他的心脏,看着他双眼无神不再呼吸。
“收拾,老规矩。”我引剑还鞘。
我们死了两个人,伤了八个,没有重伤和残废,不过最好处理一下。
我看到斧刃手脚各有一处伤口,“我以前穿铠甲,非常硬,非常重。”他用浓重的口音说道,我在跟他学瓦雷利亚语,他在跟我学通用语,现在的斧刃把头发扎了起来,胡子倒是依然没剃,我记得一开始的时候,他除了简单的几个单词外,什么都不会。
“所以你不习惯这样战斗?”我问道,倾身一扎,结果了一个在痛吟的倒地者,这倒霉蛋早就被人给剖了腹。
“对,砍不穿。”他说,我猜大概是说按他以前的铠甲来讲,这种武器根本砍不到他皮肉。
“适应,我们穷得很,你知道。”我向他点了点头,斧刃想法简单,信仰虔诚,只要给他足够的钱去找姑娘,他就足够忠实。我转身去看俘虏,扫了一眼,我们捉到7个人。
“跑了2个,宰了9个,女士。”
“统计战利品。”我坐在一块比较平整的石头上,用毛巾简单地擦去身上的血渍与泥土,却小心地没有摘下头盔,“俘虏,一个一个来。”
被制服的人被摁在我面前,他看起来像是个北境人,“犁、剑,还是绞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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